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4月04日訊】作為職業女性,當孩子出生,如何兼顧工作和家庭,是她們普遍需要面對的問題,週三(4月3日),一項名為AB 372的新法律提案在加州議會討論,有望允許父母帶著孩子去上班。
這項AB 372號法案,名為「帶著孩子去工作計劃」(Infant at Work programs),適用的範圍從6周到6個月或是還不能行走的嬰幼兒。父母可以帶著孩子去上班,以方便在工作期間照顧他們。
有民眾讚同這項法案可以讓年輕父母兼顧工作和家庭,還可以節省開銷,很多年輕父母無法負擔托兒服務,帶著孩子上班可以減掉請保姆的賬單等,一般可節省2000元的費用。
也有民眾不讚成該法案,認為一邊工作一邊照顧嬰兒可能給當事人造成更大的壓力,使她們不能專心地同時做好兩件事。
該法案還表示並不是所有的場所都適合帶著嬰兒上班。申請人需要確定工作場所能給嬰幼兒提供安全健康的環境。
新唐人記者景雅蘭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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