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文】報告文學《餓死與否,跟我無關》


【新唐人2010年11月27日訊】要想知道中國水壩移民維權有多難,聽聽66歲移民李景春的控訴就足夠了。他是河北省桃林口水壩移民上訪領袖。

根據中共中央政府責成審計部門審查公布出來的數字,以及移民上訪代表謹慎調查得出的數字得知:負責安置4.1萬名移民的河北省秦皇島市、唐山市政府各級部門貪佔、挪用、揮霍、欠發、少發的移民搬遷、生產、生活的專項資金高達近億元。李景春和二三十名上訪代表,為討要這些救命錢,在從地方到中央的各級政府間奔走疾呼、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的途徑進行合法維權時,但他們得到的只是拳頭、棍棒、鐐銬以及監牢的的羞辱與懲罰。

提起移民搬遷,3天3夜也倒不盡一肚子的苦水。

我家原來在河北省青龍縣,在1997年4月搬遷到撫寧縣王家灣村。這個村的土地處於丘陵地帶,貧瘠缺水,交通不便,不符合水庫移民安置條件。當時這個村連我共2戶移民。我在7個月後返回庫區。

我們那兒是1991年開始進行搬遷登記,當時小樹苗也挂果了。我家的蘋果樹、杏樹、梨樹、栗子樹和山楂樹等有1000多棵,大多是10年生的大樹,全部都挂果了。每棵樹能產果幾百斤。我家是當地鄉鎮出名的蘋果大戶。
移民政策對待果樹賠償款是這樣規定的:無論移民家庭是否有果樹,都按每口人3571元平均款進行補償。不管家裏有沒有種果樹,或者家裏種了8000棵,只按3571元給。這個平均款是按前3年產量的平均值算出的。

我家1000多棵果樹,仍按每口人3571元進行補償。多一分錢也沒有。後來上訪時,我無意中發現移民辦驗收移民補償報告書,上面寫著果樹補償款每口人是3821元,而不是他們所給的3571元。這等於每口人被他們截留瓜分了250元。

搬遷時,搬遷工作組先進村做工作,根本不念中央和省裡發的材料。而是宣傳他們自己制定的安置補償政策。最後用筷子進行抓鬮,決定搬遷去處。不走就強制執行,用鏟車推倒你的房子。我們叫天天不應,哭地地不靈。
要是跟他們對抗的話,前面的路只有一條:被抓到公安局去。有一個叫李懷富的移民不願搬遷,被警察抓進去了。拘留半個月。放出來後,啥話也不說,到家很快就搬遷走了。

我家每人得到補償款7200元,全家共得到了3.76萬元。分到每個移民手裡的補償款應該是1.32萬元,其中河北省撥出6200萬元,負責安置移民的水庫發電受益方秦皇島市和唐山市共撥出7000萬元。但是,移民只拿到7000多元。剩下的那些錢究竟到哪裏去了呢?移民辦都說全部發到移民手裡了。

我和秦皇島市移民董達代表整個整個桃林口水壩4.1萬名移民維權上訪。2002年在河北省水利廳移民辦上訪,移民辦主任廉慶雲告訴我們:桃林口水壩搬遷是合情合理不合法!

2003年6月,又去河北省水利廳移民辦上訪,移民辦主任廉慶雲把跟他講道理的董達罵得汗嘩嘩從臉上和身上直朝下淌。廉主任說:你他媽的說甚麼說!這兒是你說話的地方嗎?!

