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劉志軍案內幕遠比已公開的複雜

【新唐人2013年6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唐美華綜合報導)中共原鐵道部前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已經審結,中共當局指控他25年間收受財物計人民幣6,460.54萬元,但據大陸媒體披露,劉案發後當局僅追繳其房產就達374套,涉款逾8億元人民幣,網民驚嘆之餘質疑,「為何這些不算受賄?」有知情者對香港媒體透露,劉案內幕比已公開的複雜得多。

劉志軍貪374套房產涉逾8億

6月9日,劉志軍案在北京開審,3個半小時就匆匆結束。大陸檢察機關指控劉志軍涉嫌犯罪的案卷材料共477卷,雙方對事實無異議。6月10日,《京華時報》報導,劉志軍受賄的贓款及其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被司法機關全部追繳,其中僅房產就有374套,人民幣超過8億元。

《京華時報》還報導,在劉志軍案整個庭審過程中,對於其中4,900萬是否應屬受賄款,雙方進行了三輪辯論,這也是庭審中唯一存在爭議的指控。

報導說,檢方起訴書中的扣押內容顯示,案發後,司法機關對劉志軍的受賄贓款進行了追繳。其中,于本案扣押共計人民幣18,359,565.81元、 129,703美元、4萬港元,于其他相關案件扣押、凍結人民幣23,057,146.08元,股票山東黃金27,700股、佳電股份60萬股、以人民幣 300萬購買的理財產品;因劉志軍濫用職權造成的經濟損失,于其他相關案件扣押凍結人民幣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 223,2021歐元、157,205.32加元、85,251,441.44港元,凍結股票賬戶9個,凍結房產37套,凍結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產337套,扣押汽車16輛,凍結英才會所100%股權、智波公司60%股權,扣押書畫、飾品等物品612件。

對於劉志軍的巨額贓款問題被拋出,大陸各界議論紛紛。

戴和平律師:案發後,劉志軍受賄的贓款及其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被司法機關全部追繳,這其中僅房產就有374套,人民幣超過8億元。點評:受賄怎麼只認定6千萬元?

檢方提對劉志軍「可以從輕判決」 各界質疑

在9日上午的劉案庭審中,檢方在起訴書中用了4個「特別」來形容劉志軍案的性質:「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儘管按照中共的《刑法》規定,受賄十萬元以上,最高刑期是死刑。但在法庭辯論階段,檢方竟然首先提出對劉志軍「主動坦白」,「可以從輕判決」。

檢方的表態激起了民憤和質疑。四川興睿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廖睿表示,理解大多數網民並不主張判劉志軍死刑,畢竟廢除死刑是大勢所趨,而且經濟犯罪也不宜死刑。大家其實就想知道真實案情:劉志軍到底受賄了多少、誰向他行賄的?他又向誰行賄了、行賄了多少?誰把他帶病提拔的?

劉志軍主政時代曾與鐵道部合作、被鐵道部巧取豪奪騙去巨額財產的英國籍華人劉衞平,10日對香港《蘋果日報》記者表示,劉案內幕遠比已公開的要複雜,劉志軍是靠拍江澤民馬屁上來的,他在江氏家族及親信身上投資了多少,沒人知道。

劉衞平指出,劉志軍案背後涉及中共高層的權鬥,「江澤民死而不僵,習近平寸步難行」,「只要劉志軍的後台和殘餘勢力還在,本案就很難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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