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長強姦18歲女下屬 受害人母實名舉報

【新唐人2013年9月9日訊】8月28日凌晨,一署名為「母親廖××」的網友在網路論壇上發帖稱,自己的女兒被安溪西坪派出所所長陳某強姦。

據大陸媒體報導,「安溪西坪派出所所長陳某強姦女下屬,受害人兩度欲自殺。」8月28日凌晨,一署名為「母親廖××」的網友在網上發帖反映該事,並自稱是受害人母親。

帖文中說:「我叫廖××,女,42歲,身份證號……2013年8月21日中午,安溪縣公安局西坪派出所所長陳某,以應酬為由要求派出所協警林某(林某系廖××女兒)前往一飯局。席間,幾乎不會喝酒的林某多次表明自己不會喝酒,但……」

據林某母親廖介紹,女兒林某出生於1995年,初中畢業后曾先後在3個派出所工作過。今年8月21日晚上9點多,她和丈夫回家後,看見女兒林某哭個不停。經過開導,半夜時分,女兒終於告訴她「自己被所長欺負了」。

林某的父親說,事發當天,有人找所長陳某,陳某叫林某一起去吃飯。席間,雖然林某告訴陳某自己不會喝酒,但無奈之下林某也只好喝了。

吃完飯後,林某被所長騙到他的宿舍,欲非禮林某,兩人發生了撕扯。林某警告陳某:「你如果現在停手,我就不把事情告訴反貪局。」警告奏效,林某馬上跑出去,哭著讓同事送自己回家。

據悉,6日,因涉嫌強姦未遂,陳某已被批捕。

少女被團伙「劫持」派出所所長「買春」

在中國大陸派出所所長強奸案還不止這一起。

早在今年1月份的惡性案件,兩個多月後的近日才被曝光。《新湘報》報導,2月21日上午,在廣西桂林全州縣公安局刑偵隊,全州縣初中一年級女生,13歲的少女張靜(化名),驚恐地指著一個30多歲的男子說,「媽媽,這個人就是第一晚強姦我的那個男的。」張靜告訴陪她一起報案的母親。

報案後得知,強姦她的男子是桂林全州縣公安局東山派出所所長呂某。

據悉,該女生被幾名男女誘騙、脅迫,帶到縣城的賓館,動員其為公安局的人「接客」;3名女子威逼說,如果不從就開水燙、毆打,然後沉到湘江「洗冷水澡」。

少女在3天內先遭一派出所所長強姦,再遭其他兩男子強姦。

案發兩月,檢察機關仍以證據不足,不批捕涉強姦的派出所所長。

3月份,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和民眾憤怒。民眾表示,這只是中共公安的現實版——警察行惡的冰山一角!

據報導,呂某在案發後,被拘留約一個月後,檢察機關以證據不足不予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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