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虎被起訴三宗罪 中青報記者微博質疑遭禁

【新唐人2014年2月3日訊】中共當局發動網路打謠運動以來第一個被捕的記者劉虎,近日已被正式起訴。日前,劉虎的律師周澤在網路上公佈了劉虎案的起訴書。劉虎被中共當局控以誹謗、敲詐勒索和尋釁滋事罪三宗罪名。周澤接受外媒採訪時表示,公訴方蓄意毀掉記者的道義形象,是為了讓公權可上下其手。外界質疑,這樁本是自訴罪的誹謗案,為何官方將其轉為公訴罪,法律依據何在?

劉虎被以三宗罪起訴 律師稱當局蓄意毀其道義形象

《新快報》記者劉虎去年8月24日因微博發言被北京公安局以所謂尋釁滋事罪抓捕刑拘後,9月30日被以涉嫌誹謗罪被北京市檢察院三分院批准正式逮捕。其後,劉虎的律師周澤接受外媒採訪表示,劉虎的行為屬於公民行使監督權利,將做無罪辯護。

今年2月1日,劉虎的律師周澤通過網路公布了劉虎案的起訴書,他被控以誹謗、敲詐勒索和尋釁滋事罪三宗罪名。

對於所謂誹謗罪,起訴書稱,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劉虎根據他人提供或從他人聊天中獲取的未經核實的信息,經本人「捏造」、「篡改」後,通過新浪微博賬號發布。計有「陝西府谷司法局正副局長被爆學歷造假,局長曾當服務員副局長初中未畢業」,「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會館經理曝陝西公安廳長杜航偉接受性賄賂」、「貴州公安廳職工集體舉報崔亞東」等28條微博,「嚴重損害了李瑞華、馬正其、杜航偉、崔亞東四人名譽」,並對政府公信力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

檢方還指控,劉虎發布的「京港澳高速杜家坎水災是人禍」、 「陝西府谷常務副縣長等四名領導被爆集體接受煤企賄賂」等微博內容涉嫌「尋釁滋事罪」。官方指控,這些微博惡意炒作」社會敏感問題,「誤導」網民判斷,損害了政府部門「公信力」。但檢警並未說明,劉虎上述微博內容是否屬實。

最後劉虎還被控涉嫌一樁敲詐勒索案。據檢方所述,2012年末、2013年年初,劉虎根據他人提供信息,經本人「編造」整理後,發布了「陝西府谷一公務員被爆造假調入,其父為煤老闆」、「府谷常務副縣長等四名領導被爆集體接受煤企賄賂」等負面信息。此後,劉虎指使被害人向其指定的公益機構重慶綠葉義工協會天使孤殘兒童基金項目捐款65萬元人民幣,檢方稱此舉是「變相勒索」,但檢方未說明,劉虎與上述公益機構是否有關聯,是否獲得了募款提成等經濟好處。

針對起訴書內容,劉虎的律師律師周澤2日接受《法廣》採訪時澄清說:「不是索賄轉捐,是別人托朋友求刪除微博,並主動提出要給錢,他不要,說有錢就捐給天使孤殘兒童救助基金。」

周澤表示,治罪記者,必殺技是毀其道義形象。如揭其受賄或敲詐以謀私利,記者道義形象立毀。於是,公權便可上下其手。

此前,周澤也曾對法廣表示,劉虎在微博上發布的那些信息,有的已經有關部門查實,並已作了處理;有的至今未見公開調查處理結果。他認為劉虎的行為,在法律性質上,屬行使公民批評、建議、控告、檢 舉等監督權利的行為。與其微博批評的官員無任何個人恩怨,且有消息來源,不屬於自己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也不屬於故意傳播虛假信息。因此將對劉虎做無罪辯護。

外界輿論質疑劉虎案有蹊蹺

劉虎案是中國掀起的打擊網路謠言運動後,被正式起訴的第一名職業記者,此案在中國新聞界引起了許多質疑和反感。

外界注意到,劉虎案存在頗多蹊蹺。首先是北京的公安以尋釁滋事我由把劉虎從重慶的家中抓走刑拘,之後檢察院以涉嫌誹謗的罪名批捕,公安以「誹謗」的罪名移送起訴遭退卷後,又轉而以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誹謗三罪移送。

對於這種情形,律師斯偉江曾公開表示:「最大的問題不是政府不可以依法處理批評者,而是政府不依正當程序進行,劉虎案以尋釁滋事罪拘留,然後劉虎以誹謗罪批捕,反正是先抓起,再找證據,這種方式沒有法律依據,也不符合正當的政治倫理。」

2013年9月30日劉虎被正式批捕後,周澤在博客中轉述,劉虎認為,「自己是進行正常的輿論監督,而無意誹謗任何人」。他對自己微博的輿論監督功能感到驕傲,說其微博在安順市長買官、上海法官嫖娼等等新聞事件中,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劉虎稱,他的提審警官和檢察官都對他說過,舉報官員應該通過正當途徑,向紀檢部門舉報。意思似乎是通過微博批評、檢舉官員的問題,是不正當的。他不同意這種看法。

周澤表示,他認為,所謂轉發超過500次是兩高新司法解釋的「誹謗罪」自訴入罪標準。檢察院以誹謗罪對其批捕,也是將自訴案件當公訴案件辦,程序上是違法的。如果檢察院認為其構成誹謗犯罪(自訴),應該建議公安機關撤銷案案件,讓受害人去自訴。

根據中國法律,誹謗罪通常是自訴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才能作為公訴案件,去年九月份,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聯合發布了《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作為去年開始的主要針對微博的這一波網路整治運動的法律大棒。

事實上,中共官方至今沒有披露,在這樁本是自訴罪的誹謗案中,受害者是誰?為何官方將其轉為公訴罪,法律依據何在?

對此,有網友感慨說,「匿名舉報無結果,實名舉報戴手銬,網上舉報是造謠,上訪舉報被勞教」。

《中國青年報》記者劉萬永則公開在其微博質疑, 劉虎公開舉報了幾名官員,難道這就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國家利益?但他的這條微博很快被網管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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