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祖戀案一審宣判 監3年1個月 罰款20萬

【新唐人2016年09月08日訊】中國廣東省陸豐市烏坎原村委會主任林祖戀「受賄案」,於9月8日在佛山市禪城區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林祖戀被指控犯有受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審判處判有期徒刑3年1個月,罰款20萬元(人民幣.下同)。林當庭表示不上訴。據悉,中共當局為林案庭審嚴密佈控,保安級別與涉及顛覆國家罪的受審者一樣。烏坎村民則繼續為林祖戀喊冤,並決定罷市4天聲援林祖戀。

據陸媒報導,林祖戀「受賄案」的庭審於9月8日上午9時開始,當天下午3時許當庭公開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林祖戀在擔任烏坎村委會主任、村書記期間,在烏坎村系列民生工程以及烏坎經濟聯合社對外購買抽沙船等船隻的經濟往來中,受賄或收取回扣共計59.3萬元;並指控他在烏坎村民生工程招投標過程中,違規設置門檻,爲特定投標人提供幫助,串通投標。

林祖戀當庭承認收取賄賂,但不承認串通投標。

禪城區法院則判定林祖戀犯「受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成立,而串通投標的指控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定不成立。最終判處林祖有期徒刑3年1個月,罰款20萬元。

宣判後,林祖戀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不上訴。

據香港電臺報導,林祖戀未獲準自行聘請律師,庭審中是由當局委派指定的律師為林祖戀作了辯護。林家只有林祖戀的大兒子林雄夫婦和乾兒子林銳雄三人獲准入庭聽審。

為了這次庭審,當局在法院附近「嚴密佈防」。不但在法院外設置了水馬,還在附近的各個路口派出警察與便衣人員戒備,不允許過往車輛逗留,對他們認為可疑的過往行人查驗身份證件。

據英國媒體BBC報導,林祖戀案開庭審理當天,烏坎村部份村民在村內舉行了小規模的集會,抗議林祖戀受審。他們堅信林是因帶領村民抗議村裏的土地被他人盜賣而遭當局陷害,

一位村民接受BBC採訪時透露,她曾被烏坎當地政府的人員跟蹤,後被叫去與政府官員會面,被警告不要再參與示威集會。

部份烏坎村村民原打算9月8日前往佛山聲援林祖戀,但法院附近關卡佈防嚴密,聲援的計劃未能實行。

另一名烏坎村民接受香港now新聞臺採訪時,直為林祖戀喊冤,他說:「他(林祖戀)當書記5年了,每月2000多塊錢工資,5年工資也就超過10万元,都給學校捐了。何必貪那8万塊錢?他有個是千万富翁的兒子,犯得着貪那幾万塊錢嗎?」

這位村民還說:「有哪一位貪官被抓,民眾不是皆大歡喜的?唯有林伯伯被抓進去到現在,烏坎就遊行了70多天。」

自從林祖戀今年6月18日凌晨被警方從家中抓走後,烏坎村民從6月19日起每日繞村遊行要求放人,要求地方當局返還烏坎村被以前的貪官盜賣的土地。抗議行動已持續了80天。日前,烏坎村村民為表示抗議當局審判林祖戀,還決定從即日起罷市4天。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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