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發布新聞稿 反駁高大成7項疑點

【新唐人2015年2月18訊】(新唐人記者盧欣綜合報導)震驚國內的高雄監獄挾持案在6嫌自盡後結束,外界持續關注後續相關報導。法醫高大成昨日(17日)在臉書上對事件提出質疑,法務部同日即發布法醫研究所的新聞稿,反駁高大成的論點。

法醫高大成昨日在臉書上提出「手與手槍沒辦法打太陽穴自殺,再放到腹部來」、「槍枝上沒有眀顯或是採集不到指紋都可能是他殺」、「自己說是寃嶽更不可能自殺」等7項疑點,質疑6嫌的死因並不單純。

同日,法務部代轉發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新聞稿《高雄監獄六囚犯死亡事件新聞稿》,反駁高大成的論點。新聞稿內容主要以「高大成的論點並非是親臨現場解剖及勘驗現場的見聞,揣測疑點甚多,與現場勘驗及解剖的結果相差甚遠」的論點,反駁了高大成提及的7項疑點。

另外,新聞稿最後亦表示,高雄監獄挾持案已經經過本所法醫病理專科醫師完成法醫病理解剖及法醫毒物檢查,研判6嫌的死亡方式為自殺。因此,社會大眾不宜再妄加揣測,以免再引發社會紛亂。

〈高雄監獄六囚犯死亡事件新聞稿〉全文如下:

法醫研究所年度執行2000多件案件,對槍傷之鑑定具有專業之技能與經驗,本件6囚槍擊自戕不幸事件,本所於2月12日指派具國外訓練返國豐富經驗之2位法醫病理專科醫師支援高雄地檢署執行複驗及法醫病理解剖工作。高大成臉書內容非高法醫親臨法醫解剖及勘驗現場之所見所聞,且均為揣測之疑點甚多,與現場勘驗及解剖之結果相差甚遠。

槍傷之自、他殺之判定為法醫基本的研判智能與原則,故槍管抵觸皮膚造成之槍管芒星狀開口、準星、槍管印痕與固定簧桿引套印痕、火焰燒灼痕、火藥刺青等及彈道射擊方向與角度均為研判接觸型、接近型、近距離與遠距離槍傷等均為研判槍傷型態之重要依據,高法醫未親身經歷且無鑑識背景而研判出諸多疑點。應相信司法調查,由專業法醫病理專科醫師之親臨解剖作出解剖及死因鑑定結果為依據,且不應該超出法醫專業範圍作出「自己是冤獄更不可能自殺」、「可能是囚犯賄賂某人,這個人答應讓他們脫逃,但脫逃之中又覺得不妥,不如全部殺人滅口」等情境來揣測案情,且高法醫非鑑識人員,又無親臨現場,在槍枝指紋及煙硝反應尚未出爐,如何預知非自殺之疑點。本案經本所法醫病理專科醫師完成法醫病理解剖及法醫毒物檢查,死亡方式研判為自殺,並已將初步報告送交高雄地檢署,外界實不宜妄加揣測,引起社會紛亂。

法務部新聞稿〈高雄監獄六囚犯死亡事件新聞稿〉出處: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377860&ctNode=27518&m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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