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事故主因 疏忽人身安全

【新唐人2014年04月04日讯】儿童事故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台湾靖娟基金会认为:1、人身安全;2、食品安全;3、交通安全;其中以疏忽人身安全为首要原因,0到1岁婴儿的死亡人数占儿童总死亡人数的32.1%。

据中央社报导,儿童节前夕,靖娟基金会公布民国102年儿童事故伤害新闻统计,共发生305件儿童事故伤害新闻,导致82名14岁以下孩童死亡;426名孩童造成身体及心理创伤。

靖娟基金会分析三大主因,其中首要原因“人身安全”造成188名孩童死伤,以“照顾疏忽”的型态最常见,0岁至未满1岁婴儿死因超过5成肇因于“照顾疏忽”,例如噎奶、趴睡窒息等,其中因保母照顾疏失导致婴幼儿7死4伤。

靖娟基金会执行长林月琴说,家长千万别认为和孩子同房间就是在看顾孩子,一定要把握“人在心也在”的照顾原则,为孩子选择保母时,应仔细挑选是否为社区保母系统的合格保母,切勿便宜行事。

靖娟基金会也呼吁,家里是最常发生儿童意外伤害的场所之一,家长可利用“一不四要”的口诀检视居家环境,“一不”是儿童确实不独处,“四要”是家具摆设要考量避免儿童可攀爬、窗户开口要限制小于10公分或45度、阳台高度要确认不可低于120公分、尖角地板要防护不可过于尖锐或坚硬。

此外,在102年5月至102年7月间,共发生10起儿童拐骗案件。林月琴说,家长不可能时时刻刻陪伴在孩子身边,因此培养孩子拥有判断、应变的能力,以及教育孩子正确的人身安全知能,才能预防拐骗事件的发生。

相关文章
评论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