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非法拘禁致死獲輕判 孝女申冤10年冤未雪

【新唐人2018年12月31日訊】女大學生李寧,因為母親被截訪致死,而走上艱難的上訪之路。歷經近10年的辛酸抗爭,李寧終於將7名涉案的官方人員送上法庭。但他們全都獲得輕判,而且李寧母親的死因仍然被掩蓋。評論認為,李寧用10年的時間才熬出一點結果,而法院的輕判正好反映當下中國百姓的悲哀。

12月28號,山東蓬萊市法院就龍口市訪民李淑蓮非法拘禁致死案開庭,涉案公職人員——原龍口市東萊街道黨委書記尚德松,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6年;判原辦事處主任楊新軍,8年;原黨工委副書記謝守泉,4年;原辦事處工作人員王煥磊則被判緩刑3年,當庭釋放。

另有3名保安被判刑——魯旭:5年;趙焜:5年;王利男:4年半。

對於這樣的輕判,李淑蓮的女兒李寧無法接受。她認為這是不公正的判決,她將繼續抗爭。因為按照《刑法》第238條規定,公務人員實施非法拘禁致死者,要判處10年以上刑期。而且,執法部門一直包庇罪犯,集體掩蓋真相。李寧表示:母親明明是被打死的,甚至涉案官員在庭審中都承認李淑蓮的「死亡原因」曾被改動,但判決書上依然認定為自殺。

李寧:「法醫專家以及所有的這些證據,能夠足以證實,官方、政府,就是檢察院給我們提供的所有證據都存在造假的情況,鑑定造假、勘察現場造假。」

李寧對新唐人電視臺表示,警察提供的所謂勘察現場,根本就不是母親死亡的現場,而是擺拍出來的所謂現場。另外,存儲監控視頻的硬碟也被掉包。安裝人員作證,當初安裝的是一個4路監控機,但拿到法庭上的卻是一個8路機。

李寧:「當時看到我媽媽遍體鱗傷、(被)活活打死、躺在冰棺裡的那一刻,我就下定決心,要去為我母親要一個說法。」

據了解,李淑蓮生前曾開辦一個商店。龍口市某局領導向她索賄不成,而強制將她店面關閉。因上訪,李淑蓮多次被關押、打罵、虐待,喪失勞動能力。2009年9月,李淑蓮進京上訪被截訪、帶回龍口市遭拘禁,同年10月2號死亡,身上有被毆打和電擊的傷痕,但官方聲稱她是上吊自殺。

當時正在人民大學上學的女兒李寧開始為母鳴冤。期間,她和家人備受官方和當年涉案人員的打壓,包括已經升任龍口市宣傳部長的尚德松。李寧經歷了被抓、被打、被拘留,可謂歷盡辛酸。絕望之下的李寧,2012年在天安門「裸跪喊冤」。

但在28號的判決中,官方卻聲稱被告有自首的表現,並主動配合調查。

李寧:「他(被告人)在沒有進去這9年裡面,一直是要把我們往死裡去弄,所以他今天在庭審上、在判決裡面說,他去自首了,這是一個多麼荒唐的事情啊?!」

在網路上,李寧10年為母申冤的堅韌抗爭,獲得很多網民的點讚與支持,同時她的遭遇也讓網民感觸頗多。有網民表示,正是因為政府殺人可以逍遙法外,才讓李寧打了10年的官司,還不能把凶手繩之以法。李寧人生中最美好的年華已經葬送給了黑暗的司法。

前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在社交媒體「推特」上轉發網友的評論,網友寫道:李寧用10年的時間才熬出點結果,這卻是這個國家最大的悲哀!

前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為什麼這麼容易能夠查明的案件,還要長達10年時間(懲處凶手)?這個案件要說有點標本意義的話,也就是警示截訪人員:你截訪了、毆打人了,導致嚴重後果了,你的行為是構成犯罪的。」

在28號的庭審現場,官方布置了大量警力。李淑蓮生前的朋友們被警察堵門警告:不准參與旁聽。官方還以截訪屬於國家機密為由,禁止李寧進入審判4名官員的宣判現場。

採訪/陳漢 編輯/李謙 後製/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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