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想家案簽結 馬英九無不法

【新唐人2012年9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4日電)北檢今天指出,總統馬英九、副總統吳敦義沒具體指示夢想家標案交賴聲川承包,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等無刑事犯罪,全案簽結。

建國百年國慶晚會音樂劇「夢想家」因花費超過新台幣2億元,引發爭議。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去年11月初主動將案件移請檢調偵辦,民進黨也向台北地檢署控告時任文建會主委的盛治仁、馬總統、吳副總統等3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

北檢發言人黃謀信指出,賴聲川人選的決定,馬總統、吳副總統並未具體指示,而關於標案預算金額2億2000萬元,是盛治仁參考國內外大型演出經驗而決定,且後續規劃及標案選定,都是盛治仁與文建會、建百基金會相關承辦人與表演工作坊接洽,均與馬總統、吳副總統無涉,認定2人無不法犯行,因此檢察官沒有傳喚馬總統及吳副總統到案說明。

文建會承辦人員於編列國慶晚會的預算時,就晚會內容、形式、表演團體、各單項金額的預估,均無任何具體規劃,僅依照聽奧或其他大型活動的過去經驗,估計預算,且因信賴表演工作坊所提的預算金額,即編列2億5000多萬元籌辦晚會,經承辦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其間恐有行政瑕疵或疏失,將另函請權責機關就夢想家案的行政缺失部分予以究責。

檢方查出,夢想家案擇定由賴聲川擔任藝術總監是因為建百基金會第1任執行長蔡詩萍肯定認同聽障奧運開、閉幕式的演出模式,在民國99年1月間,在建百基金會主管會議中,指示建百基金會人員聯繫賴聲川,請賴男擔任100年國慶日的活動顧問。

後來,盛治仁於接任蔡詩萍擔任建百基金會執行長後,因考量聽奧的合作經驗及賴聲川名譽、聲望,便持續與賴聲川接洽,最終由文建會與賴男的表演工作坊簽訂夢想家案的創意設計合約。

檢方指出,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的作業辦法規定,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表演或參與文藝活動,經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後,得辦理限制性招標。所以文建會未依公開招標程序而逕行委託賴聲川的表演工作坊,提供服務建議書並辦理議價部分,未違規定且依法有據。

承辦檢察官除就告發意旨所指涉有不法的創意設計及管理統籌等標案進行調查外,更依職權就其他各標案於經費項目形成、審核、發包、底價訂定、驗收及付款等程序進行調查有無不法,檢方經多個月調查後,各標案均查無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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