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君立:群體性事件的中國起源

【新唐人2011年10月15日訊】只應社稷公黎庶,哪許山河私帝王。——林昭

人類的歷史就是錯誤的歷史,人們一個接著一個地犯錯誤,然后再糾正這些錯誤;犯錯與糾錯構成了歷史的起起伏伏,人類就在這些錯誤中徘徊、進步。所謂錯誤,在於精英們總是自以為是地漠視"群眾"。西班牙哲學家奧爾特加•加塞特在《大眾的反叛》中說:"歷史猶如農藝,其養料來自河谷而不是高原;來自普通人的社會水準而不是顯赫者。"群眾永遠是歷史的主角,社會才是歷史的真正舞台。在中國歷史中,"社會"這個詞誕生於文昌錦繡的大宋帝國時代,"社"指的是社團,"會"指的是集會,有組織性的社團集會孕育了中國社會的出現,這就是"社會"的中國出處。

事實上,社會的歷史要比國家的歷史悠久得多,早在國家出現之前,就已經有了社會。從某種意義上,國家是作為社會的補充出現的,直到后來逐漸取代社會,形成專制權力下的國家主義。人類是作為一種社會動物出現的,從這個角度來說,國家本身就是反人性反社會的。示威權作為人類天然的生氣權,充分體現出人類的社會性,而示威卻常常被視為對國家的對抗和威脅,從而遭到國家機器的打壓。社會與國家的對抗體現為暴力對非暴力的鎮壓。作為國家機器,士兵、警察和黑社會以集體性暴力為職業,因此構成暴力專家。相反,一般民眾的示威本身是非暴力性的,但卻常常遭到暴力鎮壓。

美國學者查爾斯•蒂利在《集體暴力的政治》中認為,"集體暴力是一種政治形式","在所有的社會互動中,暴力顯著性增加的原因是現存的非暴力程序失去了他們的保證作用"。所謂"非暴力程序",是指訴訟、媒體批評、罷工、選舉和公開集會等社會性示威活動,當今世界中,所有民主國家都為示威提供合法的地位。示威顯然不能被稱為"騷亂"、"暴亂"、"起義"和"恐怖活動"等暴力活動。示威的合法化保證了範圍廣泛的公民自我組織的權利,比如集會、佔有公共空間、視自己為集體利益以及表達要求。

傑弗遜起草的《獨立宣言》中寫道:"過去的一切經驗也都說明,任何苦難,只要是尚能忍受,人類都寧願容忍,而無意為了本身的權益便廢除他們久已習慣了的政府。但是,當追逐同一目標的一連串濫用職權和強取豪奪發生,證明政府企圖把人民置於專制統治之下時,那麼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併為他們未來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毫無疑問,一切國家權力都來自群眾,而不是官吏。從根本上來說,群體性的示威與官方的閱兵式是類似的集體行動,都是一種對暴力和威脅的傳達,但其本身並不是暴力;不同之處在於,群體性示威是社會性的,官方閱兵式是國家性的。因此,前者常常被權力壟斷者斥為"非法",后者卻為權力壟斷者所熱衷。

在公民社會闕如的情況下,作為公民生氣權的合法示威權利在中國同樣是不存在的。示威作為一種非暴力活動被置於非法狀態,從來使官方的暴力鎮壓合法化。在非暴力程序被堵死之后,暴力逐漸成為解決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的唯一渠道。在這種暴力博弈中,國家機器依靠對暴力專家的壟斷,從而獲得徹底的勝算。這就是中國特色的所謂"群體性事件"之命運。

中國傳統政治模式中,權力對社會的控制不可謂不嚴密。法家文化中,不乏對民眾的制約和彈壓,"內用刀鋸,外用甲兵","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官方對社會事件的習慣性恐懼和敵視,生動的展現在官方話語中,比如早期的"非法聚集"和"非法衝擊",或者"暴亂"和"騷亂"。在公民權利訴求的廣泛壓力下,官方雖然仍禁止示威權的開放,但不得不以狸貓換太子的手段做出妥協,比如以"停運""停工"來代替"罷工",以"散步"來代替"遊行",對抗議示威活動一律進行信息封鎖。在主流媒體被官方壟斷的中國,信息封殺使示威效果大打折扣。正是在這種皇帝新裝的時代背景下,"群體性事件"一詞成為沒有示威的中國一景,在倫敦和華爾街迎來一波波公民運動的時代,中國只有暗流涌動的"群體性事件",只有不被官方承認"公民身份"的"不明真相"、"被少數人鼓惑"、"聽信謠言"、"愚昧"的"群眾"。

