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無實證 蔡得勝瀆職案簽結

【新唐人2012年2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國家安全局長蔡得勝日前遭質疑頻繁出國「訪問」揮霍公帑,在國內官邸家用也全由公款支付,涉嫌瀆職。最高檢特偵組今天全案偵查終結,檢察官經查無犯罪實證,予以簽結。

特偵組發布新聞稿表示,亞洲周刊於民國99年報導指出,蔡得勝頻繁出國「訪問」,在99年就達10次之多。在國外期間均以「專案」名義,坐頭等艙機位、住五星級飯店、吃喝玩樂打高爾夫球揮霍公帑,仍領4成差旅費。

報導指出,蔡得勝在國內官邸家用則透過參謀徐炳初,一切由公款支付,公務座車則供其太太使用,公器私用。另外指蔡得勝於99年12月22日至26日假開會名義前往以色列等地,吃喝玩樂,揮霍公帑。

特偵組經分案偵辦後,今天將全案偵查終結,以查無實證為由,予以簽結。檢方在簽結理由中指出,國安局局長因公出訪須經國家安全會議及總統核准,難僅憑蔡得勝一人決定出訪並消化預算。

檢察官經查,蔡得勝在99年間9次出國的差旅費核銷原始憑證等文件,均有載明出國的專案名稱、具體行程、國外機關邀請文書及目的等事項。依國安局組織法第4條所明定,國安局局長出國乘坐飛機,可乘坐頭等艙。另外,打高爾夫球的日數及次數,僅占當年度國外出差日數約4.5%,住宿的飯店等級,僅在比利時是五星級,並非每次均住宿五星級飯店。

檢方偵辦期間,蔡得勝堅詞否認有溢領差旅費,檢方針對他支領40%生活費部分調查,最後認定他符合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至於,國內官邸家用由公款支付部分,檢察官查無其他供私人、家庭用途。

檢方日前傳喚蔡得勝,他否認太太私用公務座車,2名駕駛均證稱,載局長夫人次數不多,有時宴會需要局長夫人陪同,是在捷運站接局長夫人,「局長以外的人沒有單獨使用專車的情形」。檢察官調查,蔡得勝在國外出差期間,公務座車的里程數沒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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