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直通車】移民美國 第十集 有不良行為者入籍美國遇到麻煩時

【新唐人2013年10月30日訊】主持人:「大家好。在前兩集的移民直通車節目中,我們曾討論了申請美國公民入籍的程序。其中一項重要的環節就是申請者必須是一個有良好的品德(Good Moral Character)的人。那美國移民局會用哪些標準來做出這個決定呢?今天我們再次請費文律師樓(Youman, Madeo & Fasano, LLP) 的Donald Madeo律師來為我們深入介紹。」

文迪律師:「謝謝你再次邀請我上節目。」

主持人:「法律上有對良好的道德品德有下定義嗎?」

文迪律師:「我會從另一方面來看。因為法律對缺乏良好品德有比較清楚的說法。『美國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明確的指出幾類在法律規定期間內,無法證明自己具有良好品德的人。這個法定期間一般是指申請入籍的前五年。」

缺乏「良好品德」的人包括但不限於:酗酒人士;從事娼妓或靠賣淫為生;協助偷渡外國人參與迫害信仰者;犯過涉及不道德的刑事行為;曾作假證供以取得移民利益;收入主要來自非法賭博活動;曾坐牢一百八十天或以上;犯過兩次刑事罪,總共被判入獄五年或以上在後犯過加重罪行;犯過涉及毒品的刑事罪(犯過一次攜有三;十克以下大麻的罪名除外)。」

主持人:「這其中您最常碰到的有哪幾類型?」

文迪律師:「最常看到的就是曾經做假的證詞以取得移民利益和犯罪行為。移民局會看申請入籍者在美國的期間裡,是否有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證詞。這可能發生在最初入境美國時,在機場說了不實的話,或者是用偽造文件入境,這都可以視為假證。一般來說,儘管移民局在當事人申請綠卡時,已經原諒了這個行為,從而批准了綠卡,但在申請入籍時,一定要在申請表上註明這個假證的記錄。這個非常重要。因為沒註明記錄的本身,會被移民局視為是另一個提供假證的行為。」

主持人:「那犯罪行為會怎麼影響申請入籍者呢?」

文迪律師:「最重要的是犯罪行為不只是包括有刑事定罪的記錄。任何犯罪行為或有被逮捕或被刑事傳票都算在內。這些如果沒有在入籍申請表上說清楚,也會被視為缺乏良好品德。」

主持人:「那在甚麼情況下,一位永久居民會為了避免綠卡被取消的風險,而選擇不申請入籍呢?」

文迪律師:「這個話題非常重要。因為有一些人可能是五年或十年或更久之前,犯下了導致被刑事定罪的錯誤。但是移民局並不會因為時間的流逝而對這些行為不理不問。所以在提交N-400入籍申請表之前,一定要先諮詢對入籍移民法規有豐富經驗的律師。因為若有這些不良行為的記錄,移民局不僅可能會因為評估你缺乏良好品德而拒絕讓你入籍。某些刑事定罪記錄還可能構成被驅逐出境的理由。那移民局就會把你放入移民法庭遞解程序當中,取消你的綠卡,並有可能把你驅逐出境,無論你在美國住了多長時間。」

主持人:「那您一般是在甚麼情況下碰到這類案件呢?」

文迪律師:「我想要說當事人都是在遇到問題之前就來找我。但實際上經常都是在他們自己提出入籍申請後遇到麻煩,或是其他缺乏經驗的律師告訴:『他們不用擔心,那些十年前的記錄不會對你入籍造成任何問題。』事實上,移民局雖然會著重申請的前五年,他們還是會以你在美國的全部時間來做評估。」

主持人:「那除了『美國移民與國籍法』裡列出的幾類人,移民局還能因為甚麼其他原因,來評估入籍申請者缺乏良好品德嗎?」

文迪律師:「有的。移民局在這個問題上有很大的酌情決定權。我們這幾年觀察到他們會審查你是否依法在美國報稅。他們有權力酌情看你願不願意尊受美國稅務法,其他的酌情權包括你是否拒絕撫養子女,或是未能遵守兵役登記規定。這些都有可能被移民局視為你缺乏良好品德的原因。」

主持人:「非常感謝您為我們深入講解關於申請入籍者的良好品德的問題。」

文迪律師:「謝謝你。」

主持人:「觀眾朋友們,您若想再進一步了解,個人的情況是否適合申請公民入籍,費文律師樓可以為您提供幫助。謝謝您再次收看,我們下週再見。」

費文律師樓
Youman,Madeo & Fasano,LLP
212-791-7791
http://www.ymf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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