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人士倪玉蘭 狀告公檢法侵權

【新唐人2012年7月17日訊】 (美国之音電) 北京維權人士倪玉蘭決定採取法律行動,狀告北京西城區公檢法系統以及涉案的飯店人員50多人,指控他們不同程度參與了對她的迫害。有關律師認為,任何人,無論地位如何,都不能逃避法律對個人違法行為的追究。

*倪玉蘭1家告54人*

北京維權人士倪玉蘭及其代表律師正在發起新的法律行動。倪玉蘭控告北京市西城區公檢法以及西城區禦鑫宮飯店總計54人的訴狀已在網上發表,對上述人員的共同起訴罪名是:“徇私枉法”和“非法拘禁”。

倪玉蘭指控上述54人2010至2011年期間,在西城區禦鑫宮飯店入住期間聯手對她和家人進行迫害。當局和飯店對倪玉蘭的指控則是:未辦理飯店入住手續,任意侵佔飯店房間。報道説,倪玉蘭當時以這所飯店為基地,進行了大量維權活動,與飯店發生費用和換房被拒等糾紛。

倪玉蘭曾在北京語言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就讀,獲法學學士後任法律顧問和律師。2002年在房屋強拆現場被北京警方人員毆打,雙腿無法正常行走,自那時起不斷陳情維權,期間又不斷遭到新的迫害。2011年2月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曾看望過她,同年獲荷蘭人權捍衛者鬱金香獎。2012年4月,她被以“尋釁滋事”和“詐騙”罪判刑2年8個月,現拘北京西城。中國指責美國等國在倪玉蘭案件上干涉中國內政。

*律師:控告是公民權利*

倪玉蘭目前是一人控告54人,這種控告能否成功?她的代表律師,北京振邦律師事務所王全章律師對美國之音説:“就控告而言,法律上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是律師為當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務內容之一。律師有義務為她辯護,同時在她權利遭到侵犯時為她控告。這是法律技術層面的情況,至於實際效果會怎樣,目前我們也暫時很難看得出來”。

倪玉蘭的訴狀歷數了上述54人的一系列侵犯人權行為,其中談到,北京西城廠橋派出所多名警員和禦鑫宮飯店服務員多人,非法將倪玉蘭羈押在飯店房間。飯店經理羅建哲,飯店法人代表崔志芳,服務員趙立雲,高東東雖不是公檢法人員,但實際參與了對倪玉蘭的羈押行動,因此負有相關法律責任。

*被告:不害怕成被告*

美國之音找到禦鑫宮飯店值班經理,了解上述人員對倪玉蘭最新提告的反應。結果被告知,倪玉蘭指控的總經理羅建哲等人已離開飯店,而涉案普通服務員也已辭職離店。儘管原因同飯店行業流動性很大有關,但是其中有人還是懼怕倪玉蘭案的司法追究。這位經理説:“羅建哲已經不在這裡幹了,他離開這裡出於好多原因。(記者:普通服務員跟倪玉蘭案有什麼關係?)沒有關係啊!我本人沒有什麼可害怕的。”廠橋派出所不接受就倪玉蘭案的任何查詢。

*意在提高公民法律意識*

倪玉蘭啟動這種法律訴訟程式能有什麼結果?王全章律師説,更主要的可能是對社會,尤其是在國家公檢法系統中供職的公務員進行一次法律教育。他説:“會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有一種制約作用。其他案件上也出現過這種情況,當事人可能沒有意識到,他們在不知不覺中已經犯罪。律師代表當事人提出時,對方往往會有所覺察。不過,在目前條件下是否能夠達到懲罰倪玉蘭維權案件的有關人員的目的,是否能夠啟動國家的監控程式,追查這些人的犯法行為,並且予以懲罰,我看來看難度非常大。”

倪玉蘭的代表律師還表示,倪玉蘭狀告公檢法等單位共計54人的司法實踐,為維權民眾提供了又一啟示,這就是,在被動為自身冤情申辯的同時可以主動出擊,狀告侵害自身權利的任何人和單位,維權律師有義務站在他們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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