我僱一輛貨車把蓋房的木頭拉回到庫區。戶籍被註銷了,到這兒成為野人。沒處住,只能用木棍把塑料紙一搭,往裡一鑽就算窩了。當時已經進入寒冬了。涼水潑到地上就結冰凍上了。只能燒開水和泥,與我的26歲的兒子一起蓋房。3間房蓋了一個多月。大風大雪刮得人都快凍上了。在房裡把柴火燒得再旺,屋裡也是賊冷賊冷的。我一家五口要活命,就找到沒有搬遷的村委會,要一點地來種。當時村裡正在分地。

村幹部說:你返遷,不敢給地。
我說:你把移民搬走後拆掉房子騰出來的房坷垃地給我。哪怕刨幾個坑,讓我種一個苞米(玉米)也行。
他不給。那拆房後的房坷垃不過幾畝地,而且只能在石頭縫裡種,沒人要,也不給我。村幹部打電話,把派出所韓所長整來了。
韓所長說:你是撫寧人了,不是青龍人。一巴掌地也不會分給你了。
我說:你拿火把我這狗窩棚點了吧,我這5條人命攥在你的手裡。你讓我們死,我們就死。
韓所長說:餓死與否,跟我無關。

韓所長隨後把縣公安局3輛警車整來了。還是不給我分地。

第二天,縣政府、縣公安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縣移民辦整來了15臺車,大約100多人。警察特別多。強制執行要抓我。當時分地看熱鬧的老百姓圍觀的有七八百人。
公安局領導說:分地。
然後把我用手銬給銬上了。
我說:反正我沒家,銬上哪都行。
警車把我拉走,移民辦的車在屁股後面跟著。拉到鄰村一塊地裡。
我問警察:要槍斃我嗎?
警察說:你還不夠資格。
我說:那就把我拉到公安局吧。
警察不樂意拉我走。把我的手銬打開了。接著又將我拉回扔到我的破狗棚,然後警車走了。

我和62歲的老娘子(老伴)夏玉英扑上前去,把青龍縣移民辦副主任張樹文的車攔住不讓走。是他找公安局的人把我給銬了的。他把我和老娘子拉到了縣移民辦公室。張主任讓人把我哄下車到辦公室坐坐。他說去廁所解下手。結果他開著車跑了。我和老伴在移民辦公室住了一夜。移民辦只有6個人,但卻蓋了一棟佔地3.5畝、兩層漂亮的小洋樓。一樓全部出租出去給人做生意,二樓留著給移民辦的人住。都是用我們移民的補償款蓋的。政府不是在扶持移民發家致富,而是移民在扶持政府官員發家致富。

第二天,我出去辦事。根據以往經驗,我告訴我老娘子:千萬不要出辦公室。一旦出去了,辦公室就會被鎖起來,更找不到移民辦的人了。等我辦完事回來,看到我老娘子正窩在移民辦公室門口。
我問:怎麼回事?
我老娘子說:張主任看你不在,跑過來說,找我出去商量給我們家分地的事。我一出門,他就把門給鎖上了。也沒跟我談話,就把我撂在這裡了。
當時,水潑在地上就結冰。沒地方住,也沒錢住旅館。移民辦燒鍋爐的男人看我老兩口可憐,偷偷讓我們在鍋爐房的凳子上住了半個月。沒有蓋的,就把門帘子扯下來當被蓋著。後來,移民辦著急了。要用錢來解決。討價還價老半天,才給我800元錢,把我和老娘子打發走了。


我又被安置到撫寧縣墳沱鄉政莊村,沒房、沒地、沒戶口,還給我辦了個暫住證。在4.1萬名移民中,就我這一個特殊戶。我上訪到鄉、縣、市、省、水利部、國家信訪局、中紀委、中組部、監察部、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和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都說,要回去才能解決。但回來啥用也沒有。開始是一個人去上訪。我個人上訪過的單位都跑了無數趟,填了幾十回上訪登記表,沒用。我發現,一個人上訪,就是上訪到驢年,也沒結果。

於是,我開始和董達、李鳳琴、張懷山四人代表全庫區移民進行群體訪,討要被官員貪污截留的移民補償款。
接著移民夏風潮和王桂娥加入進來。後來,移民代表增加到18人。再後來,引發起成百上千人的大規模上訪。
來北京上訪最多時達到200人。當然,三五十人的,從沒斷過。水利部大門都讓我們堵過好幾回。有一次,執勤的保安打了山海關區的曹桂霞、盧龍縣的杜亞梅、柴素燕三個女移民。當時被打得昏死兩個小時不能動彈。盧龍縣移民辦趕緊上來人,把人送到醫院。打了兩針,就把人轟了出來。水利部後來賠償了每個被打傷的移民每人1500元。

