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款丟魚池 林益世母:較安全

【新唐人2013年02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5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理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林母沈若蘭哽咽稱案發後出於安全考量,把錢丟到魚池。

法院下午開庭,檢方為證明林益世的立委、行政院秘書長職權可影響公股企業,提出相關證據。例如,曾任林益世律師的賴素如,去年以書面向林益世推薦,姚姓教授可擔任經濟部或財政部所屬企業的董事長或金控獨立董事。

此外,特偵組在林益世辦公室查扣的文件,寫著台灣金聯前任總經理趙榮芳「一定換」;林益世堂姊任職中油公司,曾發簡訊詢問林益世是否有交代中油某行政室主任人事案。

面對指控,林益世表示,該文件應是賴素如所寫,詳情要問對方;他確曾手寫「一定換」,但否認有如堂姊所說交代中油人事。他否認曾為地勇案寫便箋給經濟部長。

賴素如晚間受訪時表示,確實有寫紙條給行政院秘書長,但是出於選民服務,依黨團運作流程,向行政院推薦人才。

沈若蘭庭訊時指出,案情曝光後心情很亂,把林益世給的新台幣1200萬元與丈夫林仙保給的600萬元都丟進魚池。

法官問,為何要把林仙保的錢丟進魚池?沈若蘭說,當時家裡出入閒雜人等多,出於安全考量把錢丟進魚池。法官反問「這不是很奇怪嗎?說真的,是不是擔心被搜索?」,沈若蘭否認。

法官庭末諭知,全案預計3月6日起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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