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果返航案 趙顯娥二審獲刑10個月

【新唐人2015年05月22日訊】5月22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在二審中判處「堅果返航」案被告、前大韓航空副社長趙顯娥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2年執行。在一審中,趙顯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首爾高級法院判決說,趙顯娥變更航綫一項罪名不成立,所以刑期減到10個月,幷緩期2年執行。

在判決後,趙顯娥被當庭釋放。到釋放時爲至,趙顯娥共被監禁了143天。

在判決宣佈後,趙顯娥的律師柳承南表示,趙顯娥對於給其他人造成的痛苦很後悔。

趙顯娥的律師:「我代表被告,對在這件事情中受到傷害的每個人,表示深切地道歉。」

趙顯娥是大韓航空主席的長女,曾任大韓航空副社長等職。她於去年12月5日乘坐從紐約飛往仁川的飛機時,因對乘務員提供堅果的方式不滿,在飛機駛向跑道還沒起飛的情況下,要求機長將飛機重新開回登機口,幷把乘務長趕下飛機。

事件曝光後,在韓國社會引起很大反響,韓國檢方於今年1月7日對趙顯娥提起公訴,指控她涉嫌五項罪名,包括利用職務妨礙公務執行等。

首爾西部地方法院2月對趙顯娥做出一審判決,判處她1年有期徒刑。

但趙顯娥對涉嫌改變飛機航道等予以否認,幷提出上訴。

新唐人記者李貝綜合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