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幼女案急審速判 被批量刑過輕

【新唐人2013年6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林莉、韓梅採訪報導)海南萬寧第二小學原校長陳在鵬與房管局職工馮曉松開房案6月20日分別在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進行不公開審理。法庭宣判,因強姦罪判處陳在鵬13年半,馮小松11年半有期徒刑。馮小松當庭表示上訴。網友批案件處理過於快速,量刑過輕。

兩被告5月12日被以「涉嫌猥褻未成年少女」刑事拘留。5月28日,萬寧檢察院以「強姦罪」提起公訴。6月8日,海南第一中院宣布改變管轄,將兩案提級審理。12天後,一審結束。

福建黃舟雄律師發微博表示:「從案發到一審宣判,挺快的!」廣州一名網友質疑:「這麼快就判了?司法程序按非常規手續走。都不知道走完沒有。微博上鬧的凶的就快。」

廣州鄧樹林律師也認為,對案件的處理與輿論壓力有關:「一般哪有這麼快的,沒有。跟網友的關注有關,跟社會普遍的關注度很高有很大的關係。」

就在本週二,原中共河南永城市委辦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因強姦多名幼女被處決。對比之下,海南兩案的處理引發不滿。鄧樹林在微博稱:「我認為處罰太輕!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另外此前多家媒體以「陳在鵬和馮曉松夥同犯案」來報導此事。隨後萬寧警方稱,兩人並不認識。然而,6名幼女彼此熟識。兩名被告也都於5月8日晚在萬寧綠春園大酒店開房。萬寧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李有恆曾介紹,9日警方在海口找到陳在鵬帶走的4名女生後,是其中一名女生告知警方馮曉松帶走的2名女生的下落。兩人究竟是否夥同令人生疑。

有網友就此案的發展過程總結道:事實認證一改再改:有出血,無性侵,相互認識,互不相干。封若干帖子,抓葉海燕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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