據有關部門統計,1993年中國發生群體性事件約8700起,1994年約1萬起,2003年則達到6萬起,2005年上升為8.7萬起,2006年超過9萬起。另據學者統計,從發生次數來看,過去15年間,群體性事件的年增長率為17%左右;而從發生規模來看,參与群體性事件人數的年均增長率為12%,由73萬多人增加到307萬多人;其中參与者百人以上的由1400起增加到7000起,增長4倍。

中國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在接受《瞭望東方周刊》訪談時透露,從2006年到2010年,群體性事件的數量增加了一倍。有人據此推算,2010年的群體性事件至少有18萬起。上海交通大學《2010中國危機管理年度報告》則顯示,影響較大的危機輿情事件有72宗,即平均五天便發生一宗影響較大的危機輿情事件。近年來規模大影響廣的事件包括貴州甕安事件、陝西隴南事件、湖北石首事件、安徽馬鞍山事件等。以工人和農民為主體的維權性事件約佔全部社會群體性突發事件的75%以上。與"群體性事件"成正比的是"暴力專家"和"暴力經濟"的繁榮,中國政府將"維穩"作為核心目標。2011年維穩費用的預算為6244億人民幣,比上年增加了21.5%,且超出了中國2011年公開的軍費預算6011億元人民幣。與2011年6月中國國防部長梁光烈在新加坡答記者問時說"解放軍應該保衛的核心利益首先是社會主義制度,其次是國家領土主權完整"同出一轍。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中國歷史正是從"群體性事情"開始。2800多年前,周王朝的第十位國王姬胡即位,因為他實行極其嚴厲甚至恐怖的維穩政策,后世稱為"周厲王"。周厲王嚴厲到什麼程度?"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所有的鎬京人都不敢說話,即使是在路上見到也不敢打招呼,只能互相交換個眼色。看到如此萬馬齊喑的和諧社會,厲王高興了,告訴召公說:"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召公則回答:"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雍而潰,傷人必多。"3年之后,發生了"群體性事件",即周史上著名的"國人暴動"。鎬京的貴族、平民和農民一起把政府平了,姬胡跑到了彘,說是流亡了。這一年中國有了第一個年號,叫做共和,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從此中國歷史有了確切紀年,中國的歷史也從此開始。

天朝末日,津浦鐵路督辦呂海寰因強佔土地引發"群體性事件",張之洞奏稱:"朝廷用人,如不顧輿情,恐怕要激起民變。"攝政王載灃傲慢地說:"有兵在,還怕什麼民變。"張之洞憤然道:"國家養兵,豈是用來打老百姓的?"張之洞咳血而出,長嘆道:"國運盡矣!"不久即溘然而逝。張之洞生前堅持鐵路"必須官商合辦","鐵路為全國利權所關,不甘讓利於商,更不肯讓權于商"。1911年5月9日,大清中央政府宣布了鐵路國有的國策:

國家必得縱橫四境諸大幹路,方足以資行政而握中央之樞紐。從前規畫未善,並無一定辦法,以致全國路政錯亂紛歧,不分支幹,……上下交受其害,貽誤何堪設想。用特明白曉諭,昭示天下,幹路均歸國有,定為政策。如有不顧大局,故意擾亂路政,煽惑抵抗,即照違論。

