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恐龍:2011年國內十大徵地強拆事件

【新唐人2012年1月9日訊】近年來,因政府強徵、強拆遷所引發的各類社會矛盾、暴力衝突已成為危及社會穩定的根源。當局為了應對因強拆而引發的一系列糾紛和暴力衝突,推出了新的拆遷條例。國土資源部也下發過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嚴格規範徵地拆遷管理,堅決防範查處強徵強拆行為。但【新條例】或是【緊急通知】的出台對遏制和緩解暴力事件的發生並沒有起到多大作用,暴力強拆不僅依然在繼續,反而越演越烈。

在被曝光的暴力拆遷案例中,不僅僅是開放商所為,很多案例中都有當地政府和執法人員的影子,可以毫不顧忌百姓的生命,逼人自焚等手段強徵、強拆居民的住宅。媒體也報導說,強拆,雖然有的是開發商所為,但背後如果沒有當地政府撐腰,是玩不下去的。

2011年國內十大徵地強拆事件【民生觀察】

【一】、廣東烏坎爆發失地農民群體抗議事件

烏坎是廣東省汕尾陸豐市東海鎮的一個村,近年來,政府和村委會在當地居民不知情的情況下陸續販賣3200畝土地,賣地款項達七億多元人民幣,而農民所得甚少。烏坎村民為此屢次上訪無果。

9月21日,烏坎村三、四千村民兵分幾路,拉起寫著還我祖先耕地等橫幅分別往開發地塊、村內存在土地爭議的企業、村委會以及市政府遊行請願,更一度封堵公路。9月22日,汕尾市百多名武警和特警進駐該村,分別暴力驅散正在集會維權的村民,其後矛盾激化,村民圍攻烏坎邊防派出所。

9月29日烏坎村民民主選舉產生「烏坎村村民臨時代表理事會」,共13人當選,楊色茂任理事長,林祖鑾任理事會顧問。之後再爆發多次示威,警民發生激烈打鬥衝突。其中11月21日上午8點,烏坎村數千村民舉行大規模遊行示威,格外引人注目。

12月9日,汕尾市政府公開把烏坎事件定性為與境外的某些機構、勢力和媒體有關係的事件。當天中午,村民薛錦波等五人被刑事拘留,其中薛錦波在被關押了三天後死亡。

12月20日,廣東省烏坎事件工作組成立,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為負責人。12月21日早上,林祖鑾與朱明國及鄭雁雄(汕尾市委書記)在陸豐市信訪辦公室會面。鄭雁雄口頭承諾,同意為猝死村民薛錦波再進行死因鑑定;兩天內釋放仍被扣押的三名村民,與承認村民組成的臨時代表理事會身份,並承諾不會秋後算帳,村民則取消21日的遊行計劃。烏坎事件出現轉機。隨後,被抓的村民被釋放,官方承認烏坎村土地轉讓存在受賄問題、原村委會選舉違法等。

評述:烏坎事件至今的進展引發了外界的廣泛關注,烏坎村民展示的不懈的抗爭精神、良好的組織能力和理性的維權方式獲得了外界的肯定,而廣東官方後期對該事件靈活的處理方式和一定的妥協被外界稱為「烏坎模式」。但人們在問,「烏坎模式」能持續多久?它能否推廣到全國?

【二】、浙江上訪村長錢雲會被碾死

(錢云會案發生於2010年12月25日,但是一直受到媒體及公民的高度關注而延續至2011年,因此可歸入2011年十大事件)

錢雲會1957年10月13日出生,浙江樂清蒲岐鎮寨橋村人,2005年當選村主任後。因土地糾紛問題帶領村民上訪。在5年的上訪過程中,錢雲會先後3次被投入看守所。2010年12月25日上午9時,錢云會被人電話叫出後,被一輛工程車輾死。當時身首異處,死狀慘烈。

村民認為錢雲會是被人活活按入車下軋死的,而官方一直堅持這只是一起交通事故。事情在網上傳播後,立即引起了國內民眾的高度關注和討論,一場持續的公民獨立調查行動因此啟動。包括於建嶸、笑蜀、許志永、網友屠夫等眾多知名人士到樂清進行了實地調查,艾未未工作室、民生觀察工作室等國內民間維權機構也派員參與,從而為錢雲會案賦予了新的涵義。

