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維權」應改成「還權」

常言道:名不正言不順,言不順事不成。

在中國大陸一直把中國老百姓要自己權力的運動叫成「維權」運動。從嚴格意義上來講,這是不太準確的。

維護一般是指先有了什麼東西,然後才談得上維護這個東西。如果這個東西都沒有,或者原來有現在沒有了這個東西,那又何談維護呢。

一般來說,人的權力主要有:生存權,財產權、信仰權,言論權,結社權,遊行示威權等等。
就是說,上天造了人,就賦予了人天生就具有的權力,所以一般稱為天賦人權。

可是中共把這些天賦給中國人的權利給剝奪了,中國人本來就應該有的權利被中共給搶走了。

中共無端害死8000多萬中國人,想弄死誰就弄死誰,中共隨便加上一個罪名,甚至不需要加什麼罪名,就能殺害中國人,在中共的統治下,中國人根本就沒有生存的保障。

中共教唆中國人只信仰馬列無神論,從小中共就運用一切宣傳機器給每個中國人洗腦,宣傳沒有神仙皇帝,只有唯一絕對放之四海都準的真理就是馬列無神論。

其它什麼言論,結社,遊行示威等等更不用說了,中共實行大量的網絡封鎖,不允許人們說真話,更不允許人們結社,遊行示威中共更是不允許,就是聚集的人多了,中共都要驅散。

人們生存的最大利益無外就是土地和資產,可是中共篡政後,第一件事情就是把中國的土地全部給搶走了,將所有中國人的土地全部充了公,其實全部歸了中共所有。中國人所有的資產,廠礦、企業,全部被中共收繳,一律化為國有,其實就是中共所有。

到後來搞的所謂的改革開放,其實就是把名義上中共的所有,落實到每個中共權貴及其走狗的頭上,就是公然瓜分了中國人的一切財富。

到如今,客觀現實是,中國人是一無所有。一無權、二無利,那又何談維護權利呢?

可是,中國在民國時期,中國人的這一切都是有的。

在民國時期,中國人可以公開出版自己的報紙、雜誌,甚至是反對袁世凱的雜誌都可以公開發行,不然怎麼會有共產黨的《新青年》的存在呢?在民國時期中國人可以公開結社,各種社團組織都可以公開活動;在民國時期中國人可以公開遊行示威,表達自己的願求;在民國時期中國人信仰自由,人們生活在自由的環境裡;在民國時期中國人擁有自己的土地、自己的財產,中國人的一切財產都受民國政府的保護。

民國離我們也才百年的歷史,誰都可以去查看民國的歷史,誰都可以知道,中國人在民國時期是有權利的。

可是,一九四九年後,中國人的權利,被中共給剝奪了,所以,現在準確的講,中國人現在不是向中共要維權,而是向中共要還權

所以,準確的講,現在中國大陸的「維權」運動應該改為「還權」運動。還回原來就屬於我們中國人的權利。

文武
2018年7月4日星期三

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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