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欠債 100年近9千億

【新唐人2012年11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2日電)審計部今天公布100年度「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決算審核結果年報」,各縣市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共8822.1億,高雄市、台北市最多。

審計部建議各地方政府,落實財政自主,開徵特別稅課;強化地價評議機制,合理課徵土地、房屋稅捐,通盤檢討現行各項收費項目標準,落實使用者及受益者付費原則。

審計部公布100年度「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決算審核結果年報」指出,歲入決算審定數新台幣9393億元,歲出決算審定數9862億元,歲入歲出差短469億元;經舉債、移用歲計賸餘,收支仍短絀131億元。

審計部說,地方財政持續惡化,除了金門縣、連江縣沒有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其他20市縣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合計8822.1億,前兩名分別是高雄市2032億元、台北市2028億元。

若從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該市縣歲出決算數比率來看,審計部說,以高雄市160.39%最高,苗栗縣128.95%居次,宜蘭縣120.4%、台北市117.21%。

地方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居高不下,如果把潛藏負債納入,財政狀況更困窘。

審計部說,地方政府潛藏負債情況,積欠健保、勞保、就業保險等補助款1274億餘元,退休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328億餘元,舊制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未來應負擔數3兆1681億餘元。

另外,地方人事費決算數高達4537.6億元,占各市縣自有財源3950.9億元的114.85%;其中,澎湖縣494.01%最高,台東縣409.71%次之。

地方政府歲入主要來源是稅課收入,但自有財源的課稅收入也只占歲入決算審定數總額的29.17%。

審計部並統計,各縣市地方稅10萬元以上的巨額欠稅案件有2萬多件、156億餘元,占未徵起數餘額的50.24%,平均每一欠稅人欠稅金額6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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