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長青:奧巴馬和美國第四次左傾浪潮

【新唐人2011年8月19日訊】在美國以至整個西方,過去一百年來,一直存在左、右兩大理念之爭。左派的基本理念是傾向社會主義,強調「平等」和「均貧富」,推行高稅收(把錢從富人和中產階級那裡強行收來,再分給窮人)、大政府(由政府進行財產二次分配,因此政府規模越來越大)、高福利(向窮人提供優惠待遇)等政策,在國家力量的主導下,實現社會平等。

右派的基本理念是傾向資本主義,強調「自由」和「競爭」,推行減稅(讓人民擁有、支配自己的財富)、小政府(政府只是保護人民安全的「守夜人」,規模越小越好)、低福利(儘量控制福利,以避免養懶漢)、市場經濟(自由競爭、優勝劣敗,而不是平分財富)等政策。

不損害他人的「利己」是文明的源泉

左派理念從來都佔據道德高地。因為照顧窮人,把財富分給弱者,體現所謂「善」的價值。這不僅由於人類自古以來就有「利他就是善」的傳統,更在於影響西方文化至深的《新約聖經》基調是反富的,耶穌說富人進天堂比駱駝穿針眼還難。基督教的反富傾向對西方文化的深遠影響至今仍很濃烈。但非常自相矛盾的是,支持右派理念的多是信基督的右派中產階級;而支持左派理念的則以無神論知識份子為主。

右派對推行資本主義,在很長時期內無法理直氣壯,因為市場競爭造成貧富差距,被視為有悖道德。右派認為只有競爭才能激發人的想像力和創造力,從而創造財富,使人民富有;資本主義在效率上比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優越。但右派並沒有拿出強有力的理論從道德意義上為資本主義辯護。直到二十世紀四十年代,來自俄國的女哲學家安.蘭德(Ayn Rand)寫出暢銷書《源泉》、《阿特拉斯聳聳肩》等(中國都已有譯本),提出並建立「客觀主義」哲學體系,提出「利他是共產主義烏托邦的源泉之一」,強調「個人為自己負責」,不損害他人的「利己」是推動人類發展的「源泉」。她是第一個鮮明地、強烈地從道德角度為資本主義辯護:資本主義不僅是可行的、有效率的,更是道德的;而剝奪私有財產、泯滅個性和人的創造能力的社會主義,才是真正不道德的。安蘭德甚至指出:文學作品中最不道德的形象,是人們歷來欣賞的、劫富濟貧的羅賓漢,因為他用搶劫的方式,把富人的財產分配給窮人。典型的共產主義邏輯。

後來又有深受推崇自由市場經濟的哈耶克和弗里德曼影響的哈佛大學教授、美國哲學家諾奇克(Robert Nozick)發表的《無政府、國家和烏托邦》,也從理論上為資本主義和個人權利辯護,提出著名的「權利大於善」的理論,即「個人權利」大於社會的「善和道德要求」;如果視「善行」高於權利,就自然會發生社會主義、甚至共產主義──以國家的名義,人民的名義,善的名義,道德的名義,以及各種群體的名義,剝奪個人的權利,實行集體主義、國家主義的統治。最後不僅不會有真正的平等,人的自由更會被剝奪。

左派和納粹的內在一致性

雖然有安.蘭德、諾奇克等哲學家為右翼提供了理論和思想源泉,但由於美國,以致整個西方基本都是左翼知識份子主導(在報紙、電視、大學等上層建築領域,左翼都佔絕對壓倒多數,因知識份子天生就有為民請命、要佔據道德高地的傾向),因此左派的理念,幾乎一直佔上風;由此也導致美國一次次出現左傾浪潮

第一次左傾浪潮發生在二十世紀交替之際,自由派的威爾遜當總統時達到高潮。1920年之前的三十年,被稱為美國的「激進時代」(the Progressive Era),因為從那個時候,左派開始推行照顧窮人的政策,要邁向「社會正義」。結果政府權力被擴大,「國家」被視為解決問題的根本。美國史學家認為,這是自由派第一次偏離美國憲法,因美國先賢們制定的憲法有兩個明確原則:一是保護個人權利,把它視為人與生俱來的自然權利,因此無論政府還是其他任何力量都不可剝奪;二是強調有限政府,即限制政府的權力。但當時的威爾遜等左翼認為,美國憲法已經過時了、無法解決當代的經濟和社會問題;甚至有左翼高喊,「在人民需要煤炭的時候,讓憲法見鬼去吧!」這個「激進時代」影響深遠,連今天曾競選民主黨總統提名的前第一夫人希拉里還宣稱,她是「自豪的、現代的激進時代人」。

