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三最”女貪官 涉案金額1.45億

【新唐人2010年8月23日訊】(新唐人記者王子琦綜合報導)遼寧官場多次被揭腐敗案。近日,被曝光的遼寧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原局長羅亞平的案情又一次刷新了記錄。羅亞平涉嫌犯罪的金額超過了震驚中外的“瀋陽慕馬大案”,她被稱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三最女貪官”,亦有網友將她稱為遼寧“女文強”。

征地款項 拆遷賠償據為己有

2008年3月25日,羅亞平被刑事拘留。2009年1月20日,羅案在瀋陽市中級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後來又陸續三次開庭直到今天,羅亞平的案件仍然沒有宣判。

起訴書指,羅亞平任職國土部門期間貪污無數,升任順城區國土局長後更加肆無忌憚,籠絡上司下屬組成發財聯盟,曾一次過以20萬百貨公司禮券收買女上司。

論官職,羅亞平只是一個小小的科級官員,但對開發商及拆遷戶兩面通吃。幫助開發商拿地、辦理審批等,她從中收取好處,同時將征地款、拆遷賠償據為己有,甚至私賣賠給拆遷戶的安置房,手段卑劣,連朋友的房子也不放過。她又與下海做地產的丈夫合作狂撈錢。

平日羅亞平利用順城區土地經營中心中飽私囊,要求開發商預支賠償費到中心,結果大部份款項落入她的私人金庫,沒有發給拆遷戶。單是2005年至2007年便把2,000萬據為己有。由於在區分局可以一手遮天,她千方百計不願升職。

大肆貪賄之後,羅亞平深諳“為官之道”,積極尋求“保護傘”。原撫順市國土規劃局局長江潤黎、順城區原區長張家春成爲羅亞平編織的關係網上最好的兩顆“棋子”。

強悍潑辣 拒不認罪

這位「三最」女貪官以強悍潑辣著稱。有拆遷人員憶述,“對於那些釘子戶,羅亞平一上去就用手指著對方的腦袋破口大罵,什么髒話都說出來了”,罵到連拆遷戶也儍了眼,不增加一分賠償便自動搬走。但也曾有憤怒的拆遷戶持刀衝入辦公室將她刺傷,令她需留院半年。

落網後的羅亞平依然保持潑辣本色,在法庭上逐一反駁指控,拒絕認罪,並聲稱只是向開發商“借錢”。

她被捕時,多本存折上數字後的“0”數到辦案人員頭暈,總金額竟達1.45億元,超過震驚中外的“瀋陽慕馬大案”,刷新了遼寧官場個人新貪污紀錄。

中國政治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表示,根據內地刑事訴訟法,一般案件審判時間不可超過半年,但羅亞平一案自去年1月開審至今,至今逾一年半尚未判決,這顯示案情複雜、涉案人數眾多。國土局掌握大量土地資源,是最易貪污的部門之一,官官相護下,令查找證據更為困難。

不是文強勝似文強

在撫順,市民用“很醜很瘋狂”形容羅亞平。

有網友評論:她不是文強卻勝似文強,她除了不如文強黑以外,哪點都比文強厲害。她貪污的數額比文強大,她的淫行也比文強大,她會咬人。她組織的官員防護網使她能咬出一個又一個腐敗同夥,這既可以確保其不死又吊足了人們的眼球,因為誰知下一個被她咬出的官員是誰?

據悉,羅亞平只是高中畢業,與首任丈夫育有一女,1992年,將目光瞄準自己的頂頭上司——已婚並有兩個孩子的孫某。在她的誘惑下,孫某成為她的情人,並最終結為夫婦。

2004年,羅亞平不再滿足於已顯老態的孫某,將目光轉移向下屬——小自己十二歲的錢勇。羅亞平還給了錢勇一百萬元,讓他把家裏的事擺平,不讓老婆來鬧。無論出差開會還是外出考察,羅亞平都會讓錢勇跟隨左右。

2007年初預知即將東窗事發後,羅亞平與孫某離婚,並與一名加拿大籍華人假結婚,準備潛逃加國。最終沒有成功。

羅亞平語錄——“把我放了,我給你600萬。”

“三最女貪官”羅亞平的案情,她在2007年7月落網後,曾叫來撫順市紀委書記“講數”。

“你看這裏,連個鏡子都沒有,是人住的地方嗎?這樣吧,你把我放了,我給你600萬。”

“要不你開個價,多少都行。你今天放了我,我明天就把錢給你送過去。”

“你們沒有資格審查我!叫你們書記來,我有話對他說!他敢不來,我就絕食!”

“我的錢都是借的,不是貪的。假補償都是開發商同意的,我不是騙,我用這種形式借錢。他們開發商有錢,我當時家裏做買賣沒錢,就管他們借點。”

“是我弄來的錢給你們(區政府官員)開支的,你們都是我養活的,沒有我來賺錢,你們只能去喝西北風。”

轟動全國官場的“慕馬案”

2001年爆發的“慕馬案”是遼寧官場眾多腐敗案最具代表性的案件之一。此案件當時轟動全國。馬向東和遼寧副省長慕綏新雙雙被判死刑。

瀋陽常務副市長馬向東、瀋陽市財政局長李經芳及瀋陽市建委主任寧先傑三人被揭私吞招商引資的介紹人獎金48萬美金,又在香港開設公司斂財。三人帶現金潛逃香港時被截獲。

超過100名官員因而下台,其中副省級1人、副市級4人,僅各市縣黨政“一把手”就有17人,合共貪污近二億元。案件中更有黑社會大佬落案,成為供出貪官的關鍵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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