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住院 林進春聲請暫緩發監

【新唐人2013年01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前立委林進春因違反證交法遭判刑2年6月確定。北檢日前傳喚他到案執行,但他未到案,檢方指出,他因病已聲請暫緩執行。

林進春被控在民國90年間,擔任中國貨櫃運輸公司董事長,為了籌措第5屆立委的競選經費,以彰濱遊樂區開發企劃區等名義,擅自動用公司資金逾新台幣3億元購買海埔地,導致中櫃公司損失6500多萬元。

最高法院去年12月間駁回上訴,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判處林進春2年6月徒刑確定。台北地檢署日前發出傳票,傳喚他在1月22日到案發監執行。

檢方指出,日前掌握林進春因病原本在台北住院治療,後來轉院到彰化秀傳醫院,目前尚在加護病房治療中,林進春已向檢方聲請暫緩執行,因此對他在22日當天無法到案,可以理解,檢察官將持續與院方聯繫,追蹤他的病情,再對這起聲請案進行准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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