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2016中國拆遷年度報告:以暴抗暴顯增

【新唐人2017年04月17日訊】在中共土地財政政策的催化下,這些年來中國爆發了大量的土地徵收糾紛,其中不少是發生命案的「血拆」。由中國城鄉建設管理與房地產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聯合發佈的一份報告顯示,2016年大陸違法拆遷的勢頭仍然強盛,而且暴力拆遷手段更無底線,拆遷維權「以暴抗暴」也隨之明顯增加。

4月16號發佈的這份《2016中國拆遷年度報告》指出,去年新舊矛盾交織,拆遷矛盾仍然居國內矛盾之首。而且拆遷「血案」更加觸目驚心。僅通過自媒體揭露的血拆事件在一百件以上。其共同點是,房屋都不是法院組織或經過法院授權的「司法強拆」。

報告列舉了去年十大拆遷典型案例,包括長沙農婦龔雪輝被拆遷活埋、濟南楊玉波剌死強拆人員、河北賈敬龍被執行死刑等。

報告的執筆人王才亮,是大陸最早從事拆遷、征地法律服務的律師之一,目前是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這是他們發佈的第7個拆遷年度報告,根據公開資料整理而成。

報告執筆人、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2016年新的特點,拆遷主體往下了,下沉到街道辦、村委會、居委會,都成了拆遷公司,這是一個新的動向。」

《憲法》第13條、《立法法》第8、9條,《物權法》第42條,都分別對公民的私有財產權,非國有財產的處分,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等,作出了相關的法律規定。然而,報告指出,2016年許多地方房屋征收拆遷的主體普遍下移,目的是為了規避法律監管。

血拆案件也出現了新特點,除了誤拆頻發,「誤拆」成為犯罪者保護傘外,逼遷手段也用到極致。賈敬龍案就是一個典型。而且絕大多數血拆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即被拆遷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報警無效、法律無力糾正的情況下,被拆遷人只好自力救濟,以暴抗暴,最後釀成血案。

王才亮:「(拆遷)成功了就升官,拆出人命了也不會丟官,沒有風險,就導致政府這種拆遷野蠻。這是根本原因。如果能夠追究刑事責任,拆出人命,哪怕是過失殺人判刑,誰也不敢了吧?現在是不怕,動不動就政府行為,沒啦!這是很可怕的。」

2015年5月,新的《行政訴訟法》正式實施。這被視為是對中國拆遷制度影響最大的事件。

不過,根據報告,新法實施前是立案難,實施後是勝訴難。僅去年1月至8月,全國法院新收一審行政案件超過15萬件,加上舊存,已經突破了20萬件。可是一年多過去,公眾期待很美好,現實卻差強人意。

王才亮律師表示,野蠻拆遷十年前就有,從《物權法》開始實施,雙方的矛盾就加劇了。公民要按照《物權法》來捍衛自己的財產權,官員們要加快遷拆進度,開發商們要降低成本,這個矛盾必然加劇。

王才亮:「以暴抗暴的情況不是今天才有,十年前就開始有了,但是我們曾經希望,《行政訴訟法》的修改,讓糾紛進法院來解決。但是看起來,這兩年,特別是2016年,這方面受到了阻礙。當法律不能給人家一個說法的時候,矛盾就容易激化。所以2016年暴力抗暴事件增多。」

北京人權活動人士胡佳:「各地這種對抗血拆的形式,也是以血還血,叫公民抗命,維權抗暴。但是總體而言力量對比是十分懸殊的。公民真的是非常孤弱的。」

報告給出了一些解決徵地糾紛的建議,而北京人權活動人士胡佳認為,要根本上解決各地湧現的野蠻拆遷問題,就只有推翻共產黨。

胡佳:「所有的人因拆遷過去受到侵害,現在受到侵害,和將來有可能受到侵害的人,你都站出來啊,因為主權不在民,你用和平的方式推翻它,你要求普選權利。你不能夠再成為沉淪的、弱勢的狀態,而且你必須要聯合才可以。」

王才亮律師表示,即使這些血拆的官員不會受到上頭追究,但民眾以暴抗暴的維權形式,對他們還是有震懾力的。他認為,任何事情走到極端時,就會有拐點出現。

採訪/常春 編輯/王子琦 後製/陳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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