2004年9月19日,秦皇島市信訪局和市移民辦、撫寧縣公安局和縣移民辦好幾個人,在北京上訪村把正坐著歇息的我抓起來。拉到了撫寧縣公安局。以前直接就把我送回了家。但這次警察讓我在警車裡呆著。他們回到辦公室整材料如何處置我。半小時後,一個警察下來,對我說:你家不是沒糧食嗎?這回給你找了個吃飯地方,有人伺候你。有你吃飯的地方了。他直接把我拉到了撫寧縣看守所。
他說:這就是你吃飯的地方。

在看守所,管教幹部把我扒得光光的,一絲不挂。上看,下看,左看,右看,看了個遍。還讓我撅著屁股,檢查。然後,給我穿了個小馬甲,上面寫著“撫看(撫寧縣看守所)”。我被分到一個號子(牢房)裡,裡面有十七八個人。他們知道我的情況後,從來沒有打過我,還把我當成了寶貝。
第二天,公安局就兇巴巴地提審我。他們把我當成重犯,說我組織移民上訪,聚眾擾亂社會治安。
第三天,給我下拘留證。
第九天,下了逮捕證。記得很清楚,我在裡面過的國慶節。我患有腦血栓。在一次排隊打飯時,我摔倒在地,休克了。4天滴水未進,快要死了。72天,休克了3回。打了一個月的針,看守所給我花了幾千塊錢。
看守所的警察說:賠錢了。
縣檢察院一個女檢察官來看守所通知我,檢察院要起訴我,被我給罵跑了:我依法上訪維權,又不違法。難道你們要把老頭子起訴死了嗎?

看守所所長不讓檢察院起訴,主要是怕我死在看守所。
他罵罵咧咧道:死在裡面不好辦。不放我也得放。
眼瞅著要死了。檢察院把我老娘子拉來。我被人從號子裡背出來。我老娘子一看不願意了。說:進來是好好的,現在像個死人了,我不要。最後,到醫院馬馬虎虎檢查了一下,醫生說沒事。才送回了家。

2005年4月,縣檢察院又提起公訴,我休克了。吃了10天藥。推遲10天起訴。開庭時,移民聞訊來了很多人,要求旁聽。縣檢察院為此再推遲10天起訴。5月14日,開庭時,比審判殺人犯還隆重。移民過來五六百人。全縣警察不夠用,還抽出很多個鄉鎮派出所的警察趕來支援。兩三千名警察都攏不住。拉了警戒線。把法院戒嚴了。救護車停在跟前,怕我隨時死了。
法庭庭長告訴我:讓你說,你就說。不讓你說,你就給我閉嘴!
我在法庭上說:起訴書列舉了37個偽證,陷害我這個公民。我啥罪也沒有。拘留我一天都是非法的。
休庭時,我要求我的代理律師把起訴書複印給我一份,我要上訪作為憑據用。律師不願意讓我複印。最後,他願意退回律師代理費1500元。他不敢接這個案子了,怕得罪了政府。

3年過去了。至今法院也沒有宣佈審判結果。從那以後,我就走不了路了。撒泡尿,都要老娘子攙扶著。

我們反映的問題,到哪兒也沒人管。每年夏天暑期,中共中央中直機關的領導都到北戴河療養院避暑。這個時候,就是河北省政府最敏感時期。他們怕移民驚擾了國家領導人的暑期清修的雅興。更怕因此被上級領導擼掉了官帽子。去北戴河中直機關療養院的沿途上,到處都是移民辦、公安局和鄉鎮移民辦布下的天羅地網,市公安局為此專門成立了直屬執法大隊。堵截移民北戴河上訪是市政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省政府每年都要宣傳說:停止一切工作,穩控移民。

