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訊擬錄像 陸警稱為防冤案 評: 自我監督難

【新唐人2015年09月23日訊】中共公安部日前宣稱,為防止發生冤假錯案,今後將全面實施刑事案件在訊問過程中全部進行錄音錄像的制度。評論指,提訊進行錄音錄像的規定早已存在,但讓警察自己監督自己,等於自說自話。

9月22號《新京報》報導,中共司法部官員在前一天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在健全錯案防止、糾正、追責方面,中共出臺了《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等文件。

中共公安部副部長黃明稱,公安機關正在實行「重大案件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錄音錄像制度」,最終實現對所有刑事案件的訊問過程進行錄音錄像。

北京律師程海表示,這個規定早就存在,但公安部門從來沒有真正的執行過。

北京律師程海:「實際上很多的冤假錯案都是源自於公安,它提訊實際上往往沒有錄音錄像的,如果有錄音錄像,然後結合筆錄,應該說是很大的進步。但是這裡面也有個問題,往往有些警察他們先打人後錄像,給你打服了,然後給你錄像。」

程海表示,要減少冤假錯案,除了在司法程序上對訊問進行全程錄像外,還應該追究提訊過程中,警察暴力取證和刑訊逼供的法律責任。

湖南律師文東海:「作為一個公安部,它自己監督自己,它沒有相應的懲罰機制,也沒有獨立的機構對他們進行完善的記錄,和處理,和一個監督,所以有時候就是一種自說自話,很難起到我們希望起到的作用。」

中共最高檢副檢察長也承認,形成冤假錯案原因很多,最主要的原因是司法人員違法辦案、違法取證、暴力取證,甚至刑訊逼供。

律師江天勇:「現在法律實際上是他們嘴裡的一個詞彙,它想打擊誰它就用法律打擊誰,完全是個工具,共產黨從來把法律當成工具,現在越來越明顯了,甚麼都不管了,只想以狠毒來向世人展示它的力量。」

去年「建三江事件」中,江天勇律師被非法關押時,曾被兩名警察帶到提訊室,用報紙蒙上攝影頭,打斷了8根肋骨。至今涉事警察沒有受到追責。

新唐人記者李韻、柏妮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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