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像昵稱不能隨意用 網信辦發「昵稱十條」

【新唐人2015年2月5日訊】2月4日,中共網信辦發布《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對公眾使用微博、微信等上網的賬號名、頭像和簡介進行規範,規定網上昵稱不準違反法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族團結、侮辱誹謗他人等十項要求。

中共網信辦負責人聲稱,中國網民人數多,用戶帳號數量巨大,「帳號亂像」日益突出,有的假冒黨政機關;有的冒用他人身份;有的名稱和頭像包含淫穢色情內容等等。

新《規定》要求從3月1日起,互聯網用戶注冊實行實名制,即用戶在注冊賬號時,必須提供自己的真實姓名,在通過真實身份認證後才能選擇有個性化的用戶名。規定涉及在博客、微博客、即時通信工具、論壇、貼吧、跟帖評論等網際網路信息服務中注冊使用的所有賬號。

在帳戶注冊實名制的前提下,《規定》還要求用戶在註冊帳號時與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簽訂協議,承諾遵守中共所謂的法律法規、社會主義制度、公民合法權益、公共秩序、社會道德風尚和信息真實性等七項條件。

有網友嘲諷:「網信辦近來似乎在用非常驚人的一些規定來刷自己的存在感似的,老是發神經地來這麼一下。網友們應該諒解啊,估計網信辦的主子腦子也被驢踢壞了。」

美國《紐約時報》刊文指出,中共當局近期對言論的審查變本加厲,除了在互聯網上阻攔GMAIL在中國的服務,屏蔽VPN,也加強了對主流媒體和出版行業的審查,禁忌話題已經不再僅僅是天安門、西藏和台灣,一些有關佛教和同性戀話題的圖書也不能出版。

文章認為,中共變本加厲的言論審查,越來越多地暴露出它們對於自身應付公眾不滿情緒能力與日俱增的焦慮,這種做法的本質是掩耳盜鈴的自欺欺人,最終導致其公信力的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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