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損抵稅 30天內報備勘驗

【新唐人2012年8月3日訊】(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3日電)蘇拉颱風釀災,財政部今天提醒,受災戶在善後時,別忘了拍照存證並附損失清單,於30天內申請報備勘驗,災害損失可在報稅時減免所得稅。

財政部表示,通常災損抵稅的稅目包括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和娛樂稅。

財政部表示,災損抵稅要報備實地勘查,但如果綜合所得稅申報災損總金額在新台幣15萬元以下;營利事業所得稅災損總金額在350萬元以下,或受損物有投保,或有會計師簽證報告,只要國稅局書面審核,不用派員實地勘查。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