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臺人權團體聯手推動人權

【新唐人2010年3月14日訊】新聞週刊208期

台灣去年三月通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國際人權公約之後,今年三月,首度結合中、港、臺各界精英,由台灣立法委員、律師、法學教授、及人權團體共同發起《國際人權五法推動立法聯盟》,主張台灣必須推動包括「防治反人類罪及酷刑罪條例」、「防治仇恨 罪條例」和「難民法」等五項攸關國際人道的法律,發揮純潔正直的人道關懷,在國際人權的軌道上扮演兩岸三地的火車頭作用。

立法委員田秋堇認為,台灣推動人權五法,包括制定『防治反人類罪及酷刑罪條例』、『防治仇恨罪條例』、和『難民法』,以及修訂『殘害人群治罪條例』和『入出國及移民法』,不但能跟國際人權接軌,也完全符合真正的台灣精神,就是人道關懷。

美國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區執行長朱婉琪律師強調,在中國沒有的民主、自由、人權,和在香港沒有的民主與退縮的人權,在台灣通通都有。台灣應該扮演兩岸三地火車頭的作用。

美國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區執行長朱婉琪:「(推動立法聯盟)要求的是跨國界、跨黨派的,我們希望是從民眾方面是全球的華人一起來聯署。(人權五法)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台灣的純正人道關懷,就是台灣不能夠成為國際重大犯罪的避罪天堂,台灣必須是一個人道的庇護所。」

二次大戰以後,「普遍管轄原則」已經成為「滅絕種族罪、反人類罪、酷刑罪、仇恨罪」等罪行的國際通例。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廖福特:「所謂普遍管轄原則,佈下天羅地網,不管是A國管轄或引渡到B國管轄,或者移送到國際刑事法院去管轄,全世界一定會有國家或者國際刑事法院來管轄他。」

推動立法聯盟主張,對於觸犯這類國際嚴重罪刑而被其他國家起訴或通緝的外國人,沒有追訴時效的限制。

美國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區執行長 朱婉琪:「犯了國際重大嚴重罪行的,我們不歡迎他入境。如果他成了漏網之魚,他入了境了,台灣必須要有司法管轄權,對於他們這些犯罪行為進行追訴及懲治。 如果他們在國外,像江澤民、李嵐清、羅幹等人,在阿根廷和西班牙,因為迫害法輪功而被告的,甚至吳官正和薄熙來想進入台灣的這些中共高官,我們台灣不必追訴他,因為其他國家已經告了他,所以我們在法律當中還有引渡條款,協助請求國,送他們出去。」

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認為,人權五法對於迫害人權的國傢俱有監察作用。

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推動立法聯盟)不單是在全世界各個地方推動人權,同時會造成一種國際的力量,去監察一些現在仍然還在踐踏人權的國家,這樣,一方面鼓勵這些國家的人民起來爭取人權,同時會對這些國家起到國際性的阻嚇作用,台灣方面顯示自己人權的推行,也希望這種推行影響到中國大陸,同時對中國大陸踐踏人權的官員起到一種阻嚇作用,今後他們去到台灣可能會被拒絕入境或是入境之後被起訴。」

未來中共官員想到台灣來,人權五法將成為一個檢驗的標準。

前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邱晃泉律師:「(如果)很多中共的大咖來台灣,在中國他們手中拿著刀刺向廣大中國人民,這樣的人竟然可以在台灣趴趴走,而且還受到像元首級的禮遇,這不是對台灣人民人性的侮辱嗎?」

資深媒體人楊憲宏:「這一些侵害他們(中國人民)人權的人,在中國不但官愈做愈大,殺人愈多,官愈大,可是到台灣來有罪,請問他敢不敢來?如果以後不是他們想來就來,你先自己身家清楚一點,這樣我們就改變了中國的高官層次。這就是人權的一個壁壘,人權的一個高大障礙,讓他知道說,你在中國沒事,到台灣來你會被逮捕。」

中國和平民主同盟主席唐柏橋認為,犯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的中共官員如果去台灣,將會面臨法律的制裁

中國和平民主同盟主席唐柏橋:「尤其對法輪功學員的滅絕、群體滅絕罪,還有對西藏、對新疆,如果他們到了台灣的話,(台灣)可以扣押,交由相關的法律去處理,根據國際法,在台灣審理也可以,交由國際法庭也可以。」

推動立法聯盟同時主張,必須把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的居民納入「難民法」的庇護對像。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廖福特:『我們現在所面臨的難民的情況,全部來自於中國,幾乎百分之一百來自於中國,如果我們的法案把這部分排除的話,其實我們制定難民法,可是卻沒有保障任何人。 』

中國大陸政治避難者協會會長薛偉指出,台灣過去的救災總會幫助過很多逃難的中國人民。他對於台灣行政院版的難民法排除大陸及港澳地區人民感到不解。

中國大陸政治避難者協會會長薛偉:「他們那個時候就救濟了很多從大陸逃到香港的這樣一些難民,也包括政治難民,也包括經濟難民,那個時候同樣也是國民黨在執政,為甚麼他們那個時候能夠考慮到大陸同胞,而現在的政府就好像,就這方面就覺得比較淡漠呢?」

中國和平民主聯盟主席唐柏橋認為,難民法對中國大陸的維權人士很有鼓舞作用。

中國和平民主聯盟主席唐柏橋:「難民法如果通過的話,對於現在那些追求民主自由的反抗中共專制的戰士們,他有個非常強大的保障。他們可以免除很多後顧之憂,或者更大的激起國內維權抗暴的運動,我覺得是一個非常好的信號。」

去年馬英九總統簽署了兩項國際人權公約,但是缺乏配套措施,立法委員賴清德國際人權五法就是在落實這兩項公約,他呼籲台灣朝野應該共同支持國際人權五法的推動。

立法委員田秋堇:「我們的總統,我們的院長,吳敦義院長,不要害怕去關心中國的苦難同胞。」「如果你馬總統,你去年簽的這兩項國際公約不是作秀,不是騙局的話,那就請在立法院,在大多數的國民黨的立法委員,只要你馬總統一聲令下,我相信這(人權)五法,這個會期就可以過。」

中國和平民主聯盟主席唐柏橋認為,通過國際人權五法,等於向全世界宣告,台灣不受中共牽制,他支持台灣儘速通過立法。

中國和平民主聯盟主席唐柏橋:「(台灣是)獨立於中共管轄的一個反共的一個堡壘, 一個追求民主的燈塔,這個意義,我覺得從長遠來講,他更大。」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籌備處」負責人,也是資深媒體人楊憲宏認為,兩岸人權落差很大,在兩岸的交往過程中,人權應該放在最主要框架。

資深媒體人楊憲宏:「台灣基本上已經有這些想法,可是在法律上沒有做出來,這就等於沒用。那中共就會利用這種時機,在你還沒有成立這些法之前,用它的標準來污染你。 所以我覺得這個人權五法某一種程度是台灣的護城河。」

馬總統曾經宣示台灣要從人權的輸入國,轉變成人權輸出國。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廖福特相信,如果台灣通過人權五法,國際社會對台灣將會有高度的正面評價,也是對中國人的一股支撐力量。

香港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表示,國際人權五法相當符合他長期關注嚴重違反人權的事情,他期盼兩岸三地在人權、自由、民主、法治上有所提升。

美國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區執行長朱婉琪:「為了台灣和兩岸三地更民主更具有普世價值的明天,共同來支持和努力。」

推動立法聯盟表示,民眾可以連上國際人權推動立法聯盟以及台灣司法改革基金會的網站,參與連署支援。

新唐人亞太電視 蘭青 夏明淵 林佩縝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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