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強:陝西政府欲將一死二殘之家趕盡殺絕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8月08日訊】今舉報兩件要案。一是中國國家總理勾結境外敵對勢力。另一件,舉報渭城街道辦事處、秦漢新城管委會、西咸新區、陝西省公安廳等多家政府部門要將一死二殘之家趕盡殺絕。

我叫王英強,是陝西西安西咸新區渭城街道的訪民。我兒王小剛上班時被同事程文才放狗咬傷,事後又被人雇凶毆打,導致王小剛患精神疾病。還致好好的一家四口,二殘一死。

就此狗咬人鐵證一案,我跑遍北京、陝西上下所有部門11年,至今不予賠償。此案件得到國外多家媒體及一些正義人士的關注。

近日,渭城街道辦一知情人透露:「渭城街道辦事處、秦漢新城管委會、西咸新區、陝西省公安廳等多家政府部門的領導們又在忙著私下給你家準備黑材料,說勾結境外敵對勢力,計畫對你家進行強硬制裁。」

我這幾天怎麼也沒想明白,國內沒人管,國外媒體關注就是勾結境外敵對勢力。中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權,媒體也沒有什麼國界之分,每年中央召開兩會或其它什麼重要國際會議的時候,李克強總理都會邀請至少幾百位國際媒體記者到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中央各大領導每年也會不定期的到國外訪問或是邀請一些國外領導來中國訪問,甚至還給一些國家援建一些項目不也是勾結境外敵對勢力嗎。那李克強總理和我是同案罪。

陝西政府動用大量財力、物力、人力對待我這一死二殘之家

遠的不說,就從2018年 赴京上訪難的部分經過

一、我於2018年4月23日自己購買進京火車票,計畫去找中國能建集團上訪。結果被咸陽火車站、K1364次列車的列車長及多名列車員、乘警配合渭城街道辦事處任彪等維穩人員將我強行從火車上攔截回來。

事後,我又向渭城街道辦事處主任林軍提出進京找中國能建集團上訪的要求,林軍批准,說等到5月份可以派人陪我進京找中國能建集團上訪。等到5月份,黨委副書記杜興鵬又告知我,先別急著進京找企業上級上訪,咱們找陝西能建集團信訪主任王英博再溝通一下,如果情況不理想,再進京找中國能建集團上訪也不遲。定於2018年5月8日由渭城街道辦事處派人派車陪我去西安找陝西能建集團上訪。

2018年5月8日一大早,不到8點,社區保衛科長吳國榮領著多名物業幹部就堵在了我家門口,揚言不論誰說破天也准我外出,閑逛也不行。敢不聽話,就採取強制措施。最終,我被吳國榮等人非法堵在家中,他們的非法行為一直未得到相關地方政府部門的依法追究。吳國榮等企業物業幹部再次成功的配合渭城街道辦事處唱了一出維穩雙簧戲。

二、2018年6月8日,我坐長途汽車計畫進京找西北電力建設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的上級單位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上訪。早上8點多,汽車行駛到山東省德州市武城縣老城公安檢查站,上來三名警察檢查車上每個人的身份證,查出我是訪民,就把我扣在檢查站,由當地兩名警察看著不讓走。一直等到當天晚上11點左右,轄區渭城街道辦維穩人員任彪、李沛翰、及轄區金旭路派出所民警崔斌等共計4人,一起開著一輛車號為陝DXL623的小車趕到了檢查站。直到2018年6月10日下午4點多,他們才把我送到家。原本12個小時就能回家的路程4名維穩人員開了3天3夜才返回。

我被他們從德州公安檢查站接走後,渭城街道辦事處維穩人員任彪以住賓館要用身份證登記為藉口把我的身份證騙走,說到家後就還給我,到家後問他們要身份證,他們還是扣著不給。

十九大至2018中央兩會期間,我家被維穩大致經歷

一、2017年10月18日,中央計畫召開十九大,2017年8月11日起,我家就遭到了由犯罪單位西北電力建設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渭城街道辦事處、金旭路派出所、秦漢新城管委會、西北電力建設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單位組成的上百人維穩大部隊的強制維穩及非法二十四小時監控。期間,曾偷偷把我家防盜門焊住,不讓我出門。

二、2017年10月21日至28日,我女兒王小琴被金旭路派出所所長李曉東非法拘留七天,至今不給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拘留證》、《解除拘留證明》等書面手續。

三、2017年8月11日至2018年3月23日,以渭城街道辦事處為主的多家單位組成的維穩部隊對我家實現了從十九大至2018兩會跨年無縫對接共計224天的暴力維穩記錄。

四、2018年兩會期間,我和我的家人在沒有任何外出上訪行動的情況下,仍遭到渭城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張亞紅等人的多次威脅、恐嚇、強制非法24小時監控和限制人身自由等迫害。渭城街道辦事處的維穩領導杜興鵬私下威脅我女兒王小琴說,如果我女兒敢不聽他們的話,偷偷跑到北京去上訪,就給我女兒判刑,或者花錢找個社會混混卸我女兒一條腿。我的女兒王小琴還被他們多次帶出強制旅遊。

