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醫保案訴訟變焦:高院有無裁定權

【新唐人2012年3月27日訊】美國最高法院在26號(星期一),對針對奥巴馬簽署的醫保法案的訴訟案進行首輪聽證。雖然訴訟案是起訴醫保法案要求強制購買保險,違反憲法,踐踏個人自由。不過當前的焦點卻變成:美國最高法院是否有權進行裁決。

美國最高法院的9名法官,星期一開始聽取來自26個州的司法部長的證詞,以此來判定歐巴馬2年前簽署的醫保法案是否違反憲法,踐踏了個人自由。

原定討論的焦點是,奥巴馬醫保案的核心概念“強制參保”。根據法案,自2014年起,幾乎每個美國人都必須參加醫療保險,否則將支付罰金。由此,不少人認為,美國憲法並未賦予公權機構強制民眾購買醫保的權力,醫保法案應被視作違憲。

不過,26號的辯論似乎改變了焦點,轉而爭論這個罰金是否應該算到繳納的稅款中。如果計入稅款,那麼根據1867年出臺的《反禁令法案》,在人們向政府納稅前,法院不可以受理任何有關限制政府徵稅查稅的行為。換句話說,法院需要等到2015年,有人因為沒交保險而繳納罰金,並填入退稅單時,才可以進行判決。

最高法院指定的私人律師羅伯特•朗表示,人們按照個人工資情況繳納罰金,由聯邦稅務局收取罰金,並算做政府收入,因此這項罰金應該計入稅收。

最高法院內的熱烈討論,並沒有影響法院外表達心聲的人們。星期一,數百名法案的支持者和反對者,聚集在這裡,申訴自己支持或者反對的理由。

罹患三種癌症的患者艾琳娜•楊(Ellena Young)認為醫保案可以保障她的治療。

(來自紐約州奧爾巴尼的活動者 艾琳娜•楊)“我知道在新醫保法案下,我能買得起處方藥,我兒子也將享受了醫保。”

來自西雅圖的科利•卡蘭德,則對醫保案相當不滿。

(來自華盛頓州西雅圖的活動者 科利•卡蘭德)“如果政府強制我買醫保,我不會買,也不會交罰款。如果他們願意,就把我送進監獄吧。有數百萬人跟我觀點一致。”

這次最高院的辯論共為期三天,最後的結論將在今年夏天公布。

美國的每年醫保支出為2.6萬億美元,約佔國內生產總值(GDP)的18%。平均到每一個人,每年的費用是8402美元。

新唐人記者周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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