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法官命法警在法庭奪被告證據

【新唐人2011年10月30日訊】(新唐人記者陳漢採訪報導)10月28日下午三時,李祥謀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一案,在福建省石獅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下午三時許,在律師被阻止門外的情形下,違規開庭並命法警奪取被告人證據,由於雙方爭奪抱在一起亂作一團砸壞被告圍欄。

30日本台記者打給在場的具有赤腳律師職稱的紀斯尊,他說:「28日那天石獅市警方出動大批警力、公安干警、法院法警、便衣公安,在法院門前拉起警戒線。如臨大敵,氣氛緊張。」

並來了許多熱心的朋友,全國維權人士朱承志專程從北京日夜兼程趕來了,福建有名的維權人士吳華英從北京趕來,《南方都市報》記者也聞訊同期到達,還有李祥謀的辯護律師——全國著名刑辯老律師林洪楠主任、全國聞名的敢於為民維權的劉曉原律師也來了。

李祥謀家屬和村民以及「福遠漁628」船遇難者家屬也到了法院門外聲援李祥謀。圍觀的人群中,還有來自福建省和其他省市的民眾。

紀斯尊好不容易取得來之不易的傍聽證,正待進入法院,卻被鎮女領導不由分說,野蠻強行搶奪傍聽證,失去傍聽良機。

李祥謀弟弟、石獅市人大代表李聯炮也為朱承志拿到一張傍聽證,被制止入庭,朱承志據理力爭:「我專程從雲南趕來聲援李祥謀我不會妨礙庭審,也不會影響法院判決,你們違法不讓我傍聽,只會對法院造成不利影響。」這才得以和《南方都市報》記者一同進入傍聽。

法警對每一位傍聽者嚴格細仔進行安檢,嚴厲到嚴重違法侵犯律師人身權利,侵犯律師人格尊嚴荒唐地步,激發林洪楠律師、劉曉原律師憤然強烈抗議!

在最高法院,律師都有特別通道可以直接進入法庭,不受檢查。這是法律賦予律師權利!

據朱承志說:不等李祥謀辯護律師入席,法庭就開庭了!這就是石獅法院故意刁難李祥謀兩位辯護律師別有用心所在!

李祥謀看到已經開庭了,兩位律師卻久等不來,情知是法院搞鬼,內心怒潮洶湧,一氣之下,憤然脫下桔黃色囚服,奮力一甩,把囚服擲得遠遠!並露出他白色運動衣,胸前寫有「法律恥辱」四字,「法」字特大,還劃著一個X。

李祥謀自我辯護,從帶來的一大袋證據材料一一出示,據理力辯!

審判長不讓李祥謀擺事實,講道理,出示證據。要法警拿走李祥謀帶來的證據材料。

李祥謀急了,打官司,就是打證據!這麼多證據材料,就是自己無罪的重要物證,豈容被剝奪。就與法警發生激烈爭執、拉扯。場面混亂,甚於撞倒被告席不銹鋼圍欄,這可是從古到今罕見的法庭激戰!

兩個法警和四個武警一擁而上,強行將李祥謀按倒在地上,戴上手銬戒具!法院不得不宣布休庭。

李祥謀正氣浩然壓倒法官檢察​​官囂張氣焰。

李祥謀堅持自我辯護,洋洋灑灑,坦然陳述,慷慨陳辭。

法院不得不讓林洪楠律師、劉曉原律師進入法庭,得以履行律師辯護職責。

朱承志親眼目睹這一激烈法庭激戰,他感慨萬端地說:「今日在法庭上和李祥謀見面,互相揮手敬意,更親自看到李祥謀的風采,真是三生有幸!今天,是李祥謀在審判法院!」

法院外,吳華英、紀斯尊將眾多石獅漁民父老鄉親趕來聲援李祥謀的活動,鄉親們圍坐在死難親人遺像前,不斷大聲呼喊:「還我真相!」、「抗拒腐敗!」

在2008年2月3日的「海難」沉船事件中,死了十五個人,其中十二個中國人。後來,李祥謀帶領遇難者家屬上訪了一年多,問題始終也得不到妥善解決。2009年3月在全國「兩會”期間,當地政府懷疑他組織一百多遇難者家屬進京上訪,泉州市公安局在福州市將他抓獲。由於證據不充分,多次變更涉嫌罪名,還幾易強制措施。李祥謀的案件,說穿了,就是因為他不停地舉報控告「福遠漁628”沉船事件暴露的問題,為了控制他組織遇難者家屬去上訪而製造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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