五、從2018年2月下旬開始,渭城街道辦事處對我們一家的監控就更進一步加強了,在我們房屋前後的樹上掛上了燈泡,整夜整夜燈光不熄,街道辦雇佣人員晝夜24小時輪班不斷地對我們監視、跟蹤,我們房外的石桌上、路旁的汽車裡,晝夜有人值守,街道辦的人和車堵在家門口,不允許我們自行外出購物,我們一家人不准出小區大門,要外出購物必須乘坐街道辦的車,有街道辦的人員如影跟隨。就連在小區內行動也被緊密跟蹤。我們要到咸陽市或省城西安上訪也不被允許。街道辦維穩領導每天打電話給我和我女兒,或到我們家來親自查看,看我們是不是在家,看監控我們的人員是不是在崗。這樣的查問、查看、查崗一天不落。

負責在我家樓前樓後二十四小時非法監控和維穩的部分車號如下:陝D4388U、陝A97GX7、陝DSR011、陝A902TD、陝D0968警、陝D9992G、陝D5373H、陝AMG995、陝DZM015、陝DU7066、陝D7518M、陝D9106L、陝D6876A、陝DY9730等。

專為我家設立的維穩監控錄像室裡還有另外一班維穩人馬兩班倒,每班十人左右負責。

渭城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張亞紅曾多次指示下級維穩成員:「手頭所有的工作都可以先放下不干,維穩王英強全家目前是街道辦事處的頭等大事。誰看不住誰下崗。」

六、2018年3月4日凌晨1點多,我家後院防盜門、窗戶多塊玻璃及鄰居家的窗玻璃遭一名手持疑似板斧的暴徒暴力打砸,防盜門被砸報廢。連續報警兩次,一小時後轄區金旭路派出所的幾名民警才趕來案發現場。事後,我的家人多次詢問民警查案結果,金旭路派出所的民警以「他們去社區監控室查看了監控錄相,因為我家附近那幾個監控頭圖像不清晰,無法確定歹徒模樣,再加上案發後我家經濟損失不大,不夠立案標準,所以無法進一步深入調查。」渭城街道辦事處24小時守候在我家樓前樓後及專用監控室的十餘名維穩人員則稱「案發當晚他們都睡著了,不知道發生了打砸案。」案發至今,警方一直未立案、破案及出具受案回執單。不了了之。

七、2018年3月28日,渭城街道辦事處黨委副書記杜興鵬向我女兒王小琴出示了一份維穩協議書,要求我女兒在協議上簽字。協議書大概內容為:1、可以為我女兒安排一份臨時工作,工資按西安市社會最低工資標準1700元每月執行。2、享受法定節假日及福利。3、每逢中央及陝西省開會及敏感期,不得外出上訪,尤其是不准到北京上訪,一切行動必須服從街道辦領導命令,渭城街道辦事處每次可以私下補貼我家3000元至5000元範圍的困難補助。4、每逢過年,渭城街道辦事處領導可以上門進行實物慰問。5、上述內容雙方需共同遵守,如果出現不服從現象,對方有權對違約方採取相應措施。遭到我女兒當場堅決拒絕。

維穩手段

一、2007年至2016年期間,地方政府組建了咸陽市公安局、渭城區公安分局、渭城區信訪局、化工派出所、渭城街道辦事處、西北電力建設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社區等多家基層政府機構,對我全家實行長年暴力維穩,樓前樓後加裝多個攝像頭,在社區內為我家設立專門的監控室,非法實行24小時監控,並雇佣多家鄰居對我全家一舉一動進行監控匯報,白天有人監視、監聽,晚上屋前屋後站崗放哨,外出有人跟蹤,門窗多次遭打砸;我無數次被截訪、戴手銬,多次遭毆打。我及我的家人經歷了不知多少次的威脅、謾罵、羞辱、軟禁、關押、不准吃喝、上門打砸、斷電、監聽電話、剪電話線、暴力截訪、上訪銷號刪記錄、微博強行銷號幾十個等多項暴力維穩手段的殘酷迫害。

二、我家所住社區從2017年3月起,由原咸陽市渭城區劃歸到西安市西咸新區秦漢新城管委會之後,我家的案子仍然沒有人來依法糾正處理,相反,維穩手段卻朝著涉黑方向不斷升級。

不論我全家人正常生活、購物、和鄰居交往還是外出上訪,或是和渭城街道辦事處某個領導談話、接受所謂的慰問等等一切行動,都會有政府人員明裡暗裡用手機拍照錄像錄音。就連我那精神病兒子王小剛的日常生活的一舉一動也同樣遭到渭城街道辦事處維穩人員的嚴密監控和拍照。

砸門砸窗、焊我家防盜門、威脅我和我的家人、增加樓前樓後攝像頭、監聽手機和坐機電話、雇佣更多的鄰居和社區閑散人員配合政府監控跟蹤、多次配合秦漢新城管委會及西咸新區信訪領導上報虛假終結材料、不准私自去北京上訪、去企業上級單位上訪也必須渭城街道辦事處派人陪訪等等。

2017年10月21日至28日,渭城街道辦事處領導張亞紅等人指使轄區金旭路派出所所長李曉東把我女兒王小琴非法拘留七天,至今不給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拘留證》、《解除拘留證明》等書面手續。

截止目前,不論我或我的家人到任何政府部門去上訪登記,渭城街道辦事處的信訪領導都會派維穩人員任彪等人開車把我們強行截訪回來。

2017年11月21日下午三點多,街道辦主任林軍和黨委副書記杜興鵬找我家談話,談話大概內容如下:

1.問我家最近有什麼生活困難需要解決?

