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婢女隱瞞無心之過 天報善德賜貴子(組圖)

文/許茹

馬森是明朝嘉靖、隆慶時期著名的賢臣。他的父親叫馬俊,四十多歲時才有了一個兒子,因此全家人將其視作珍寶,格外疼愛。

兒子四歲時,一天,婢女抱著他出去遊玩,一不小心,婢女失手致其墜地,其左邊額頭觸地,當場身亡。婢女嚇得不知所措。馬俊得知後,悲痛之餘,深知妻子若怪罪婢女,後果不堪設想。於是,就叫婢女離開,由自己承擔責任。

馬俊告訴妻子,是自己不小心失手,才導致兒子身亡的。其妻子雖然痛不欲生,幾次猛撞馬俊,但事已至此,也沒有其它辦法。而心懷愧疚的婢女跑回自己家中,將原委告訴了父母。其父母非常感動,每日焚香禱告,請求上天保佑馬俊早生貴子。

清代冷枚《連生貴子圖》。(公有領域)

第二年,馬俊的妻子又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馬森。在他的左邊額頭上,隱隱約約好像有紅色的痕跡。這大概是那個逝去的小兒再度轉生留下的標記吧。

馬森從小就聰敏好學,天性賢孝。嘉靖十四年(1535年),他考中進士,被任命為戶部主事,後任太平知府。曾有兄弟二人到官府打官司,馬森拿出鏡子讓他們照照,並開導他們說:「看看你們年紀都這般大了,還忍心傷害彼此的兄弟情誼嗎?」兩人聽了,十分感動,於是撤了官司,拜謝而去。

其後,馬森升任江西按察使。在任時遇到這樣一件事:一位進士因為寵愛別的女人而殺死了自己的妻子,撫按想從輕判決,但馬森秉公執法,最終使他抵罪。

官聲極好的馬森之後又被任命為左布政使、巡撫右副都御史,其後入朝任刑部右侍郎,在任期間,對於有疑點的案子屢屢駁回重審,當時他與同樣耿直的刑部尚書鄭曉、都御史周延並稱「三平」。

馬森在任期間,對於有疑點的案子屢屢駁回重審,當時他與同樣耿直的刑部尚書鄭曉、都御史周延並稱「三平」。圖為明 劉俊《納諫圖》(局部)。(公有領域)

後來,馬森又被調任戶部尚書,他在職期間,清楚地列出稅收的出入情況,帳目一清二楚。同時,他還勸皇上力行節儉。這是因為隆慶皇帝登基時,下詔減免了國家一半的田租,這導致國庫收入減少,無法滿足政府經費的支出。一次皇上讓宦官傳達口諭,讓戶部出銀錢六萬兩購買黃金,馬森進諫說此舉不妥,指出按照舊例,皇帝的詔令都由內閣下發,沒有讓司禮太監直接傳遞的,此事被阻止。既而皇帝又下令購置珠寶,馬森也極力諫諍。

為了想辦法解決財政困難,馬森提議徵收河東、四川、雲南、福建、廣東、靈州的鹽稅,皇帝同意了。

馬森做官時從不趨炎附勢。他在任考官時,內閣首輔夏言的女婿就出自他的門下,其門生想介紹他見夏言,但他推辭而沒有前往。另一個掌管朝政的宰相嚴嵩聽說後很欣賞他,但馬森也沒有依附。

隆慶三年(1569年),馬森以母親年邁為由請求回家為其養老送終。示意圖。圖為明代仇英《獨樂園圖》局部。(公有領域)

隆慶三年(1569年),馬森以母親年邁為由請求回家為其養老送終。皇帝賞賜他乘驛車回鄉,鄉人為他建立報功祠堂。他去世後,皇上特賜諡號「恭敏」。

試想,如果當初馬俊痛失愛子後,責罰婢女,會有這樣天降貴子的善報嗎?顯然,正是仁厚有著寬恕之心的馬俊,替婢女隱瞞過失,才獲得賢德之子光耀門庭。上天的賞罰不會有一絲一毫差錯的。@*#

參考資料:

《明史·馬森傳》
《歷史感應統記》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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