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修憲總統可連任 文在寅不適用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3月26日訊】韓國週一(26日)國務會議上審議通過總統修憲案,規定總統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修憲後現任總統文在寅不在適用對象內。而自修憲案公告日起60天內,國會應進行表決,經表決後30天內付諸全民公投,必須有過半數贊成票,修憲案最終才能通過。

《韓聯社》報導,由於文在寅目前正在阿聯酋訪問,他採用電子簽名的方式批准這項修憲案。經文在寅批准後,今(26)天下午正式提交國會表決。

經國會表決通過修憲案,應在30天內交付全民公投,必須有過半數的享有國會議員選舉權的公民參加投票,贊成票數須過半,修憲草案才能獲得最終通過。

未來新修憲案通過後,在職總統任期截至2022年5月9日,不得連任。意謂此修憲案並不適用於文在寅身上。

這是韓國總統自1980年後,時隔38年再次提交修憲草案,文在寅是繼前總統朴正熙、全斗煥後第3位提交修憲草案的總統。

韓國總統府青瓦台民政首席秘書官曹國本月22日表示,韓國在1987年修改憲法時採用「任期5年、不可連任」的總統制,因當時韓國經歷長期軍事獨裁,如今因經歷前總統朴槿惠涉及「親信門」醜聞引發韓國民眾「燭光革命」後,因此引進「任期4年、可連任」的總統制。

新修憲案限縮並分散總統在重大事務上的許可權,大幅強化國務總理和國會的權力。並刪除「奉總統之命」字句被,賦予國務總理掌管各行政部門的權利。

另外,修憲案將投票年齡下調至18歲。

(責任編輯:程以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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