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荔蕻案二審草草收場維持原判

【新唐人2011年10月21日訊】(新唐人記者朱智善綜合報導)2011年10月20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駁回維權人士王荔蕻的上訴,維持原判。9月9日,王荔蕻被以「尋釁滋事」罪名判刑9個月。王荔蕻家人、律師、聲援人士,對此判決表示憤怒和失望。

20日上午,就北京知名維權人士王荔蕻「尋釁滋事」案的上訴案,北京第二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王荔蕻的上訴,維持原判。

早上6點多鐘聲援王荔蕻的維權人士、訪民200多人就陸續到達北京第二中級法院,到8點左右有4、5百人。法院如臨大敵,在法院外布控5、6百多個警察和便衣,警察對現場人群進行驅散並將一直參與圍觀此案的雲南網友朱承志控製到現場的警車上。

有的喊口號「王荔蕻無罪」還有喊「要民選」警察打、罵聲援人士,聲援者張先生表示:最可惡的是便衣警察,他們穿便衣打人最兇的是便衣,不穿制服不受限制,無法無天。警察、便衣一直在驅趕聲援者,到中午聲援者能有幾千人。

律師劉曉原認為判決結果並不意外,他認為「司法部門不敢堅持公平與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沒有糾正一審錯判的勇氣和良知。其他多位網友亦認為這是一個不公正的判決。」

王荔蕻之子齊健翔向德國之聲簡單介紹了庭審的情況:「感覺他們就是走一個流程,法官宣讀的判決書和上次是一樣的內容,說此案事實清楚,後果嚴重,構成『尋釁滋事罪』要件,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他也介紹看到庭上的母親變得更加消瘦和虛弱,花白的頭髮長了些,當法官宣判後,王荔蕻如第一次宣判一樣,對法官說:「我無罪」。

對這個判決結果,齊健翔感到憤怒和失望。判決生效後,他也將被允許於下週起探望母親。德國之聲也聯繫到王荔蕻的代理律師之一韓一村,他表示:「實際上我們並沒有期待法院能夠就此案作出公正判決,但歷史會有公斷。」

由於中國大陸法律為兩審終審制,此判決為終審判決,韓一村說雖然王荔蕻還有申訴的機會,但考慮申訴後法院也不會受理,因此不再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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