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女保險員分屍案 陳金火伏法

【新唐人2012年12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法務部今天執行死刑,槍決6名死囚。其中,民國92年間涉及台中女保險員分屍案陳金火及廣德強,也在晚間伏法。

92年12月間,女保險員陳金火位於台中縣龍井鄉(已改制為台中市龍井區)的機車行招攬保險時,陳金火與廣德強兩人以童軍繩勒昏女保險員,強押住手腳搜刮財務,還拖進浴室,由廣德強強制性交得逞。

根據法院決書,被害人瀕臨死亡前,遭陳金火與廣德強以檳榔刀、美工刀交替使用,剖開頸部、陰部致死。陳金火與廣德強並將被害人分屍,將屍塊分別丟棄於化糞池及水塔內,被害人的手機、電腦等財物則由廣德強拿到通訊行典當。

檢方偵辦後,將陳金火、廣德強求處死刑,全案歷經一審至更三審均判處死刑,最高法院96年間判處死刑定讞,褫奪公權終身。

最高法院判決認為,陳金火與廣德強兩人為滿足個人私慾,竟以毫無人性、人神共憤的手段,對無辜弱女子強制性交及故意殺害,並嚴重毀損被害人屍體。

另外,法院判決認為陳金火與廣德強兩人犯罪完畢後,陳金火還若無其事到附近便利商店購買飲料,廣德強則泰然自若隨即到通訊行換購手機,可見兩人良心泯滅且極為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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