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川:被政治警察酷刑

【新唐人2012年10月11日訊】 在《遭遇警察》這本書裡,記載了我第一次被政治警察抄家的情況,那是發生在 2010年。我這裡主要講的是我在「茉莉花革命」期間所遭受到的酷刑。

2011年 2月19日,是一個讓我永世難忘的日子。這一天下午四點左右,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區分局20多名國保警察闖入我家中,強行將我綁架抬走。這一切都是因為在2 月17日下午,我在推特(TWITTER)上轉發了有關「中國茉莉花革命」的信息。

也許大家都知道,在2月19日這一天,在北京還有滕彪、江天勇、唐吉田三位律師也同時被綁架。但需要提及的是,他們是因為開會討論幫助陳光誠而被綁架,只有我才真正是因為「茉莉花革命」而被綁架。

在我被綁架之前的當天上午,政治警察曾找我談話,讓我刪除轉發的信息,我拒絕。政治警察威脅說,你這樣做知不知道後果?我說有什麼後果,把我抓起來?我妻子李昕艾在旁邊補充說,你們不是有「黑頭套」嗎?他們走了之後,我們不理會他們的威脅,繼續在推特上轉發有關「中國茉莉花革命」的信息。

由於我的反抗,四個政治警察只能分別抓住我的手和腳,將我抬走。當我被抬出門之時,21個月大的大兒子洛洛因為看到我被人圍住並抬出了門,哭著喊:「爸爸!爸爸!……」;而躺在床上才3個多月大的小兒子恩恩也因為受到驚嚇而大聲地哭了起來。在後來「被失蹤」的63天裡,大兒子洛洛的喊聲與小兒子恩恩的哭聲,時時在敲打著我的心。

他們把我抬進車之後,為了不讓我知道他們「黑監獄」的具體地點,就給我戴上了「黑頭套」。一段時間之後,由於 「黑頭套」上的汗臭味,加上空氣極為不流通,我突然嘔吐了,一會兒後又嘔吐了一次。我要求他們給我解開「黑頭套」,並給我擦擦穢物,他們不理,就這樣讓我聞著「黑頭套」裡的穢物味和汗臭味。

到達「黑監獄」之後,我依然戴著「黑頭套」,他們簡單給我擦了擦,直到當晚大約十一時,才將我的「黑頭套」取下。在後來轉移到第二個、第三個「黑監獄」的過程中,我又被帶著「黑頭套」。總體而言,在我被失蹤期間,總共大約被戴了十五個小時的「黑頭套」。

取下「黑頭套」之後,三名政治警察進來,他們說是北京市公安局的。他們先要求我跪下,我不跪,一個警察就在身後踢我跪下。然後他們又要我脫去所有衣服跪著,一個警察說如果明天真發生「茉莉花」革命,今天就將我殺了。還說這荒郊野嶺的,有的是地方,可以將我挖個坑埋了。在他說話時,兩外兩個警察在身後走動著,不時用腳踩我的腳與腳趾,還對我進行「性騷擾」,用腳碰我的生殖器。

關押在第一個「黑監獄」的14天裡,只有一天晚上讓我躺在床墊上睡覺,其他時間都讓我坐在椅子上,有幾個晚上我只能坐在椅子上打瞌睡。而起初幾個晚上,他們甚至也不讓打瞌睡,當我一低下頭,他們就立刻吼起來問:「幹什麼呢?總之在63天中,前後有15天不讓睡覺。

在第一個「黑監獄」的14天裡,政治警察不同意我洗澡,直到3月6日晚上才同意我洗澡。也就是說,我有16天沒有洗澡。

在第三個「黑監獄」的時候,也就是4月14日晚上,一個政治警察審問關於我在民主中國用其他筆名發文章的事情,我不承認,他就打了我好幾個耳光,並且打疼了我的眼睛,事後他給我買來了眼藥水。他還揪著我的頭髮到電腦前看,後來又兩次用腳將我踢坐在地上。

非常荒唐的是,對於這些毆打、下跪、性騷擾、不讓吃飯、不給水喝、不讓睡覺等等行徑,在最後同意釋放我之前,政治警察還拿著攝像機逼我撒謊說,我在那裡很好,沒有遭受任何酷刑。

後來,我發表了一篇長達17000字,名為《古川:「茉莉花」飛來「黑頭套」——被綁架失蹤63天的日子裡》的文章來記錄我失蹤期間的經歷。在我們2012年7月6日出國之前,政治警察又找我談話,讓我寫反思文章,讓我撒謊承認我文中提到的酷刑、性騷擾是編造的。此外,他們還威脅我說,你和妻子都構成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不聽話就把你們全抓走一人關一單間,兩個孩子送兒童村。

實際上,我們原計劃在2012年4月4日來哥倫比亞大學,但政治警察卻阻止我們。4月4日凌晨兩點,我們趁在樓下看守我們的警察打瞌睡時,丟下行李,只背著電腦包,抱著孩子,悄悄地溜出住地,然後坐出租車去了機場。然而,在當天中午11點,我們卻被機場警察攔截,說我們出國會危害國家安全。隨後,政治警察將我們綁架回去。我和我妻子分別被兩個警察架走,他們甚至用衣服摀住我妻子李昕艾的口鼻,致使她遭遇謀殺,差點窒息。當時左側的警察對右側的說:「別捂死了。」右側的警察才稍稍鬆開點,才讓我妻子緩過點氣來。

從 2005年以來,我多次被政治警察威脅,三次被沒收護照,兩次失去工作,兩次被阻止出境,兩次被抄家,一次被綁架失蹤。這就是我的經歷。

文章來源:《縱覽中國》

相關文章
評論
抱歉,評論功能暫時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