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納稅人保護官 財部從長計議

【新唐人2012年5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5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今天說,財政部應設立納稅人權利保護官,並制訂相關法規保障納稅人。財政部表示,要如何才能更加保障納稅人權利,希望從長計議。

尤美女上午與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反貧困聯盟等團體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尤美女說,政府應保護納稅人財產、工作、生存權。但政府稅制設計卻是以便利稽徵為核心,非顧慮到人民權益。因此要求設立納稅人權利保護官,並制訂納稅人權利保障相關法規。

出席記者會的投訴人葉揚春表示,他去年以技術入股方式獲某家公司股票,財政部卻以公司申請文件錯誤為由,使他該筆收入必須全算成薪資所得。但兩者課稅方式不同,他必須繳新台幣400多萬元綜合所得稅,救濟程序也都被駁回。經濟部後來雖撤銷該公司當年度增資,財政部卻以「當年已經拿到那些錢」為由還是要他繳稅。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洪吉山說,民間團體提出的稅捐稽徵法建議條文修正內容中,設計「納稅人權利保護官」,希望協助納稅義務人跟稽徵機關溝通協調。稅捐稽徵機關一定要保護納稅人權利,財政部也要考量業務上有無必要性。

洪吉山表示,目前體制內對於納稅人申訴、陳情等爭議部分都有正常機制在運作。納稅人權利很重要,但目前對於是否設立納稅人權利保護官,正反兩面意見都有。要怎麼做才能更保障納稅人權利,財政部希望從長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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