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前總理納吉布被加控洗錢罪

【新唐人2018年08月08日訊】週三,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被吉隆坡高等法院加控三項洗錢罪,請看報導。

週三一早,納吉布來到吉隆坡高等法院,聽取對他涉嫌洗黑錢的三項控罪。

納吉布被控分三次接受了總值1527萬令吉的非法款項。一旦罪名成立,他將面臨長達15年的刑期,以及不低於非法收益五倍的罰款。

納吉布此前(7月4日)已經被控三項刑事失信罪,以及一項濫用職權罪等四項罪名。

新唐人記者李博文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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