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娃娃兵和“紅色經典”

【新唐人2012年3月14日訊】中共自1921年7月23日成立,仰蘇俄羅鼻息,或暗殺橫行、武裝割據,大量招收兒童從事危險活動;或消極抗日,積蓄實力,禍害華夏。1949年建政之後,以國家恐怖主義的形式出現,舉國知識精英被打成右派、反革命,慘遭迫害和虐殺;後毛澤東時代,無一日不在流放、監禁、軟禁、勞教異議人士和訪民,迄今已經發展成為7000多萬名黨徒,把持全社會每個要害部門,名為共和國,堅持一黨專政及黨文化的灌輸。

娃娃兵和“紅色經典”即可看出中共大規模的系統洗腦對青少年身心的巨大傷害,凸現其反人類、反人權的本質――

1998年7月17日,聯合國設立國際刑事法院全權代表外交會議以壓倒性多數票通過《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僅有包括中共在內的7票反對。只看《羅馬規約》“徵募不滿十五歲的兒童加入國家武裝部隊,或利用他們積極參與敵對行動”屬於戰爭罪之規定,中共投反對票的原因即昭然若揭。不知人權為何物的中共自誕生以來,便開始大規模利用兒童“積極參與敵對行動”。

為紀念超過一億名共產主義之下的兒童受害者,“共產主義受難者紀念碑”2007年6月12日在美國華盛頓舉行落成典禮。共產主義在人類社會的實踐所引發的罪惡駭人聽聞,身體、心智尚未成熟的少年兒童首當其衝:

1922年2月13日,蘇俄第一支少年先鋒隊(52人)在莫斯科克拉斯諾普列斯基第16印刷廠成立,口號為:“時刻準備著!”列寧在1920年發表的《怎麼辦》裏提出過這樣的口號。

1922年“五一”勞動節前夕,成立僅1年的中共把安源煤礦的童工和小學生組織起來,成立了最早的兒童組織。1924年,中共在上海、天津等許多城市建立了勞動童子軍,由共青團具體負責領導。1926年7月,共青團中央第三次擴大會議所作決議中明確規定:教育兒童,養成他們勇敢犧牲的精神和團體生活的習慣,訓練他們成為將來繼續鬥爭的戰士。其正式名稱經歷了“勞動童子軍”、“共產主義兒童團”、"抗日兒童團”、“中國少年兒童隊”、“中國少年先鋒隊”的變化。

中共紅軍時期各部隊都成立了專為娃娃兵組建的學兵連,有的甚至整個軍都是娃娃。1930年12月,14歲的劉華清(1992年當選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軍委副主席)參加紅軍,據其《長征入陝》一文回憶紅25軍:“我們這支人數不足3000,戰鬥員年齡多在13-18歲之間的娃娃軍”。與劉同年參加娃娃軍的王誠漢年僅13歲,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1988年被授予上將軍銜。

1929年,11歲的吳華奪隨父參加紅軍(在入選小學語文教材的吳華奪《我跟父親當紅軍》一文裏有生動描述),16歲任“娃娃軍”手槍團分隊長,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

中共娃娃兵能活下來的大多成為中共的高級幹部,最著名的“紅小鬼”莫過於胡耀邦。1929年,14歲的胡耀邦加入共青團,後來成為中共總書記。

1931年7月,16歲的秦傳厚(後任四川省常委、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參加紅軍。1934年4月,紅30軍89師129團學兵連在巴中縣以北的恩養河成立,秦傳厚擔任指導員,其手下150多個兵大多15、6歲,最小的劉子林才12歲。[1]

1930年,紅31師師長徐向前親自批准12歲的遊正剛參加紅軍[2],後者後來成為北京軍區裝甲兵副司令員;1933年6月,11歲的李子金參加紅軍,後來是副軍職離休幹部。

中共1949年建政之後,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拍攝了大量宣傳、鼓動、歌頌兒童參與戰爭和敵對行動的影片,如:《劉胡蘭》(1950年)、《雞毛信》(1954年)、《紅孩子》(1958年)、《小兵張嘎》(1963年)、《閃閃的紅星》(1974年)、《兩個小八路》(1978年),成為所謂的“紅色經典”。

《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關於保護非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規定:“對未滿十五歲的兒童不應徵募其參加武裝部隊或集團,也不應准許其參加敵對行動”,中共1983年即加入該議定書;1992年3月2日,中共簽署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1992年4月1日,“締約國應採取一切可行措施確保未滿15歲的人不直接參加敵對行動”的《兒童權利公約》正式對中國大陸生效。

但中共依舊樂此不疲地翻拍嚴重違背《兒童權利公約》精神的“紅色經典”:1996年重拍電影《劉胡蘭》;2004年7月27日,新版22集電視連續劇《小兵張嘎》亮相央視;2007年10月1日,耗資千萬的動畫版《閃閃的紅星》公映;2008年6月2日,新版電視連續劇《閃閃的紅星》登陸熒屏。

在中共強勁的洗腦教育之下,涉嫌反人類罪、戰爭罪的娃娃兵張嘎、潘冬子等,成為大陸億萬少年兒童的偶像。劉胡蘭因毛澤東1947年親筆題詞“生的偉大,死的光榮”,更是家喻戶曉。

1950年版《劉胡蘭》,劉胡蘭由28歲的胡宗溫(生於1922年)扮演,1951年10月1日出版的《大眾電影》(總第27期)封面即為《劉胡蘭》的大幅劇照;1996年版《劉胡蘭》,池華瓊因扮演劉胡蘭,獲得中國電影表演藝術學會演員獎。根據池華瓊1988年初中畢業來推算,她1996年應該是24-26歲。

