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開槍擊倒2人 美參議員:天安門事件再現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1月11日訊】11日港人發起「大三罷」,港警早6點即開始大抓捕並對示威者連開3槍,造成2人流血倒地,其中一人腎被打爆,一度失去心跳。對此,美參議員痛批暴行令人髮指,是「天安門廣場2.0」。

11月11日,全港「大三罷」日,多區出現堵路,警方驅散時屢次子彈上膛對付市民。在西灣河更有警員向手無寸鐵示威者開3槍造成2人流血倒地,在葵芳亦有警員騎電單車瘋狂衝向示威者人群。

事發後,曾聯署美國參議院版本《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的共和黨參議員布萊克本(Marsha Blackburn )在推特轉貼大量有關香港情況的報導並貼文,痛批港警行徑令人髮指,這是「天安門廣場2.0﹣這不是警隊,這是鎮壓自由,反民主的部隊」(Tiananmen Square 2.0 — This is no police force, it is a freedom suppressing, anti-democracy squad)。

有網友留言表示,「中國自從1989年以來都是殺人政權,至今沒變。全球要覺醒,對抗這個想把恐懼及極權主義散播全球的暴政」,「這再也不是一支香港執法隊伍」。

目前,美國國會正審理《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法案在眾議院極速通過後,現待參議院排期審議。

當天曾勸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下台的美國參議員霍利(Josh Hawley),也在Twitter譴責警暴:「如果這樣還不算是警察國家,那我不知道怎樣才算是了。#StandwithHK」。

此外,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兼人權組織「Arise Foundation」總監德普爾福德(Luke de Pulford)也在Twitter批評港警暴行,說今天是香港歷史上最黑暗其中一天,國際社會尤其英國,一定要行動。

他續指:見到一度被譽為全球最有紀律的警隊,向手無寸鐵的示威者開槍,又嘗試開車輾過他們,這是令人難以置信的悲劇,同時反映情況嚴重惡化。港的人憂慮這些事件,將被中共當成介入香港的理由,我擔心他們可能說中了。

德普爾福德一直積極聲援香港反送中抗爭,他曾在Twitter呼籲:「如果香港朋友可以給我一些林鄭個人不當行為的具體例子(除了她為特區政府做出的災難性決定之外),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正準備一場新的運動。#StandwithHK」。

民權觀察發言人王浩賢也表示,從西灣河開槍現場片段所見,示威者當時沒有手持武器,質疑警員當時是否可以使用其他武力,包括警棍、胡椒噴劑等應對。

他說根據警隊指引,警員必須在生命受到威脅、沒有其他更低武力選項的情況下,才可使用實彈槍,促警方交代原因,並要求獨立調查事件。

翻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官網,在「香港警務處」網頁沒有公開《警察通例》第29章,即「武力與槍械的使用」章節,此前雖然曾有民間團體及多位立法會議員要求港府公開武力指引,但警方聲稱,由於指引涉及行動細節,因此不宜公開。

據《香港01》披露,「武力與槍械的使用」其實分6個等級,不同情況下可使用相應武力應對。

如遇心理威嚇,警方可口頭勸喻應對;言語對抗,警察可設鐵馬、勸喻及召喚增援;消極抵抗,警方可溫和拘押;頑強對抗,警察可用強硬武力,包括胡椒噴劑;暴力攻擊,警察可使用屬中級武力的警棍;其中最高等級,是警察遇到有人有歐打意圖令人嚴重受傷,甚至死亡,警察可用致命武力槍械。

《警察通例》中還特別明示,使用警棍的警察必須受過機動部隊、衝鋒隊武器,及戰術訓練組或合資格警棍教官訓練,才可獲發及使用警棍。

(記者文馨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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