四川省紀委「內鬼」 原副書記徐波被開除黨籍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2月31日訊】日前,四川省紀委原副書記、省原監察廳廳長徐波被立案審查調查,並被開除中共黨籍

官方通報稱,徐波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旅遊安排;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在職工錄用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親屬和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改制、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通報還稱,徐波涉嫌受賄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決定給予徐波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7歲的徐波從2001年1月起,先後擔任中共瀘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中共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局長;中共四川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省委巡視辦主任;省預防腐敗局局長;省政協港澳台僑和外事委員會副主任等職。

徐波於2015年10月退休。

退休5年後,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7月9日發布消息稱,四川省紀委原副書記、省原監察廳廳長徐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調查。

中紀委在通報中沒有提及徐波落馬的原因。

從簡歷上看,徐波長期在四川紀檢部門工作。

徐波落馬後,大陸網民表示,「又是一個內鬼,用這種人做紀檢,如何能查得壞人。」

中共中紀委近年來不斷有內鬼落馬。今年5月11日,中共中央紀委原派駐國家菸草專賣局紀檢組組長、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潘家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中國紀檢監察》雜誌3月針對「燈下黑」問題發表文章,聲稱懲治「害群之馬」任何時候都不能松、不能軟。並點名了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查處的十大「內鬼」。

其中分別有中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三處處長曹立新;中紀委四室原主任魏健;中紀委第十一紀檢監察室原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劉建營;中紀委第五室原主任、中央組織部第一企業金融巡視組副組長張化為等。

(記者劉明煥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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