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案」當事人王燕欣眼中的王全璋律師

我是王全璋律師的當事人,叫王燕欣。最近通過佳木斯市看守所監室的電視里播出的報道,得知了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發生的事情,其中提到了我熟悉的律師——王全璋。我覺的媒體播報的內容,和我心目中的王律師,完全不是一回事。

我是法輪功學員,2012年曾因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去打聽被綁架後去向不明的霍金平的下落,而被市局國保跟蹤綁架。當時唯一的親人——哥哥王延綏請來了王全璋律師做我的辯護人。王律師的職業操守和為人品格,給我們留下很深的印象。當時他的收費很低,每次從北京到佳木斯辦案,在食宿方面,幾乎沒有任何要求。有一次,因為給他找的賓館很簡陋,我的親友很過意不去。他一再說:沒什麼,沒什麼。在被迫害期間,我曾提出逐級持續控告的要求,無形中,給王律師增加了很多額外的工作量,為此我要給他再追加一些律師費,當得知我的經濟狀況仍還很窘迫,他回絕了這筆律師費。

2014年3月21日,我在建三江再遭綁架。基於此前對王律師的了解和尊重,在已失去自由的情況下,通過不懈的努力,我終於與王律師取得了聯繫,請求他再做我的辯護人。王律師對發生在我身上的人權災難,深表同情。在他工作很忙、壓力很大的情況下,還是同意了來為我做「建三江案」的辯護人,而且工作態度極其認真。

電視上報道他「大鬧」法庭,對此我非常理解。因為王律師是懂法律的人,在庭審中,針對法庭程序上的種種違法之處,他堅持在庭上不斷上報合議庭,但總也得不到糾正。在這樣一個不斷推進違法程序的情況下,參與庭審辯護,出於無奈,才會情緒激動;看到自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作為有操守的他們,在深感失望的掙扎中,才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

王律師對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盡心儘力。在庭審中,他認真的審核著每一件物證,認真的傾聽著當事人陳述出的每一個細節……他的認真和敬業,令我敬佩。

在「建三江案」第一次庭審中,王律師因為手機忘關了,僅因為他的手機振動了一下,就被建三江農墾法院前進法庭法警以違犯法庭紀律為由,取消了王律師的辯護資格。他們還無理的搜查王律師的物品,將那些物品全部倒出來翻看,王律師被迫站在那裡……那一刻,我能清楚的感受得到,王律師的壓力有多大……那一幕,我已銘刻於心,永遠不會忘記。

因為「建三江案」所有當事人的一審辯護律師均都被以各種「理由」強行剝奪了辯護權,最後,我們四位當事人將要面對一個沒有律師到場的非法庭審。王律師在第二次開庭前,趕到佳木斯看守所來會見我的時候,不斷的鼓勵我,還給我講了很多法律知識,教我學會怎樣依法為自己辯護。在王律師的鼓勵下,「建三江案」一審第二次開庭時,即使在沒有一位律師能得以進庭的情況下,石孟文、李桂芳、孟繁荔和我都正信十足的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

在此,我非常感謝正義律師王全璋。更希望全社會的民眾不要被殃視喉舌媒體對律師的抹黑宣傳所誤導。王燕欣

2015年7月22日

附:情況說明

我在佳木斯看守所的電視里看到「曝光」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的報道,其中說王宇、王全璋等律師大鬧法庭。但在「建三江案」中看到的實際情況,根本不是這樣的。在建三江農墾法院前進法庭的「建三江案」庭審中,他們的工作態度非常認真負責,經常是因為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在無奈之下,才會情緒激動。在接觸中,他們都是非常理性的人。

看完那些央視報道後,睡夢中,另有新律師來接替王全璋律師,做我的二審辯護人,我很難過,我內心是多麼希望王全璋律師、王宇律師能和其他律師一同將「建三江案」做到最後呀!

國家的法律應該是保障律師的人身安全,保證律師能夠正常履行律師的工作職責。我聽說,北京和各地律師被抓後,到現在也沒有給家屬任何手續,家屬至今也不知道這些律師被關在什麼地方,家屬聘請律師還遭到恐嚇,搜查時也不出具任何手續和扣押物品清單……發生在律師身上的這一切,與法輪功修鍊者這十六年來所遭受的迫害,是一樣的。央視的焦點訪談,當年對法輪功的抹黑,如「天安門自焚」偽案,與今天對律師的報道如出一轍。

「建三江案」二審法院——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刑庭已電話通知我的親友,要求另行聘請委託律師,來替補王全璋律師。萬般無奈之下,我另請委託董前勇律師繼續擔任我的二審辯護人。

王燕欣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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