事實上,鐵路確實成為天朝覆滅的導火索。在官商盛宣懷的策動下,天朝頒布"鐵路國有"計劃,將已歸商辦的川漢、粵漢鐵路收歸國有,由此引發了席捲中國南方的群體性事件,即鐵路風潮,又稱保路運動。事件初期,以"民股"參与鐵路建設的廣東、四川、湖南和湖北四省民眾發起集會,向天朝政府提出抗議請願;神聖的天朝以強硬姿態責令各省官吏對參加保路運動的人"嚴行懲辦",各省派到北京請願的代表也被"押解回籍"。9月7日,四川總督趙爾豐悍然下令軍警向手無寸鐵的示威民眾開槍,當場打死30多人。這場駭人聽聞的"成都血案"使抗議轉變為一場武裝起義,督辦大臣端方遂從武昌帶新軍入川鎮壓,途中被正義的新軍將士逮捕處決。10月10日,正義的武漢新軍向邪惡的天朝開槍,兩日后在武漢宣布成立湖北軍政府,黎元洪被推舉為都督,改國號為中華民國。歷史就這樣令人拍案驚奇,沒想到堂堂天朝最終竟然被一場不經意的"群體型事件"顛覆。

中國傳統政治是文人政治,刀筆吏是中國權力的主要掌控者。書法作為中國文人的特長,往往成為權力的敲門磚。早在秦始皇時代,李斯和趙高就以書法而成為秦國的青龍與白虎。后世的蔡京、秦檜、和珅、嚴嵩也都以書法而登龍有術,現代以來的郭沫若、康生和舒同亦是如此,書法背后一顆無恥下流的酷吏面目。這種審美與罪惡的詭異結合構成中國權力史的常態,董其昌僅是其中一蟹。康熙對董其昌書法推崇備至,親筆題跋曰:

華亭董其昌,書法天姿迥異,其高秀圓潤之致,流行於楮墨間,非諸家所能及也。每於若不經意處,丰神獨絕,如微雲卷野,清風飄拂,尤得天然之趣。
 
董其昌是明萬曆年的進士,少年時因書法低劣落榜,后臨池苦練,終於成為一代書畫大師,號稱"三百年來一巨眼"。董其昌供職翰林,任學道,當過皇太子的老師,后來辭官衣錦還鄉回到老家上海。

所有的權勢都來自暴力,董其昌不惜巨資豢養了一大群類似今天"中國城管"的人渣和流氓,橫行鄉里魚肉百姓無惡不作,這實際是中國市井自古的常態。董其昌雖然書法偉岸,但其實人品猥下。他本人驕奢淫逸,老而漁色,囤積有多房妻妾,另外廣招致方士,作為房中術特別教練,練習采陰補陽之術,至於當代收集陰毛做陰毛筆或許也有,權力本來就是慾望的極致,變態只是一種較高境界而已。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秋天,已過花甲之年的董其昌大概偉哥吃多了,強姦了一個叫綠英的丫鬟,這對董其昌來說跟隨地大小便一般不值一提。綠英的爹娘是秀才陸兆芳家的傭人。綠英逃到陸秀才家向爹娘哭訴。董其昌的維穩辦公室聞訊,即刻啟動"非法上訪"預案,出動200多全副武裝的勇士衝進陸家,擄走綠英不說,見人就打,將陸家砸了個稀巴爛,以達到最大震懾效果。

可憐陸秀才禍從天降,含恨之下,竟然也走上了漫漫上訪之路,自然沒有任何結果。陸秀才是有文化的人,類似今天的大學生;有讀書人受到啟發產生靈感,將董其昌的豐功偉績改編成說唱段子,類似如今的手機簡訊;說書人就走街串巷地宣傳董其昌同志的先進事迹–“白公子夜打陸家莊,黑秀才大鬧龍門裡",云云。

為了防止"不明真相的群眾"受到"鼓惑",董其昌維穩辦立即展開"跨省抓捕",終於捕獲了一個為董其昌歌功頌德的說書人。經過躲貓貓睡覺洗澡喝水,意志薄弱的說書人竟然"被精神病"死了,臨死前胡亂抓了一個范秀才做墊背。范秀才成了下一個"冤鬼",他還是董其昌的親戚,但董其昌素來大義滅親,爹親娘親沒有毛主席親,范秀才被抓到董其昌家,寫了保證書才放回。范秀才有志氣,回來就活活氣死了。

范秀才一死,范秀才他娘悲憤之下,帶著3個丫鬟跑到董其昌家討說法。董其昌維穩辦的革命戰友們採用中國人最常用的革命手段,將這4個女人扒光衣服拖進臭水溝,將其陰部搗得稀巴爛……董其昌同志畢竟是熟讀經書滿腦子仁義禮智信的先進代表,在他的英明領導下,勇敢的先鋒隊拖著4個滿身污泥傷痕,頭破血流,兩股血流如注的女人遊街,向廣大愚昧的群終或者"普通老百姓"宣布–這就是反對董其昌同志的下場!

