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毒闖關 兩菲人遭陸判死刑

【新唐人2012年3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23日專電)中國大陸司法當局本月中旬將兩名菲律賓運毒犯判處死刑,由於人道立場不同,菲犯判死再度牽動雙方關係敏感神經。

菲律賓外交部發言人耶南德茲(Raul Hernandez)今天向媒體表示,這對菲律賓籍男女是於3月16日遭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判刑。兩人於2011年1月25日攜帶12公斤海洛英,從杜拜經香港試圖闖關,結果在杭州國際機場被捕。

耶南德茲說,男毒販獲准緩刑兩年,但他的同伴沒有。

他補充說,兩名毒犯的家人已寫信向大陸當局陳情,而菲律賓駐廣州領事館將協助兩名菲律賓運毒犯繼續上訴。

根據菲律賓外交部的資料,今年2月1日還有至少兩名菲律賓人因運毒在澳門被捕,更早以前,在2011年11月,有4名菲律賓人分別在廣東和廣西被捕。

耶南德茲說,根據中國大陸法律,只要攜帶超過50公克的海洛因或相等的毒品入境,即可判處死刑,提醒菲律賓人勿受利誘鋌而走險。

菲律賓是亞洲第1個廢除死刑的國家。2011年3月,中國大陸不顧菲律賓總統親函求情,處決3名菲籍犯人,使得雙邊關係一度緊張。觀察家認為,這次兩名菲律賓運毒犯被判死刑,再次考驗菲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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