評述:公民行動是民間維權的重要發展,是公民意識提高的體現,讓人看到了希望。

【三】、江西撫州拆遷戶製造連環爆炸案

2011年5月26日上午9點18分,江西省撫州市檢察院內停車場,發生一起汽車爆炸案,9點29分,臨川區行政中心西樓一樓發生爆炸案,9點45分,臨川區藥監局大樓旁邊發生汽車爆炸案,爆炸案造成三人死亡,而案件的實施者錢明奇也在爆炸中身亡。

錢明奇是撫州市臨川區居民,他曾在微博客中撰文稱,其進行炸彈襲擊的動機是因為現任臨州區區長習東森在2002年5月修建京福高速公路時擅自降低補償標準,剋扣徵地拆遷款約計1000餘萬元,此舉導致錢損失近200萬。錢起訴到當地法院但法院終審駁回了他的訴訟。

錢明奇從2002年起上訪10年未果。2011年5月25日,錢明奇在他的新浪微博上寫到「呼籲只是精神安慰,行動才能解決根本!奮鬥才能得到解放!」

事件發生後,國內的民間輿論幾乎是一邊倒的同情錢明奇,對其在維權無望的情況下玉石俱焚的抗爭表達了悲憤之情。有輿論認為,此事件標誌著中國社會將進入全面危機時期。很多民眾呼籲政府盡快從體制上改變現狀,讓民眾可以自由表達思想,政府權力能夠受到有效約束。

評述:從這起事件中更應該受到警醒的是當今的利益集團。

【四】、吉林省長春市暴力強拆活埋被拆遷人

吉林省長春市長久家苑棚戶區改造項目,是長春市政府確定的重點改造項目之一。2008年,長春市科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信公司)取得該項目開發權。因與部分居民達不成協議,2011年3月26日21時,科信公司與其委託的東霖拆除公司組織僱傭數百人、18台鉤機進入拆除現場,採取破壞門窗、投擲磚塊、將人強行拖出等暴力手段,對多棟樓房進行了強行拆除,致使未及時撤離的被拆遷人劉淑香被埋。

劉淑香在1個多小時內4次用手機打110報警,並多次向其親屬求救。其親屬和群眾也多次報警並向市長公開電話求助,但無人到現場制止。

非法暴力拆除行為直至3月27日4時許才結束。28日下午,劉淑香才被挖出,已窒息死亡。事後查明,該項目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曾發生3起違法強拆,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均未嚴肅查處。

註:此案是官方通報的十一起暴力拆遷致人傷亡的案件之一。

【五、湖南株洲強拆村民自焚身亡】

2011年4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雲龍示範區自焚事件受傷村民汪家正,因多器官功能衰竭,經全力搶救無效,在醫院去世。

汪家正的女兒汪海燕向記者描述,4月22日凌晨5時許,其母言竹根、弟媳胡靈芝帶著侄兒在家中睡覺,「一兩百人的執遷隊伍破門進入,把我媽、弟媳強行拉出去,把才8個月大的侄兒扔在地上不管。」

當晚並未宿在此處的父親汪家正和弟弟汪紅宇聞訊後趕到現場,雙雙爬上房頂,其中父親汪家正拿出早已準備好的汽油瓶。但拆遷並未因此而停止,直至上午8點30分左右自焚事件發生。「我父親是在挖掘機已經挖到樓下的情況下被迫點火自焚的,視頻是最好的證據。」汪海燕說。

評述:法院被稱為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株洲荷塘區法院組織的這起強拆做到了文明執法和視人命為最大嗎?

【六】、鄭州八旬老太強拆現場自焚兒子兒媳被拘

2011年11月3日下午,鄭州市市政局、二七區城管執法局和二七區五里堡辦事處等單位,組織約300多人的強拆隊伍,來到王好榮位於鄭州市嵩山路與二環路交叉口東北角的房屋,欲實施強拆。

王好榮當時一手拿一個汽油壺,一手拿一個喇叭,站在自家房頂,見人群逼近,就從頭往下澆了汽油。王好榮的妻子周來勤說,拆遷隊的人並不在意,還是往家裡沖。周來勤喊完後,也往自己身上倒了汽油。這時,她聽到婆婆王劉氏住的屋子裡傳來「轟」的一聲,濃煙滾滾躥出。在圍觀人群的驚叫聲中,周來勤知道,「婆婆出事了!」

「強拆的人見出事了,大部分都散了,執法局的人上來,把我們一家在場的都抓走了。」王好榮事後說。81歲的王劉氏則一直燃燒到消防車趕到。當天,王劉氏去世。王好榮、周來勤夫婦則被指「擾亂公共秩序」,行政拘留10日。

評述:強拆致人傷亡的現象何時才是盡頭?

