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荊陵遭禁止睡眠十天 姚立法繼續被關押

【新唐人2011年8月8日訊】被廣州公安當局關押五個多月的維權律師唐荊陵上周獲釋后,星期一對本台講述了被囚禁期間,遭當局禁止睡眠十天的過程,期間主要盤問他組建維權團體及與茉莉花散步有關的情況。此外,另一位湖北潛江維權人士姚立法,從學習班出逃后,上周六在北京被抓,目前繼續被關押。

被公安監視居住五個多月的廣州維權人士唐荊陵律師上周二獲釋后,當局不準其與在廣州的妻子會面,直接送回老家湖北省荊州市彌市鎮。唐荊陵星期一接受本台采訪時透露了被「監視居住」期間,公安一度禁止他睡覺的過程,令他身心憔悴,疲憊不堪:「他們三月20日初的時候,有十天左右,警察分三班,每班兩個人,說是要審訊,然後在那裡坐著,也不讓睡。他們八個小時一換一休息,我就沒有休息。到後期人會很困,很疲憊,手會發抖,四月份才恢復正常作息。」

唐荊陵在今年2月22日「茉莉花散步行動」的第三天被帶走,經過十天的酷刑審訊后,才讓他睡眠。他說:「可能是醫生建議,他說你先不能睡太多,第一次先睡兩、三個小時,然後接下來就慢慢延長。他說要是一次睡太猛的話可能會引起心臟問題。他們可能早就有研究的吧。」

他回憶被公安帶走之前和之後,國保主要盤問兩件事:「我是2月22號就被帶走了。在這之前,他們2月15還是20號找過我,就是為我發起的『非暴力不合作』這些行動,最終指向茉莉花的行動。我推測他們這次在全國範圍內大規模的搞這麼一個行動,抓那麼多人或者是傳訊那麼多人也就是為茉莉花行動。」

被抓后,他的妻子汪艷芳曾接到公安通知,指其丈夫「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監視居住。唐律師說,曾向公安提出抗議:指中國加入了聯合國人權公約並承認相關條款,他將就當局對一個公民動用酷刑提出控告。警方回答說是「上級命令」。在唐荊陵被監視居住期間,本台曾多次致電其妻子汪女士,但顯示電話已停止服務。

上周二,唐荊陵突然接到釋放通知,他說:「警方派人來宣讀了一份『解除監視居住的決定書』,宣讀後他說案件撤銷,解除監視居住的手續。我現在會在家裡休息一段,我父母親也很久沒見了,再一個為這個事情可能也給他們帶來很大的困擾,我愛人身體也受到很大影響,我岳母為了照顧我愛人,白內障都急性發作,當時他們也不給她去治療,所以也會回來陪陪老人,讓他們心裏也平復一下。」

至於海外《維權網》報道,在解除監視居住前,警方曾要求唐荊陵不要跟朋友聯繫,不要接受媒體採訪。唐律師表示: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不會答應。

自今年2月「茉莉花散步行動」以來,被當局囚禁的異議人士和維權人士超過一百人,部分人士獲釋,包括滕彪,江天勇,艾未未等;另有一部分面臨起訴,包括四川的陳衛、冉雲飛、浙江的朱虞夫、北京的王荔蕻、倪玉蘭、董繼勤等。

而湖北潛江的選舉專家姚立法,自6月下旬被所任職的學校強制送入學習班軟禁后,一度逃脫。上周六,當地公安在北京將其押回潛江。姚立法的妻子馮玲告訴記者:「一位朋友告訴我的,朋友昨天(星期六)早上八點半的時候打電話告訴我說,姚立法在他那裡被潛江的七、八個國保帶走了。他在北京的朋友家裡。他說當時帶走的時候姚立法好像還認得那(國保)幾個人。」

馮玲非常擔心丈夫的身體狀況,她說:「現在的身體狀況不是太好,他可能在上次走的過程中好像是腰部受傷,骨頭錯位。」

維權網星期一消息說,姚立法被帶走時,腰椎骨錯位,腰部無法伸直,走路時只能彎曲,大多時間需躺在床上。這是7月4日凌晨姚立法在逃脫潛江實驗小學的非法軟禁時,跳樓摔傷。

姚立法多年來,一直參与並關注中國的基層選舉工作,關注弱勢群體的侵權個案,並擔任過人大代表。在今明兩年的換屆選舉年期間,他積極對各地獨立候選人進行法律指導,培訓民間選舉觀察員,以推動中國的民主選舉進程。卻遭到當地政府監控、軟禁。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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