耐人尋味的是,劉胡蘭死時明明是一個14歲的女童,兩個電影版本呈現的劉胡蘭卻都是20多歲的大姑娘。近年來對胡宗溫的採訪報道,其參加的話劇、電影演出幾乎一個都沒有少,偏偏對當年令她大紅大紫的《劉胡蘭》諱莫如深![3]

為什麼潘冬子等“紅孩子”要用小演員,而新舊"劉胡蘭”則不約而同地起用了年齡大很多的成年演員。這絕不是什麼巧合或誤會:一個是虛構的藝術形象,一個是歷史上確有其人其事。顯然,中共也意識到驅使兒童赴湯蹈火的罪惡,用成年演員或可減輕觀眾的不適,“既要當婊子,又要立牌坊”。

劉胡蘭,1932年10月8日出生於山西省文水縣雲周西村,10歲參加抗日兒童團,13歲參加了中共文水縣委舉辦的“婦女幹部訓練班”,歷任村婦女救國會秘書、第五區"抗聯”婦女幹事,後被吸收為中共預備黨員,調回雲周西村領導當地的土改運動。[4] 1946年12月,劉胡蘭配合中共殺害了不願與之合作的雲周西村村長石佩懷。1947年1月12日,國民軍逮捕了劉胡蘭等7名叛亂、恐怖分子――

2007年1月,北大教授阿憶的博客文章《在武力脅迫下,鄉親們顫抖著,鍘死了劉胡蘭》,引起輿論一片譁然。新民網記者為核實究竟是國軍還是鄉親鍘死了劉胡蘭,特意採訪了山西文水縣雲周西村(現已更名為劉胡蘭村)的張書記。張書記回答:“劉胡蘭為了保護鄉親們,主動走到鍘刀下,在敵人拿槍威脅的逼迫下,鄉親們才用鍘刀鍘死了劉胡蘭。”[5]

鄉親們鍘死劉胡蘭,是出於為石佩懷村長報仇的義憤還是在國軍的脅迫之下,有待進一步瞭解。可以肯定的是,劉胡蘭是中共洗腦教育的又一個犧牲品,並利用她給更多的人洗腦。

中共對兒童犯下的滔天罪行當然不僅於此――

1958年,上海奉賢縣公安局大辦“兒童集訓班”,在2月和8月大抓“兒童犯”的戰役中,先後有三千多名“兒童犯”“落入法網”。其中大多數是10-13歲的兒童,最小的年僅6歲。受到捆綁、吊打、扯耳朵、抽皮帶、煽耳光、曬毒太陽、罰跪和性虐待等刑罰的兒童不計其數。“集訓班”公安幹部還利用職權,對2名集訓少女進行猥褻、強姦。[6]

1959年,共產風、大躍進、浮誇風、大饑荒進入高潮,半背篼海椒引發了11月18日的一件血案:四川省合川縣(現合川市)雲門區雙江村14歲的少先隊員劉文學為保護集體的半背篼海椒,被37歲的收糞工王雲學掐死,[7] 劉文學因此成為聞名全國的少年英雄。

宣傳、鼓勵、組織、訓練、強迫、誘惑兒童從事非常危險的敵對活動,是恐怖組織和法西斯政黨的一大特徵,納粹、蘇俄、中共都長於此道。尤其是中共的"無產階級專政”和持之以恆的英雄教育,對少年兒童身心健康的嚴重摧殘,時間之廣、危害之眾,人類歷史上罕有其匹。

劉文學如受過正常、普通的常識教育,發現有人偷東西,應該會去報警,而不是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險。至於劉胡蘭,則更是:生的可憐,死的可悲;死了半個多世紀,在中共早就加入一系列保護兒童權利的國際公約[8]的情況下,依然是服務於反人類反人性的黨文化的工具。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中共與其它恐怖組織最大的不同點在於,對內特別狠、對外特別軟,開展金元外交,以收買、麻痹國際社會,避免成為眾矢之的。

注釋:

[1] 秦傳厚《長征途中的“學兵連”》,2002年《人民公安》第19期。

[2] 遊正剛《艱苦的歷程(上)*徐師長批准我當紅軍》,人民出版社,1985年2月。遊正剛《徐師長批准我當紅軍》透露“一九二九年,我十一歲”,網絡資料卻顯示遊正剛生於1916年。

[3] 中國消費者報《胡宗溫能為話劇做點事很高興》,2007.4.27。

[4] 北京青年報《劉胡蘭14歲躺在鍘刀上》,2001.6.1。

[5] 新民晚報《北大教授阿憶博客披露劉胡蘭死在鄉親鍘刀下》,2007.1.15。

[6] 余習廣《奉賢躍進大劫難》(下),鳳凰博報,2008.8.9。

[7] 重慶晚報《英雄劉文學的三個版本》,2004.2.7。
[8] 除了《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關於保護非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2000年5月,聯合國大會還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關於兒童捲入武裝衝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其中規定:締約國應採取一切可行措施,確保不滿18武裝團體在任何不得招募或在敵對行動中使用不滿18週歲的人週歲的武裝部隊成員不直接參加敵對行動,並確保不滿18週歲的人不被強制招募加入其武裝部隊。非國家武裝部隊的。

文章來源:《黃花崗雜誌》第二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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