【七】、官方重處強拆致人傷亡案難阻慘案繼續發生

2011年9月,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糾風辦等四部門會同有關省、區紀檢監察機關和糾風部門對今年上半年發生的11起強制拆遷致人傷亡案件進行了調查處理,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行政問責57人,其中副省級1人,市廳級4人,縣處級20人,鄉科級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1人。

官方雖然對強拆致人傷亡案進行了嚴厲處罰,但並未阻止因強拆引發的各種悲劇性案件的不斷發生。如在2011年12月7日,山東省棗莊市,由於被逼遷,65歲的郭繼寬在自家廠房上點火自焚,被燒成三度燒傷。

評述:行政措施重處強拆案的肇事者已不是第一次,但效果並不好,得從制度上找原因。

【八】、武漢八古新墩拆遷釀血案拆遷戶跳樓身亡

位於漢口火車站附近的武漢江漢區八古新墩近期一直在進行拆遷,八古新墩29號是棟四層樓,老大王家新,老二王衛新,老三王順新一大家人都居住在這裡。為了生計,王家人在自家屋前擺了一個小攤賣熱乾麵。

2011年9月2日上午8:20分左右,四、五十個混混再次出現在王家前。這些混混中有許多人拿有鋼棍,還有人拿著長管槍。這些人來後即不許賣面,王家人說就剩幾碗賣完就收了。話還沒說完,有混混一腳將麵攤踢翻。雙方即發生衝突,混混們對著王家人大打出手,慘案於是發生。王衛新身上多處被打骨折,頭也被打破。老三王順新則被打得肺出血。最嚴重的是老二王衛新的兒子王卓,他頭上被打開,出現多個血洞。

李金秀是八古新墩162號的居民,今年65歲左右。李家的房子四層共500多平方,一樓是門面房一直對外出租。八古新墩拆遷開始後,李金秀家的房子只按每平方來3800元進行賠償,而當地商品房價每平方米達14000多元。同時,李金秀家一樓的門面房也不被認可是營業房,只按住房進行賠償。李金秀對此難以接受,她說她一家靠房租生活,所以一直不肯搬遷。

9月18日晚上,一夥人員來到李金秀家要求籤字搬遷,並說了一些要利用黑社會之類的話。9月19日早上8:40分,重壓之下的李金秀從自家四樓一躍而下。送到武漢市十一醫院不久便死亡。隨即,李金秀的屍體被大批警察等人送到了漢口殯儀館。李金秀親屬說,他們要求把李金秀的屍體運回家弔唁,但江漢區搞穩定的人說「這怎麼可能?」。

評述:每逢這些悲劇性事件發生後,官方都急於把事情壓下去,但這樣做真的就穩定了嗎?

【九】、江西省村民遭挖掘機活活碾死

2011年7月11日下午,江西省贛州贛縣茅店鎮洋塘工業園洋塘村窯前組發生徵地拆遷血案。50多歲的村民謝紹椿被挖掘機活活碾死,現場照片慘不忍睹。事發後,憤怒的村民走上323國道茅店路段抗議,遭到武警鎮壓,有十多個村民被抓。

死者親屬描述了事件的具體過程,11日下午四點多鐘,位於茅店鎮的的贛州精達模具機械有限公司,未與當地村民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強行進行施工。謝紹椿上前欲阻攔施工,被挖掘機活活碾死,身體被碾成兩半。死者謝紹椿的親屬謝先生描述,「模具廠邊上的地還沒有拿到錢,他們開著挖機來挖土,死者去阻攔,老闆叫來十來個黑社會的人,有幾個人把死者丟到鉤機裡,當場就把人壓斷,壓的整個身體沒了,就剩下一隻手和頭在那邊,不到20分鐘,就把人弄死了,好殘忍。」