西方左派的理念和共產主義理論很相像,都是想通過國家力量來均貧富,推行「社會正義」,而不把個人權利和自由放在最重要的位置。這也是西方左派雖然否定、譴責希特勒等極右派,但對造成更大人類災難和死亡的共產主義則不相提並論、更不等量齊觀的主要原因之一。最近,美國學界對一本新書《自由派法西斯主義》(Liberal Fascism)進行熱烈討論,因為該書把美國左派和希特勒右派連到一起,提出美國的自由派,實質上是一種法西斯主義,因為兩者都崇拜國家主義,都嚮往社會主義,都要通過政府力量來主導人類生活。希特勒的納粹政黨,全名是「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從黨名就可看出,一是強調社會主義,二是強調工人等所謂窮人。該書作者戈德堡(Jonah Goldberg)是美國《國家評論》的社外編輯,他在書中指出,在上世紀二十年代,美國很多知名自由派人士,都推崇義大利的墨索里尼,把這個納粹首領視為英雄,因為墨索里尼提出照顧「窮人」(the little guy)。戈德堡認為美國左派的興起,和義大利、德國法西斯的興起,有一種呼應性,都傾向國家崇拜(state worship),社會主義,大眾主義(populism)。無論法西斯主義、社會主義,其哲學根源都來自德國的黑格爾;同時還和美國的「社會福音運動」有相當的關係,因為基督教的強烈主張平等、均貧富等,等於給左派的社會主義烏托邦、法西斯的國家社會主義提供文化和輿論基礎,戈德堡甚至在他書中把這種現象稱之為「某種形式的基督教法西斯主義」。

威爾遜和羅斯福是「準獨裁者」

美國的第二次左傾浪潮,發生在三十年代經濟大蕭條、左翼羅斯福總統執政之後。就像今天美國出現兩房等次貸危機,左派可以理直氣壯地譴責華爾街、批判資本主義、強調政府要主導經濟一樣,那場經濟大蕭條,也是給了政府干預經濟提供了絕佳機會。羅斯福立即推出「新政」,主要目的是擴大政府權力,由國家主導經濟,而不是由自由市場。像今天美國出現嚴重金融問題的兩房公司的房利美(Fannie Mae),就是羅斯福執政時建立的國營銀行,主要是給窮人貸款。雖然後來其國營性質有所改變,但仍是由政府資助。那場經濟危機,給了左翼強化政府控制個人財產、增加社會福利的機會。羅斯福曾一度甚至想把鋼鐵廠等都收歸國有,但由於最高法院裁決「違憲」才沒實現。後來美國的高福利、高稅收,大政府,強行的社會安全基金等政策,都是羅斯福新政的遺產。因此戈德堡在他的新書中把威爾遜和羅斯福這兩位左翼總統稱為「準獨裁者」(quasi-dictator)。

第三次左傾浪潮,發生在六十年代民主黨總統約翰遜執政期間。約翰遜提出著名的「偉大社會」(Great Society)的口號,要用國家力量來進行財產再分配,消滅貧困和族群差異、實現平等。戈德堡在他的書中指出,約翰遜的那些要建立「偉大社會」的項目,實質是「法西斯烏托邦」(fascist utopia),它是威爾遜的「激進社會」、羅斯福的「新政」的繼續,都是反對資本主義、剝奪個人權利,通過均貧富,推行國家主義和群體主義。而且左派那種動不動就街頭運動、遊行示威,尤其六十年代的左派黑凰珛正E進團體的行動,和納粹的先鋒隊式的街頭運動也相當類似,都是要造反、要革命的激進主義。

「奧巴馬是最左的參議員」

但在六十年代反越戰時達到高潮的左翼運動,隨後就開始走下坡路,保守主義在美國回潮,有了尼克鬆(福特)8年、里根8年、布希父子12年,前後四分之一多世紀保守派共和黨主掌白宮。

這次美國總統大選奧巴馬獲勝,民主黨在國會佔多數,左翼要嘗試掀起第四次左派浪潮。主要因為奧巴馬立場極為左傾。他雖然當參議員才四年,但有94次國會投票支持增稅的記錄,等於平均15天一次。奧巴馬更是一個非常黨派化的議員,據美國《評論》雜志今年十月號的「奧巴馬的左派主義」(Obama』s Leftism)一文,奧巴馬在國會投票時和其所屬民主黨的一致性,高達98%,被稱為美國「最左的參議員」;更不要說奧巴馬青少年時,在夏威夷就曾受黑人共產黨員戴維斯的影響,並和美國恐怖分子艾爾斯是朋友,還和高喊「上帝詛咒美國」的反美黑人牧師賴特保持20年的情同父子關係。奧巴馬早期參選伊利諾州議員時,就得到由社會主義者、共產黨員等左派分子組成的當地「新黨」(New Party)的支持。但奧巴馬如果想回報這些共產份子,並謀求實現自己的左傾社會主義夢想,掀起第四次左傾浪潮,在今天的美國能行得通嗎?

2011-08-18

文章來源:《曹長青網站》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