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遺產稅調整 饋贈要趁早

【新唐人2014年03月20日訊】美國的遺產稅頗為複雜,從下一個財政年度開始,紐約州有可能再度修改遺產稅法。稅務專家建議,有大筆財產想要留給子女的父母們,應該盡量趕在3月31日之前贈送出去。這樣在將來可以為孩子省下一大筆遺產稅。

在美國的稅務系統中,子女繼承遺產後,不僅要上繳聯邦遺產稅,還要繳納地方遺產稅。原本紐約州的稅法規定,生前贈與並不屬於遺產,贈送者也不需要繳納贈與稅。但今年,州長庫默提出要將生前贈與納入遺產的範圍。

同時,新提案還將把遺產稅的免稅上限從現在的100萬美元,逐年調高至525萬美元,與聯邦的免稅額持平。最高稅率,從16%逐年降至10%。

紐約州遺產稅提案

免稅額上限:

2014年 $2,065,500美元
2015年 $3,125,000美元
2016年 $4,187,500美元
2017年 $5,250,000美元

最高稅率:

16%——》10%

專家提醒,在4月1日前將財產作為禮物贈送給別人,可避免在日後繳納紐約州的遺產稅。

Romer Debbas律師事務所 Marianna Moliver:「如果一個人在4月1日以後贈送 如果提案被通過,那麼紐約州將把那筆贈與計入遺產,如果當時的免稅額是500萬美元左右,扣除免稅額後,還有1千500萬美元,這需要上稅,
稅率可能是當時的最高稅率10%。」

(2千萬美元贈與(Gift)-500萬免美元免稅額)*10%稅率=150萬美元紐約州遺產稅」

當然,除了州遺產稅,子女還要繳納聯邦遺產稅。不過,為子女支付醫療費和學費,以及夫妻之間的財產贈送,不屬於身前贈與範疇,也將得到遺產稅豁免。

新唐人記者李書彥、宋升樺紐約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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