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超級簽證入境後2年過期

【新唐人2016年03月15日訊】 最新的《移民彙編》(Lexbase)表示,旅客首次用超級簽證入境後,簽證將在2年後過期,無論本人是否在加拿大

移民部規定,持有超級簽證(Super Visa)的旅客可以在10年內多次進入加拿大,第一次入境後最多住2年。相比之下,有10年多次往返簽證的旅客和普通旅客第一次入境後最多只能居留6個月。

《移民彙編》總編兼移民律師柯蘭(Richard Kurland)表示,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旅客第一次用超級簽證入境時,倒計時就開始了。例如,旅客用超級簽證在2014年4月1日入境,3個月後離境,然後一直沒有再入鏡。那麼超級簽證將在今年4月1日過期。過期後旅客必須回到祖國(Home country),並在祖國至少住一年,才能延長簽證。

柯蘭說,如果政府放寬政策,很多父母和祖父母就可以去美國旅遊,一年後延長超級簽證。在這一年的等待期當中,加拿大的親屬可以去美國看望他們,這比回祖國看望他們方便。

──轉自《大紀元》

(責編: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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