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事故主因 疏忽人身安全

【新唐人2014年04月04日訊】兒童事故時有發生,究其原因,台灣靖娟基金會認為:1、人身安全;2、食品安全;3、交通安全;其中以疏忽人身安全為首要原因,0到1歲嬰兒的死亡人數占兒童總死亡人數的32.1%。

據中央社報導,兒童節前夕,靖娟基金會公布民國102年兒童事故傷害新聞統計,共發生305件兒童事故傷害新聞,導致82名14歲以下孩童死亡;426名孩童造成身體及心理創傷。

靖娟基金會分析三大主因,其中首要原因「人身安全」造成188名孩童死傷,以「照顧疏忽」的型態最常見,0歲至未滿1歲嬰兒死因超過5成肇因於「照顧疏忽」,例如噎奶、趴睡窒息等,其中因保母照顧疏失導致嬰幼兒7死4傷。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說,家長千萬別認為和孩子同房間就是在看顧孩子,一定要把握「人在心也在」的照顧原則,為孩子選擇保母時,應仔細挑選是否為社區保母系統的合格保母,切勿便宜行事。

靖娟基金會也呼籲,家裡是最常發生兒童意外傷害的場所之一,家長可利用「一不四要」的口訣檢視居家環境,「一不」是兒童確實不獨處,「四要」是家具擺設要考量避免兒童可攀爬、窗戶開口要限制小於10公分或45度、陽台高度要確認不可低於120公分、尖角地板要防護不可過於尖銳或堅硬。

此外,在102年5月至102年7月間,共發生10起兒童拐騙案件。林月琴說,家長不可能時時刻刻陪伴在孩子身邊,因此培養孩子擁有判斷、應變的能力,以及教育孩子正確的人身安全知能,才能預防拐騙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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