去年,我和一個移民剛到那裏,就被掐著脖子,連踢帶踹,硬塞進警車裡被拉回來了。一個叫趙小彪的移民在北戴河公交車上就被抓走,法院以妨礙公務罪判刑兩年緩刑一年,監外執行。在北戴河,有一個『318暑期信訪接待站』。我們也不知道這個接待站是不是中央設立的。反正他們一打電話,各個地方的官員就趕緊跑過來接自己的人。接待站接訪員只要一聽我們是桃林口水壩移民,給我們登記後,馬上打電話叫來在此執勤的各縣區移民辦的官員。把我們各自接回去了。有的移民被送到了“學習班”(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信訪條例,直到保證永不再上訪,才能結業)。有的移民被移民辦送到了看守所進行報復。

政府派人監控我8年。剛開始,村裡派人監控我,一天30元錢。兩人黑白倒班。後來,鄉政府派8個人過來,輪流倒班。再後來,縣公安局執法大隊也派人來,警察還說﹔看看我們這些人看守你,你都夠軍隊師長級別的待遇了。 他們不讓其他的移民接觸我。一旦抓到來探望我的移民後,就拉到公安局審查。

很多次,我都想拿一瓶烈酒,到北京天安門國旗下,把酒澆到身上,點把火,我抱著國旗旗桿以死抗議。
很多移民勸我放棄這個念頭,他們說:你死了,也是白死。

2006年7月3日,我帶領秦皇島市和唐山市的二三百名水壩移民在桃林口水壩上靜坐抗議。移民們吃住在野地裡,搭大鍋灶煮麵條和稀粥一起吃。50多臺警車列隊等著上邊的領導一聲令下,就開始動手抓人。河北省水利廳移民辦讓我們回去才能解決。秦皇島市政府還僱佣黑社會的人來大壩上打移民,何立富和王海廣分別被刀子紮了一刀。我們靜坐了28天,被移民辦官員都給接回去了。沒解決任何問題。


河北省文件規定,桃林口水壩水力發電,每度電,提一厘錢給移民作開發基金。秦皇島市和唐山市規定,每度電提15厘錢扶持移民生產生活。還說“各級不准截留挪用”。前來查賬的中央審計署的審計報告中說,每年發電收入8000萬元,拿出10%扶持移民。但是11年來,我們移民每人才拿到68.5元。

政府很狡猾,用我們移民的錢,把我們移民維權代表收買,瓦解分化了。

原來,我和董達是秦皇島市移民最重要的維權代表。移民們都把他當作救命的祖宗一樣供著。為了上訪,我們移民集資六七萬塊錢,供董達上訪使用。他要多少,我們移民拿出多少,不惜任何代價。後來,政府給董達花費幾十萬元蓋了個養豬場。我們所有的移民,陸陸續續都去參觀和考察過了。我們移民都認為:政府要想讓移民停止上訪,每個人都得給蓋個養豬場。

在我們移民眼裡,董達就是4.1萬移民中的叛徒。再也沒人會搭理他了。

現在,上訪代表付文發正在建塑料加工廠。聽說是政府出資給他整的,代價是永不再訪。我們移民都懷疑,他哪有這麼多錢投資呢?他可能成為我們移民中的另一個叛徒了。

政府對付移民代表的辦法有三個:一是花錢收買,為政府所用﹔二是製造矛盾,從移民內部分化瓦解﹔三是鎮壓,把移民趕進看守所、勞教所和監獄,或者僱佣人力,把移民看死在家裏。

我老了,因為政府怕死在監獄裡不好辦,所以就把我軟禁在家裏。

無論我們怎麼抗爭,都逃不出政府的手掌心。

這幾年,我被公安局拘留3次,也戴手銬3次。有一回,縣公安局治安科陳科長,現任公安局副局長,讓我承認錯誤,然後就放我回去。當時我休克了。他就讓我走了。

臨走前,他還警告我說:你還欠公安局的10天拘留,小心點。一定要保重身體啊,隨時會讓你還給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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