事實上,這精彩的中國場景在偉大的文化大革命時期是家常便飯。但那400多年前的中國人還沒有那麼經多見廣,心理素質比較脆弱,竟然把這當成了新聞。董其昌這光天化日之下的偉大創舉立刻轟動了全上海地區。伯克:邪惡獲得成功所需的是善良的人保持沉默和無動於衷。那年代還沒有報紙、電視、互聯網,好在中國人已經發明了印刷術。正義的人們印刷了各式DM單頁,大書特書董其昌同志的光輝事迹,廣泛傳唱,家喻戶曉婦孺皆知。《若要柴米強,先殺董其昌》連續數月高居流行歌曲排行榜榜首……

董其昌及其家人"封釘民房,捉鎖男婦,無日無之"的令人髮指的罪行,早已激起了民眾特別是士林的憤怒:"斂怨軍民,已非一日,欲食肉寢皮,亦非一人,至剝裩毒淫一事,上干天怒,惡極于無可加矣。"事情終於有一天到了"真正怨聲載道,窮天罄地"的地步。一些有良知的人四處發帖,檄文言語犀利、同仇敵愾,讀來令人血脈賁張:

人心誰無公憤。凡我同類,勿作旁觀,當念悲狐,毋嫌投鼠,奉行天討,以快人心。當問其字非顛米,畫非痴黃,文章非司馬宗門,翰非歐陽班輩,何得僥小人之幸,以濫門名。並數其險如盧杞,富如元載,淫奢如董卓,舉動豪橫如盜跖流風,又烏得竊君子之聲以文巨惡。嗚呼!無罪而殺士,已應進諸四夷,戍首而伏誅,尚須梟其三孽。……若再容留,決非世界。公移一到,眾鼓齊鳴,期於十日之中,定舉四凶之討。謹檄。

一時之間,董其昌的點擊率和人氣指數直線上升,其粉絲團迅速壯大。到了十五日行香之日,從青浦、金山等地聞訊趕來的人擁擠街道兩旁,不下百萬,罵聲如沸,日夜圍住董其昌家,想一睹其芳容。董其昌反其道而行之,更加脫離群眾,又聘請了200多名社會流氓做保安,手持警棍和糞桶,近則打,遠則潑。群眾的熱情高漲,最后竟然點著了柴火。眾人拾柴火焰高,大家一起動手,同心同德眾志成城,把熱情的火焰都獻給了董其昌家。

用大糞滅火大概效果不佳,董其昌和他先進的工作者們被群眾的熱情給燒了個狼奔豕突。佔地近百畝,投資數億的董家豪宅,和董其昌一生斂聚的無數資財都化為灰燼。董家數百間畫棟雕梁、朱欄曲檻的園亭台榭和密室幽房,盡付之一炬。大火徹夜不止。董其昌兒子做房地產強拆民宅無數,此次群體性事件中,那些建在白骨之上美輪美奐的新居也一同燒了個乾淨。

一些不長眼的闊人穿綢裹緞,手持繪有董其昌墨寶的扇子,也被"不明真相的群眾"怒不可遏地衝上去將扇子撕碎,乃至把持扇者一頓暴打。仍不罷休的民眾將董其昌建在白龍潭的書園樓居焚毀,還把董其昌手書"抱珠閣"三字的匾額沉在河裡,名曰:"董其昌直沉水底矣。"坐化庵正殿上有一塊橫書"大雄寶殿"的大匾,落款"董其昌書",人們見了,紛紛用磚砸去,慌得和尚們自己爬上去拆下來,大家齊上前用刀亂砍,大叫:"碎殺董其昌也。"接下來所有掛有董其昌題字的商鋪紛紛取下招牌砸爛,以示響應群眾號召。

董其昌和他維穩辦的眾同志們僥倖逃脫,群眾畢竟是善良而愚蠢的,不太擅長暴力行動。董其昌惶惶然如同喪家犬,像狗一樣從此隱姓埋名–做名人很難啊,做人還是要低調一點好。就這一事件,人們對董其昌提出了尖銳的批評:"不意優遊林下以書畫鑒賞負盛名之董文敏家教如此,聲名如此!""思白書畫,可行雙絕,而作惡如此,異特有玷風雅?"

