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殺人案」生變?最高法副院長:不能違背人之常情

【新唐人2017年04月06日訊】山東「辱母殺人案」持續發酵,面對強大的輿論壓力,當局對該案的處理似有轉機。中共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瀋德詠近日親赴山東,並強調司法審判不能違背人之常情,要將個案的審判置於天理、國法、人情之中綜合考量。

據陸媒報導,4月5日下午,瀋德詠在山東省濟南市主持召開刑事審判工作調研座談會。他在會上說,民眾保護自身安全的訴求已經逐步上升到維護人格尊嚴的高度。司法機關必須反躬自省。「要高度關注社情民意,將個案的審判置於天理、國法、人情之中綜合考量。」

他說:「我國有著數千年文化傳統,天理、國法、人情是深深扎根人們心中的正義觀念,蘊含法治與德治的千古話題。所謂天理,反映的是社會普遍正義,其實質就是民心。」

瀋德詠分析,一個案件的審判,首先要最大限度追求法律正義;同時,要兼顧社會普遍正義。這體現了德治的要求,也體現了對民意的尊重。

他強調,講人情,不是要照顧某個人的私人感情,而是要尊重民眾的樸素情感和基本的道德訴求,司法審判不能違背人之常情。同時要認識到,任何刑事案件都並非孤立的事件,而是社會生活發生激烈衝突的結果。

分析認為,瀋德詠的上述講話似有所指,這可能意味著山東「辱母殺人案」的判決結果會發生變化。

「辱母殺人案」發生於去年4月,山東聊城青年于歡看著11個有黑社會背景的追債人員對其母親進行長達一個小時的極端凌辱,而到場警察竟坐視不理,在情急之下操刀反抗護母,造成1死3傷。結果于歡被當地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一審判決結果不但激起民憤,而且當地官方與黑社會勾結的內幕被進一步曝光。輿論普遍認為當地政府官黑勾結,判罰不公。

坊間普遍認為,于歡之所以殺人,完全是因為追債人對其母超過底線的猥瑣侮辱,和警察的不作為。不僅追債一方的禽獸行為嚴重違法,而且警察的瀆職和法院的重判背後,被懷疑有官黑勾結的影子。法院對于歡判處如此重刑,也讓中國傳統美德的「孝道」面臨巨大挑戰。

(記者文瑞報導/責任編輯: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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