12日早上,當地政府派出大批武警到現場強行搶走在挖掘機下的屍體,最後死者被拉到當地殯儀館。同時,當地政府還成立工作組,到洋塘村挨家挨戶進行「勸說」,不許村民上訪、聚集堵路。

評述:在這些血案的背後,總能看黑社會人員的身影。

【十】、東莞發生拆遷戶剪下強拆者人頭的事件

2011年1月31日,在廣東省東莞石排鎮發生了一宗東莞拆遷戶剪下強拆者人頭去投案的事件。」提頭自首案的被害人名叫楊毅,是東莞生態園的護林員,負責收租管理花木場。知情人說當時陳鋒的花木場用地,因為生態園建設需要而被徵用,因此,楊毅曾經三次前來,要求陳鋒搬遷。1月下旬花木場的租金該交了。陳鋒對前來收租的楊毅說,能不能等過完年把這些花木賣完,掙了錢再交租,然後搬走。但這些要求都遭到了拒絕。隨後楊毅帶著工人強行給陳鋒的花木場搬家,搬不動的花草就直接用鏟車推掉。絕望的陳鋒喝了農藥,被送去醫院搶救撿回了一條命。死裡逃生的陳鋒在醫院醒過來之後就匆匆出院了。1月31日上午9點,陳鋒以交租為由,把楊毅約來了花木場,隨即二人發生打鬥,陳鋒把楊毅死死地摁在了這個水塘裡面,並且隨手拿走身邊剪花木的大剪刀,往楊毅身上猛戳,直到楊毅不能動彈。然而惱怒的陳鋒仍然沒有罷手,他作了一個駭人的舉動。據當時的目擊者說,陳鋒是拿起了剪刀把楊毅腦袋剪了下來,然後把屍身再拋回了水塘。當時的鮮血染紅了這一個水塘。

評述:暴力會傷害到每個人,包括施暴者自身。

因為拆遷加規模的建設,都有大利可圖,於是地方的政府權勢們都盯著這塊肥肉,由於公權力是沒有監督的,所以假公濟私胡作非為早成潛規則。為了分肥,他們將拆遷戶的賠償一壓再壓,管他是否有房可住,是否有家可安。同時,有了這些看得到的政績,官員們陞遷也就有了資本。

地方政府強徵強拆可使用一切公權力和各種社會力量,如:拆遷辦、城管、保安、民兵、消防、公安、檢察院、法院、120救護車、甚至把機關幹部職工都組織起來,各路人馬齊上陣。不上陣的,領導會很客氣地對他說:你可以不來上班了。必要時還出動武警、特警,還不忘帶上軍犬。為了共同利益,開發商及其工程隊、保鏢、打手、社會閒雜人員、黑社會等也不能袖手旁觀,紛紛披掛上戰場,造成聲勢浩大,志在必奪之勢;在民間一方,有下跪、自焚、跳樓、服毒,被綁架、被活埋、被打傷打殘打死、被截訪、被判刑、被關進精神病院等,也有掛國旗、播國歌、國際歌、堵路、臥軌、堆煤氣罐汽油桶、搭高台、制土炮。擺棺材陣,翻警車、打警察、砸辦公室等等,此類事頻頻發生,狼煙四起,場面無不悲壯慘烈。這些年被強拆的民眾越來越多,積冤越來越大;不知造就了多少無家可歸的強拆難民,他們中還有一些人因抗爭而被關、被打、甚至喪命,生存狀況堪憂。

更有官員放言: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不強拆哪有工業化和城市化?不強拆公務員知識分子吃什麼?語出雷人;也有民眾點頭附和:是呀,政府不賣地哪來的錢搞工業化,城市化,養活公務員和知識分子。我們認為還地於民天公地道,經他們一說,反而是壟斷並高價出賣土地才是天公地道的了。對這些缺乏正常基本的思想和聯想能力的官民,一時真還不知道對他們說什麼,從何說起好,我只想請教他們一個問題:早中國幾十年甚至百年的歐美先進國家,以及以後的日本,還有亞洲的四小龍,他們靠強徵強拆,賣地搞工業化,城市化和養活公務員、知識分子的嗎?這些國家不壟斷土地,哪有土地可賣?

文章來源:《天涯社區》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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