2.堅持陪訪制度。不論我以後到哪裡去上訪,必須先向街道辦領導提出申請,領導同意的情況下可以由渭城街道辦派專人專車陪訪,領導不同意的話,一概不准外出。

3.不准和其他訪民有任何來往。

4.我家以前的上訪材料不合格,街道辦可以派杜興鵬幫我家重新寫上訪材料,但材料只准寫給三公司的上級企業單位,並且材料當中只准談王小剛的工資等與企業有關的問題,不準提及陝西省公安廳違法辦案等話題,按照上面的思路,把原有上訪材料交給他們申核修改和列印。然後,服從街道辦領導命令,新上訪材料按他們的統一指揮、統一安排,提交給他們指定的部門。

5.你家的案子屬於內部矛盾,最好不要勾結境外媒體。不允許在境外媒體上再披露任何消息。

6.每逢敏感期,不准有任何外出行動,必須接受他們派人派車的強制監控行動。

渭城街道辦事處主任林軍、副書記杜興鵬等人答覆不能解決案子的理由

1.「你家的案子要求按國家賠償法計算,算下來數額太多,三公司領導說他們企業有困難,拿不出這麼多錢。」

2.「蒲城縣公安局當年的信訪答覆就算有違法的地方,但上級政府部門都認可,你是不可能推翻的,你能追究到誰的法律責任?全國一年到頭總共才糾正了十幾起案子,還都是很有影響力的案子,什麼時候能輪到你家?」

3.「退一步海闊天空,凡事不要太較真。」

4.「申報工傷,勞動局說時效已過,辦不了。」

5.「上級領導只要求我們對你家實行維穩,具體案子陝西省解決不了。從建國到現在,你數數看,總共才解決了幾個案子,有很多案子人都死了多年也沒有解決,劉少奇也是死了多少年才翻的案,你家比劉少奇還偉大嗎?你家想翻案是永遠不可能的事。」

6.時間拖的太久了,當年參與辦案的很多官員有的現在已經退休了,有的陞官了,有的調走了,現在在職的領導已經無法查清你家的案子真相了,怎麼給你處理?

7.你能追究到誰的法律責任?你都70多歲的人了,還能活幾天?你上訪多年耽誤了你兒女的青春和婚姻是不道德的,多少給你家賠點錢,好好安排一下以後的生活算了。

西北電力建設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答覆不給解決的部分理由

2017年9月21日,西北電力建設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信訪主任鄧林濤答覆說:

1.由於王小剛一案並沒有發生在工作時間,也不在工作地點,也不是三公司的狗;

2.時間拖的太長了,已超過時效,所以不能報工傷;

3.三公司只認可蒲城縣公安局所謂的狗咬未傷的信訪答覆意見,至於我家手中的所有的鐵證一律無效;

4.這個案子拖了十幾年了,已經無法查清了,三公司沒辦法處理;

5.王小剛以後的工資標準三公司領導可以考慮按咸陽市最低工資標準1680元每月執行,前提條件是我家必須先給三公司寫一份息訴罷訪材料,否則不予執行,至於之前拖欠的王小剛的歷史工資賬目中存在的269元每月、302元每月等種種問題不再糾正處理,維持原狀,愛要不要。

6.我們只聽政府的話,你拿不來政府的處理批文就別想叫三公司處理。

7.三公司還有十幾個精神病職工,如果給王小剛處理了,那十幾個精神病職工也去上訪咋辦?

8.三公司企業經濟很困難,沒錢給王小剛處理問題。

截止目前,三公司和渭城街道辦事處、金旭路派出所、秦漢新城管委會、西咸新區、西安市、陝西省公安廳等多家政府部門主要採用拖、哄、騙、偷拍偷錄、非法拘留、跟蹤、威脅、打砸、非法監控監聽、不論到任何政府部門上訪都不給登記並一律截訪、多次上報虛假終結材料沒處理說處理過了、把我全家人身份證在網上定為黑名單,實名制買票就自動報警,無法進京上訪等多種惡劣手段企圖捂死違法辦案黑幕。

以上部分事實請相關部門明察,請境外媒體關注,中國陝西省維穩「偉大成功」訪民插翅也飛不出家門。

附:相關鏈接:

王英強:陝西政府欺上騙下80萬賠償款去哪了

http://cn.ntdtv.com/xtr/gb/2018/07/11/a1383076.html

陝西官員「出價要我女兒一條腿」一死二殘之家將無「完人」

http://www.ntdtv.com/xtr/gb/2018/03/12/a1367053.html

http://www.epochtimes.com/gb/10/9/17/n30280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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