董其昌畢竟是老幹部,是壟斷一切權力的統治階級,法律本來就是他們制定的,專門用來保護他們的。所以董其昌同志作為知法懂法的先進代表,自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還擊。董其昌聯絡了無數他的階級同志,準備訴諸法律,追究群眾的熱情。可惜董其昌日夜加班寫字送禮,他的階級同志最后還是不了了之,畢竟燒的只是董其昌!這次"群體事件"使得"三吳世家大族人人自危",再也沒有誰敢蔑視"不明真相"的群眾了。

按照滿清官方修撰的正史《明史》的說法,董其昌同志一貫正確,光明磊落,愛民如子,"不徇請囑,為勢家所怨,嗾生儒數百人鼓噪,毀其公署。"意思是說,"不明真相的群眾"受"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的"謠言""鼓惑",才導致了這場群體性事件,使董其昌同志無辜受害。

有明一代,一個讀書人即使未取得官員身份,只要他具備了生員、監生、舉人等身份,他就可以享有禮儀、司法、經濟上的特權,官吏集團已經鄉紳勢力已經成為一個奴役民眾的巨大食利階層。清人趙翼在《廿二史札記》中說:"前明一代風氣,不特地方有司私派橫征,民不堪命。而縉紳居鄉者,亦多倚勢恃強,視細民為弱肉,上下相護,民無所控訴也。"

帝國模範官僚海瑞曾經預言過的"民今后得反之也",如今果然變成了轟動江南的不幸事實。這場群體性事件看起來僅僅是董其昌一家的報應和清算,事實上它是一個時代的歷史浮標,帝國已經無可挽回地從腐敗走向失敗和潰敗。當社會正義嚴重缺失時,民眾不得不擔當起正義的力量,精英被群眾鄙視和拋棄,帝國在瞬間潰散解體。美國著名思想家艾因•蘭德對國家即將崩潰有過這樣的描述:

政府不再是人們權利的保護者,而是成為最危險的侵犯者;不再是自由的保護者,而是建立一種奴役的體制;不再使人們免受武力的威脅,而是首先使用武力對付人民;不再是人們之間關係的協調者和基於社會準則的服務者,而是成為用威嚇和恐怖手段控制人民的工具;它不倚仗法律,對社會的支配來源於官僚機構的任意決斷。

在歷史的長河中,沒有人會記得發生在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那個春天的事情,更沒有人會在意一場人們自發的正義行動,但毫無疑問,這就是真正的歷史。人們一直以人類的名義捍衛著正義,官方和權力每每站在正義的對面。唐帝國末日,大臣劉允章在《直諫書》中提出國有"九破",民有"八苦":

終年聚兵,一破也;蠻吏熾興,二破也;權豪奢僭,三破也;大將不朝,四破也;廣造佛寺,五破也;賄賂公行,六破也;長吏殘暴,七破也;賦役不等,八破也;食祿人多,輸稅人少,九破也。官吏苛刻,一苦也;私債爭奪,二苦也;賦稅繁多,三苦也;所由乞斂,四苦也;替逃人差科,五苦也;冤不得理,屈不得伸,六苦也;凍無衣,飢無食,七苦也;病不得醫,死不得葬,八苦也。

對"群眾"的蔑視和羞辱構成官方的正史,在這樣的正史中,一次次正義的抗爭和生命的呼喊被權力無恥地抹去,就如同"群體性事件"一樣,如同沒有發生過。細看歷史,不得不承認,人類的歷史就是群眾的歷史,任何精英都不過是匆匆過客。孔子說:"謂無道是殺無罪之民";他還說:"有道伐無道,解民于倒懸,天地經義","邦無道,天下共伐。"在一個精英淪喪的時代,群眾不得不扮演起自我拯救者的角色。任何權力都無法阻擋歷史的腳步,就如同石頭無法阻擋風的去向。群眾的覺醒象徵著社會的崛起,帝國失去了正義,也就失去了合法性。30年后,帝國就不存在了,但中國和正義永遠存在。

文章來源:《共識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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