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老虎凳」酷刑 維權律師常瑋平被帶走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0月27日訊】陝西維權律師常瑋平最近被當地公安局帶走。當局拒絕透露常瑋平所涉罪名和覊押地點,僅表示案件涉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家屬與代理律師要求會見、申請取保等,全遭當局拒絕。律師們表示,羅織罪名於法無據。

本月22號,陝西維權律師常瑋平被陝西省寶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帶走。昨天(26日,星期一),常瑋平的父親與兩位代理律師張庭源、張科科到高新分局要求會見和取保候審,並要求公安局解釋關於對常瑋平採取強制措施的名義和事由,以及目前的覊押場地和環境。

對此,接待人員答覆說,常瑋平因涉嫌「顛覆國家安全」,被有關部門「指定住所監視居住」,且事件涉國家祕密不能透露。並拒絕家屬與律師的要求。

張科科律師:「以受到什麼國家秘密,然後就不告訴我們他具體犯的什麼事。但這肯定是不涉及國家秘密,因為國家安全不等於國家秘密。他也不會掌握什麼國家秘密。即便是國安案,涉及到國家安全,也是要符合一個要求的。必須要『有礙偵查』,而且還要在『有礙偵查』的情況下,才可以採取,而不是必須採取。」

據了解,常瑋平在1月到10月取保候審的這段期間,從來沒有離開過寶雞,也沒有新的涉案緣由,不可能涉及所謂的「有礙偵查」。

張科科律師:「具體到底是為了什麼事,他們不告訴我們。我們不知道是為哪個事?是為去年12月份在廈門的事,還是說,這一次他在網上發了一個視頻的事。我們辯護人好像掌握的資訊不比普通人多,只能會想這個可能性。」

常瑋平律師同學:「他沒有違法犯罪。取保候審期間,就是哪裡都去不了,一直都待在寶雞的。莫名其妙的就出了這個事情,所以我們都很著急。我們是強烈的呼籲,他現在就能出來,無罪釋放。對他之前的那個指定監視居所,這個是無效的。因為他們到現在也沒有出具任何法律文書給我們。」

據了解,今年1月14號,常瑋平被指涉及「1226公民案」,遭陝西省寶雞市公安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將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10月中旬,常瑋平錄製視頻,揭露自己在指定居所限制居住期間,曾遭警方「酷刑」折磨,24小時坐在「老虎凳」上,連續10天。

新唐人記者陳漢、李鳴、周天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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