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臨產孕婦持准生證仍強遭墮胎

【新唐人2012年8月6日訊】雲南玉溪網友唐樂瓊,近日在網上披露,她雖然辦有二胎生育證,卻在懷孕8個多月的生產前10天,遭到計生官員強行拖去墮胎,而那些計劃生育官員至今沒有受到懲罰。

最近網上一個帖子受到網友關注,帖子上說:我已合法登記了二胎准生證,2005年3月16日離臨盆還有10天,縣計生局局長方紅萍領著工作人員到家裏,限制人身自由後,逼我去做掉孩子,當時我已37歲。

據報導,雲南遭強迫墮胎的產婦唐樂瓊,的二孩生育證是2002年4月26號申請通過的;2004年7月她懷孕,預產期是2005年4月7號;當地計生人員2005年2月21號口頭告知准生證已經無效,2005年3月23號,她遭到強制墮胎。

貴州民眾蔣亞林:「准生證上面是寫的是允許生育是第幾胎,計劃在哪一年哪一年生,如果說你這一年沒有生下來的話你要去換,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情搞得很荒唐,上帝賜予我的權利,我生孩子還得要去換證!計劃生育政策我是堅決反對的,因為我覺得這是違背世界人權的」

當時的縣計生局局長方紅萍以及鎮計生辦主任李雲文都表示,《生育證》有效期限只有一年,唐樂瓊的《生育證》已經過期,因此引產事件是合法的。

上海律師李天天:「政府所制定的所有規矩呀、政策呀,隨時隨地你就會發現它使你老百姓很痛苦很痛苦,全部是考慮著它們的方便,它就讓你老百姓不方便,以方便它自己,這個專制政權說透了就是很邪惡的」

有網友披露,02年浙江曾發生20多個計生人員衝進產房,將剪刀刺進沒有准生證的初生兒後腦,刀上粘滿了鮮血。網友說:草菅人命似乎成了家常便飯;上海律師李天天則形容,中共政權是一個有計劃殺人的邪惡政權。

新唐人記者易如、蘭竹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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